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质押与动产质押有什么区别?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9 18:46:38 423 人看过

权利质押动产质押虽然同属质押,但两者之间存有不同。(1)质押标的不同。动产质押的标的是有形动产,而权利质押的标的则是没有物质实体的无形权利。(2)质押设定的方式不同。设定动产质押时,移转动产占有的方式只有一种即出质人质权人交付出质的动产。而在设定权利质押时,移转权利占有的方式则有三种。(3)对于质权的保全和实现的方式不同。

一、质押可以不登记吗

根据质押的标的不同,可以将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动产质押的特征是物品可以移动,并且移动后不损害物品本身的效用;权利质押是指以可转让的权利为标的物的质押。

动产质押不需要登记。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动产质押自动产交付之日起生效,交付即可对抗第三人。

不过在权利质押中,一般都必须登记,如股票基金应在登记结算机构登记,应收账款应到信贷征信机构登记等,只有登记后质权才成立。

二、质权是什么意思?

质权是担保的一种方式,指债权人与债务人或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以协商订立书面合同的方式,移转债务人或者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的占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价款优先受偿。也叫“质押”。

质权分为动产质权权利质权。动产质权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以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为质押财产。出质人也可以将法律规定可以转让的股权、仓单、提单等财产权利出质,这时质权称为权利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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