农村离婚房子的处置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0 02:40:10 66 人看过

农村离婚房子分配方式如下:

1、对夫妻一方婚前建起的房屋,结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使用的,如果双方没有相反的约定,这样的房屋由于是一方婚前所得,属于婚前财产,只能判给婚前所属的一方所有。

2、夫妻双方结婚登记之后,一方家庭为子女结婚居住而建造的房屋,在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居住的,视为父母赠与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时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双方平分该房屋。

3、婚前男女双方的家庭共同出资建造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离婚分割时,一般是对等分割。

4、婚后夫妻双方建的房屋,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农村离婚房子分配答疑

网友提问:

我是男方,婚后建了10门房,是在自家宅基地建的,没有房产证,宅基地证明是我爸的名子,现在离婚,女方要分5间房,这合理吗?因为房子在我家宅基地,我能不能不给房子啊,给她补偿。按我说完全可以不给女方房子,因为所有的手续都没有我的和她的,这样法院会支持我吗?如果女方坚持要房,法院会怎样判?

律师回答:

离婚的时候,就房屋的分配方式有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如果双方协议离婚,一切以双方协商内容为准,法律是不干涉的,但是不能处分他人的财产,仅限于夫妻共同或者个人财产。

第二,房屋系夫妻双方婚后共同财产,那么离婚的时候应该一人一半,或者房屋归一方所有给另一方房屋价格一半的补偿。

第三,如果房屋是个人财产,在离婚的时候是不予分割的,归个人所有。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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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6月25日 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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