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性破产和经营不善破产有区别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4 10:50:53 461 人看过

两者有区别。政策性破产和经营不善破产的区别在于:

1、适用法律和政策规定不同;

2、适用的主体不同;

3、法院受理的条件不同;

4、可分配财产范围不同;

5、财产分配次序不同;

6、职工安置不同;

7、组织领导不同;

8、程序不同。

此外,政策性破产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199459号),《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发199710号)为依据,由政府主导、法院实施的有计划有步骤的破产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0日 01: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政策性破产相关文章
  • 公司经营不善破产债务怎么办
    公司经营不善破产的,其所欠债务一般由公司用自己的财产进行偿还。如果公司的股东有抽逃出资和资产的情况,则该股东要对担保公司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反之,股东依法不承担偿还责任。一、有限责任公司的有限责任是指什么有限责任公司的有限责任是指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对公司承担的责任是有限的,以其出资额为限。也就是说,当公司资产不足以偿还其所欠债务时,股东无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不需股东替公司还债。二、公司欠款股东需要承担责任吗?在有限公司中,股东一旦完成了出资义务,那么公司的债务就应当由公司独立承担,股东只以自己认缴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但在一些情况下,有限公司股东也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1、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没有达到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标准要求,使公司的法律人格未能合法生产的(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由股东承担连
    2023-04-10
    164人看过
  • 公司经营不善如何走破产程序
    一、公司经营不善如何走破产程序1、审计、评估破产企业管理人由非审计、评估机构担任的,需要委托审计、评估机构对企业财务进行审计,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以确定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和企业的财产价值,为下一步的财产处置提供依据。2、接受债权申报公司的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或者自接到债权申报通知书之日起即可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3、召开债权人会议由于公司破产清算,可能使债权得不到清偿,或得到清偿的比例极小。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行使表决权。4、变价破产财产和分配变价破产财产是破产程序中的核心环节,只有破产财产变价后,才能实现破产成本的支付以及对公司债权的清偿。破产财产变价后,由破产管理人制作分配方案,根据法律规定的清偿顺序进行分配。分配方案同样需要经过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后执行。5、破产程序终结财产分配完成后,破产管理人向法院申请破产终结;法院收到申请后,可裁定终结破产程
    2023-04-24
    436人看过
  • 国企政策性破产解读
    政策性破产
    正在北京召开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对国有企业草案进行了审议,这引起了人们对国有企业实施的关注。那么,为什么要对国有企业实施政策性破产?国有企业政策性破产是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措施。1997年,国务院制定了实行鼓励兼并,规范破产,下岗分流,减员增效和实施再就业工程的方针,并将试点城市增加到111个。1998年,在总结试点的基础上,又将政策性破产的适用范围扩大到全国国有企业。截至今年4月底,全国共安排企业
    2023-06-06
    114人看过
  • 政策性破产职工补偿
    政策性破产
    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发[1997]10号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以下简称《破产法》)、《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1994〕59号)的精神和有关规定,企业兼并破产工作已逐步展开,工作是有成绩的。但是,也出现了一些城市和地区违反国发〔1994〕59号文件适用范围实施企业破产的问题。国务院强调:国发〔1994〕59号文件中有关破产方面的政策,只适用于国务院确定的企业“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以下简称试点城市,名单见附件)范围内的国有工业企业。非试点城市和地区的国有企业破产,只能按照《破产法》的规定实施,即破产企业财产处置所得,必须用于按比例清偿债务,安置破产企业职工的
    2023-04-21
    408人看过
  • 政策性破产是清算程序吗
    这个也有清算程序。政策性破产是指在实施国有企业破产中,根据《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199459号),《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发199710号)为依据,由政府主导、法院实施的有计划有步骤的破产行为。破产财产处置前,应当由具有法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以评估价值作底价,通过拍卖、招标等方式依法转让。处置企业土地使用权所得不足以安置破产企业职工的,不足部分应当从处置其他破产财产所得中拨付。企业在破产前为维持生产经营,向职工筹借的款项,视为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处理,借款利息按照供款实际使用时间和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职工在企业破产前作为资本金投资的款项,视为破产财产。
    2023-04-21
    114人看过
  • 政策性破产财产怎样清算
    破产财产处置前,应当由具有法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以评估价值作底价,通过拍卖、招标等方式依法转让。处置企业土地使用权所得不足以安置破产企业职工的,不足部分应当从处置其他破产财产所得中拨付。企业在破产前为维持生产经营,向职工筹借的款项,视为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处理,借款利息按照供款实际使用时间和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职工在企业破产前作为资本金投资的款项,视为破产财产。破产企业的职工住房、学校、托幼园(所)、医院等福利性设施,原则上不计入破产财产。一、政策性破产发生的时候如何安置职工根据国务院有关政策性破产的规定,国有企业进入政策性破产程序后,职工的生活费从破产清算费中支付。安置破产企业职工的费用(包括一次性安置费),首先从破产企业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所得中拨付。土地使用权为抵押物的,其转让所得也首先用于安置职工。不足支付的部分,从处置无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所得中依次支付。仍不足时,按照企
    2023-02-18
    468人看过
  • 政策性破产是专指国有企业吗
    政策性破产,又称计划性破产,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的纳入国家破产兼并计划并享受相应优惠政策的国有企业的破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强调:国发〔1994〕59号文件中有关破产方面的政策,只适用于国务院确定的企业“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以下简称试点城市,名单见附件)范围内的国有工业企业。非试点城市和地区的国有企业破产,只能按照《破产法》的规定实施
    2023-06-14
    117人看过
  • 破产受理和破产宣告的区别
    1.申请的前提条件不同。虽然破产清算与重整都是在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况下启动的,但破产重整的前提是企业仍有挽救的希望,并获得各方利害关系人的协商同意。2.申请主体不同。就破产清算来看,除债权人、债务人外,在企业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对于破产重整,债务人或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同时,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另外,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存在破产情形的,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该金融机构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3.申请的时间不同。关于破产重整,企业法人只要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
    2023-03-14
    223人看过
  • 破产重组和破产对补偿劳动者有区别吗
    破产重组和破产清算对劳动者的补偿是有区别的,破产重组中重组方案会涉及到劳动者安置的问题,而破产清算是对劳动者工资、社会福利进行清偿。《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二条下列各类债权的债权人参加讨论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会议,依照下列债权分类,分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一)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二)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三)债务人所欠税款;(四)普通债权。人民法院在必要时可以决定在普通债权组中设小额债权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
    2023-04-21
    174人看过
  • 蒋黔贵:政策性破产将向依法破产过渡
    国家经贸委副主任蒋黔贵日前表示,政策性破产重组行将退出,对某些国有企业而言依法破产将不可避免。她是在出席于此间召开的国际破产协会地区年会时透露此信息的。蒋黔贵指出,政策性破产只是一个阶段性任务,主要解决计划经济时期遗留的问题,伴随这一问题的解决,我国将逐步过渡到依法破产,目前正在加大这方面的工作力度。她介绍说,我国企业破产目前基本分为两种情况:依照《破产法》破产以及处理国有企业在计划经济时期遗留下来的一些问题,增加一些政策支持,即通常所说的政策性破产。政策性破产的有关政策核心内容是,允许破产企业的土地和资产处置所得首先用于企业职工的安置,费用不足时,由政府出资安置职工。目前,全国人大财经委正在制定新的《破产法(草案)》,试图对包括国有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以及外商投资企业在内的各种企业的破产进行规范。最高人民法院不久前亦公布了《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
    2023-06-09
    378人看过
  • 新破产立法与国企政策性破产的关系
    在新破产法立法中,一个争议最大的社会政策问题就是原国务院规定的国企政策性破产制度应否继续保留。在国务院为国有企业破产试点工作而下发的《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1994年,下称《通知》)和《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国有企业》,规定职工所有安置费用都由破产财产中优先支付,这是不妥的。失业职工安置费用的绝大部分依法应由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这种做法也是不利于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与完善的。三、违反市场经济基本原则其一,政策性破产只适用于国务院确定范围的部分国有企业,其他国有企业及非国有企业的破产,不能享受优惠政策,职工安置费用只能从当地政府补贴、民政救济和社会保障等渠道解决。这违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违背了国民待遇原则,造成了不同国企职工之间、国企与其他企业的职工之间,在享受破产救济方面因行政干预而人为造成的不平等。由于这种不平等没有任何道理与法理可言,故实践
    2023-06-06
    347人看过
  • 企业破产法让10万国企彻底告别政策性破产照顾
    新华网北京8月27日电政策性关闭破产一直是近十几年来中国国有企业最后一道保护屏障,然而,在中国最高立法机构27日表决通过企业破产法之际,除已列入国务院总体规划的近2000家国企外,其余约10万户国企将失去特殊照顾,转而选择市场化的退出方式。如何保证国有企业及其职工的稳定一直是这部新破产法审议的重点,也是法律迟迟不能出台的一个重要因素。国有企业破产是企业破产法草案起草中的一个难点问题。因为这些问题不仅涉及经济,更关乎社会稳定。中国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贾志杰说。中国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1994年开始实施。对这些破产项目,中国实行特别照顾,包括对破产财产认定和债务清偿顺序做出特殊规定,并给予财政支持。在2006年中国中央预算中,中央财政安排338亿元,用以推进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和中央企业分离办社会工作。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与商业性破产的最大区别就在于,政策性破产时企业清产核资后的
    2023-06-09
    109人看过
  • 政策性破产的关键环节
    彭兴庭在《燕赵都市报》发表文章说,的初衷,是将国有企业的全部资产首先用于安置破产企业的失业和下岗职工,也就是说,下岗工人的利益是政策性破产的优先目标,可是,有时恰恰就是这个关键的环节被忽略了。他说,政策性破产作为一种单纯的政府行政行为,是我国转型经济的产物,显然,随着市场经济的纵深发展,政策性破产已经越来越不合时宜。2005年,国务院就通过了一个有关国有企业关闭破产的四年规划,为政策性破产正式划定时间表,而且,企业将于2007年6月1日起施行,这意味着政策性破产的合法性即将终结。在这个大背景下,为了在有限的时间内完成企业政策性破产这一战略目标,各个地方都在加快实施,大量国有企业政策性破产项目被排上了地方政府的目标,然而,政策性破产不能光有量和速度,更要有质。他说,政策性破产本是一项利国利民、维护社会稳定的积极措施,然而,很多时候,好政策摇身一变却成了少数人的摇钱树,在这个时候,我们更应该警
    2023-06-06
    393人看过
  • 政策性破产担保的处理
    破产企业作为抵押物的财产,债权人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抵押财产计入破产财产;债权人不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超过抵押债权的部分计入破产财产。企业对其同一财产设定两个以上抵押权的,企业破产时,抵押权人按照抵押顺序受偿。一个企业为另一个企业提供担保的,被担保企业破产后,担保企业应当按照担保合同承担担保责任。但是,偿债期限可以由担保企业与被担保企业的债权人协商确定。行政机关为企业提供担保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认担保合同无效。
    2023-06-09
    226人看过
换一批
#破产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政策性破产是指在实施国有企业破产中,根据《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1994]59号),《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发[1997]10号)为依据,由政府主导... 更多>

    #政策性破产
    相关咨询
    • 经营不善申请破产如何办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29
      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企业,由其债权人或债务人向企业所在地法院提交破产申请。另外,如果企业具备了企业破产条件,其要进入破产程序还必须由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告其破产,这样企业才正式进入破产程序。
    • 公司经营不善破产了,想知道破产别除权的适用范围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21
      我国现行破产法未对别除权的设定范围做出明确界定,只是规定权人行使别除权依据的基础权利是有财产担保的债权,据此推定,有财产担保的债权范围就是别除权的设定范围。我国的担保债权主要有保证、抵押、定金和留置权四种,在这四种担保形式中,只有保证人所担保的债权不能适用有关别除权的规定,根本原因在于这种担保没有明确对应的财产,故债权人的担保债权无法优先受偿。
    • 公司经营不善破产破产申报债权怎么进行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04
      民事诉讼法第76条规定情形的,在破产财产分配前可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负责审查其申报的债权,并由人民法院审查确定。债权人会议对人民法院同意该债权人参加破产财产分配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在重整与和解程序中,法律均明确规定,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与和解计划,对债务人和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债权人未依照破产法规定申报债权的,在重整或者和解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或者和解计划执行
    • 想知道失业保险和经济补偿金有什么区别单位经营不善破产了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01
      1、失业金领取需要符合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也就是单位辞退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合同到期在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 经营不善现在申请破产破产宣告的法律后果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04
      什么是破产宣告 破产宣告是法院依据当事人的申请或法定职权裁定宣布债务人破产以清偿债务的活动即人民法院对债权人提出的破产申请,经审查认定后,宣告债务人破产的法律行为 根据我国《破产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在以下三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以书面裁定宣告债务人企业破产: 1、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又不具备法律规定的不予宣告破产条件的; 2、企业被依法终结整顿的; 3、整顿期满,不能按照和解协议清偿债务的 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