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作品是在什么情况下产生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19:53:53 170 人看过

1、合作作品是在什么情况下产生的合作作品是指两个以上自然人共同创作的作品,或者自然人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共同创作的作品,或者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共同创作的作品。合作作品可分为独立著作权使用。合作作品有哪些不可分为独立使用著作权的特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三条规定,两人以上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享。不参与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著者。作品可以单独使用的,作者可以享有自己创作部分的著作权,但著作权的行使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从本文可以看出,合作作品应具有以下特点:

1。共同创作者有一个共同的表达思想感情的方式,就是在创作过程中共同创作作品,共同创作者应当认真履行创作意图,相互照顾创作成果

(3)共同创作者应当履行各自的义务,在共同创作过程中保护共同创作者的权利

不参与创作,只提供物质条件的,协商、收集资料、修改意见或者为合作作者而复制的,不得成为合作作品的创作者。

根据著作权法,两人以上共同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归合作作者共有。合作作品可以单独使用的,作者可以享有自己部分的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不得侵犯整个作品的著作权。《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还规定,合作作品不能单独使用的,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协商一致行使;协商不成,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对方行使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收益应合理分配给所有合著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02日 01: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合作作品相关文章
  • 什么情况下视为作品发表了
    发表权,是作者决定将作品公之于众的权利。但作者行使发表权,一般是采用一定的行为来行使的,在下列情况下可以推定作者行使或者同意行使发表权;(一)作者与图书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以图书形式出版作品。(二)作者向报社、杂志投稿,视为作者同意发表作品。但此处需要注意的是,报纸、杂志社有权决定是否在本社的报纸或杂志社上发表作品,但在没有作者明确授权的情况下,接受作品的报纸、杂志社无权将该作品再转投其他报纸、杂志社,也无权将已在本社发表过的作品擅自使用在本社出版的其他刊物上更无权未经作者同意摘登其作品。这些行为都是作者著作权中的发表权和修改权以及保护作品完整权中的内容,如果擅自行使,则侵犯了作者的著作人身权。(三)作者同意在公众场合表演、放映、展览、广播其作品。(四)作者同意摄制电影或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以将其作品固定在载体上。(五)作者同意将其作品以有线或者无线的方式提供给公众,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
    2023-02-17
    126人看过
  • 作品作为作者作品的情况如何
    1、作品被视为作者作品的情形是什么,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一、作品作者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即作者与单位有劳动关系,有权从单位领取固定的劳动报酬,享受单位为职工提供的工作条件,接受单位在劳动合同范围内安排的工作任务,并接受本单位在工作中的必要监督和指导创作作品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组织性质所承担的任务三、创作作品应当属于作者职责范围,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由单位指定作者完成部分超出作者职责范围和本单位正常业务范围的作品,这不是一部法定作品,作品基本上是按照作者本人的意愿创作的,而不是按照单位的意愿创作的。按照单位意志创作的作品,不是本岗位的作品,而是本单位的作品,即本单位应当视为作者的作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六条,其他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作者对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合同享有著作权的在役作品享有署名权,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的其他著作权
    2023-05-07
    334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合同算作废
    具体归纳如下:1、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2、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3、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4、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金;6、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7、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8、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或者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拒不按照要求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9、投标文件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
    2023-04-19
    176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合同算作废
    具体归纳如下:1、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2、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3、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4、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金;6、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7、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8、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或者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拒不按照要求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9、投标文件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
    2023-03-14
    463人看过
  • 著作权产生的情况
    对于著作权的取得和产生需要哪些条件可以按照以下来进行分类,著作权的取得和产生的条件分为实质条件和形式条件。(一)实质条件,只要特定的思想或情感被赋予一定的文学艺术形式;通过物质载体被固定下来。(二)形式条件,作品完成之后,是不附加其他条件就享有著作权,还是附加一定的条件或是再履行一定的法律手续才能获得著作权。一、著作权合理使用的限制使用他人作品的,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由于作品使用方式的特性无法指明的除外。著作权法所称已经发表的作品,是指著作权人自行或者许可他人公之于众的作品。依照著作权法有关规定,使用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的已经发表的作品的,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利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条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国家对作品的出版、传播依法进行监督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
    2023-03-01
    60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是团伙作案
    1、团伙作案比较广义的概念,它既包括犯罪集团这种有组织的犯罪,也包括结合比较松散,尚未达到犯罪集团的组织程度的犯罪。2、现行法律中没有对团伙犯罪的特殊处罚规定。未成年人由于在生理、心理上尚未成熟,作案时常表现出突发性、纠合性、结伙性,即通常所说的少年团伙,但其组织松散,成员不固定。一、犯罪集团中的抢劫罪的处罚是什么1、犯罪集团由三人或者三人以上组成。三人以上组成犯罪集团的目的是为了共同实施犯罪。在这一点上,犯罪集团与黑社会组织以及犯罪团伙并无明显的区别。2、犯罪组织比较固定。犯罪集团具有组织固定的特征,这是与一般的共同犯罪团伙相区别的重要特征,一般的共同犯罪的组织成员不固定,团伙成员经常迅速地发生变化,虽然有一两个或者几个核心成员,但是没有明显的首要分子。犯罪集团的组织固定性、稳定性,主要表现为集团内部成员固定,有明显的首要分子,即所谓首领、头儿,犯罪集团在首要分子的组织、领导下形成统一的
    2023-03-07
    447人看过
换一批
#著作权法
北京
律师推荐
    #著作权法 知识导航
    展开

    合作作品是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创作完成的作品。主要有两种: (1)数人共同创作成立的某一无法将每人所创作的部分予以分割而进行个别使用的单一合作作品。各国著作权法均规定,此种作品为合作人所共有。 (2)数人为共同利用的目的,将每个单一作品相互加... 更多>

    #合作作品
    相关咨询
    • 合同在什么情况下能作废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03
      签好的合同可以作废的情形如下: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 合同在什么情况下需要作废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12
      签好的合同可以作废的情形如下: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 在什么情况下签好的合同能作废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5-15
      签好的合同可以作废的情形如下: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 什么情况下作废?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23
      护照持有人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者护照遗失、被盗等情形,由护照签发机关宣布该护照作废。
    • 什么情况下合同要作废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11
      签好的合同可以作废的情形如下: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