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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担保
担保保证
担保保证是指保证人与贷款人约定,当借款人违约或者无力归还贷款,保证人按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行为。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及其他组织或公民(自然人)可以做保证人。 ... 更多>

担保保证

  •  先诉抗辩权如何适用担保保证
    先诉抗辩权是指在债权人要求其履行担保责任时,一般保证人可以以债务人尚未履行为由,拒绝履行保证责任。这种担保方式也称为检索抗辩权。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用于清偿债务前,一般保证人可以以此作为抗辩理由。首先,我们需要理解“先诉抗辩权”的含义。这是一种担保方式,指担保人在债权人要求其履行担保责任时,以债务人尚未履行为由,拒绝履行保证责任。接下来,我们可以将原句进行改写,以保持其意义不变:一般保证人可以在债权人要求其履行担保责任时,以债务人尚未履行为由,拒绝履行保证责任。先诉抗辩权亦称检索抗辩权,是指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用于清偿债务前,一般保证人对债权人可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并以此作为抗辩理由。 先 诉 抗 辩 权 与 担 保 责 任 : 主 合 同 纠 纷 未 解 决 时 , 担 保 人 的 应 对 措 施根据提供的核心内容,我们可以得知,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如果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那么债权人无过错的话,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而如果债权人或担保人有过错的话,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另外,如果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那么担保人无过错则不承担民事
    2023-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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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请还贷通知书反担保保证人
    编号:提请还贷通知书(反担保保证人)反担保保证人:你为借款人提供了保证反担保,于年月日从银行办理了小额担保贷款万元,该贷款将于年月日到期。请你尽快督促借款人筹集资金,作好还款准备,按期还清贷款本金。如逾期未归还贷款,我中心将会把你纳入人民银行征信记录“黑名单”、依法起诉追究你的连带保证责任、强制执行你的个人财产,并按照保证反担保合同约定要求你代为偿还贷款本息、支付贷款额20%的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请你务必督促借款人按期还款,切实履行还款义务。担保中心电话:特此通知担保中心(盖章):年月日回执现已收到小额贷款信用担保中心于二0一年月日寄发的编号为《提请还贷通知书》一份,我将督促借款人依照合同约定按期、足额还款,感谢您的支持与提醒。反担保保证人签名:年月日(此表一式两份,在贷款到期前一个月由担保中心填写并留存一份)反担保方式1、土地使用权反担保土地使用权反担保是指借款人或第三人以其取得相应权利证书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抵押给担保中心以取得贷款的一种反担保方式。2、存单质押反担保存单质押反担保是借款人或第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存单质押给担保中心以取得贷款的一种反担保方式。存单质押应在存单所在银行办理核押手续。3、企业保证反担保企业保证反担保是指借款人的相关联企业即保证人和担保中心约定,当借款
    2023-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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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债权人能否向反担保保证人主张债权
    保证人为债务人提供反担保的,债权人不能向反担保的保证人主张债权,债权人只能向债务人或者债务担保人主张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的定义】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百八十七条【担保物权的适用范围和反担保】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民法典债权人能否免除连带责任1、债权人可以免除部分债务人的责任,这是债权人的权利,可以自由处分。债权人免除债务,指债权人放弃自己的债权,从而消灭合同关系及其他债的关系。债权人作出免除的意思表示不得撤回,免除债务可能损害第三人利益的不得免除。2、【连带债务涉他效力】部分连带债务人履行、抵销债务或者提存标的物的,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在相应范围内消灭;该债务人可以依据前条规定向其他债务人追偿。
    2023-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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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是贷款担保保证?
    1、借款协议中约定,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务人的财产经法院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2、借款协议中没有约定保证方式,或者保证方式约定不明确,或者约定承担连带责任保证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同一的还款责任,不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不论债务人是否有财产,是否经过法院强制执行,保证人都有义务承担保证责任,向债权人偿还欠款。贷款担保人条件是什么1、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2、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3、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4、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5、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为他人提供保证;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对强令其为他人提供保证的行为,有权拒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定义,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
    2023-08-04
    213人看过
  • 超过担保保证期限担保人免责吗
    超过担保期限的,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或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约定的保证期间内或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是多长担保人的担保期限以合同约定为准,合同没有约定的,担保期限一般为六个月。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2023-08-04
    62人看过
  • 超过担保保证期限担保人免责吗
    超过担保期限的,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或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约定的保证期间内或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是多长担保人的担保期限以合同约定为准,合同没有约定的,担保期限一般为六个月。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2023-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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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反担保保证范围
    担保保证
    反担保的保证范围如同担保。保证担保的责任范围分为全部和部分两种。全部的保证担保责任范围完全与债成立时确定的债务人之责任范围一致。包括如下内容:1.主债权的全部。在保证合同中,如无具体的专门约定,应认为是担保主债权全部。2.利息。利息有法定和约定两种,凡是因主债权所生的利息,不管是法定的还是约定的,均应列为保证担保的对象。3.违约金。必须是就主债权所应付的违约金,才能予以保证担保。4.损害赔偿。由主债而生的损害赔偿之债,应当予以保证,在这种情况下,不论损害赔偿之债的发生是因为债务不履行还是迟延履行,只要归结到债务人头上的,保证人就有代为赔偿或连带赔偿责任的义务。5.其他从属于主债权的负担,如代理费用、公证费用、诉讼费用等原则上都是债权生出的负担,当列于保证范围之内。怎么计算反担保保证期间1、反担保保证期的起算时间担保人承担责任之时,就是计算反担保人担保期间的起始日。这就是说,一方面,如果担保人没有实际承担责任,反担保人也不存在任何责任。另一方面,如果反担保人应承担的责任期间在担保人承担责任之前即结束,则反担保失去了法律意义,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处理。2、反担保保证期的结束时间如果反担保协议约定了担保期间,就从担保人承担责任
    2023-07-23
    267人看过
  • 建筑工程合同担保保证协议书怎么写
    建筑工程合同担保保证协议书包括:具保证人:姓名、联系方式、住址等。保证事由:对工程合同自愿提供担保。保证内容:税费,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违约,债务。保证责任:保证人承担民事责任和经济偿付;自行对经济和民事责任造成的损失进行清偿或赔偿等。保证方式:保证人一次向分公司缴纳保证金;保证人自愿提供资产担保物。抵押物返还:保证人保质量,保工期,保安全,按约定完成施工任务;且没有留下债务,保证人提供的抵押物如数归还给保证人,担保责任消失。最后写好落款即可。建筑工程合同中履约保证金的比例一般为多少建筑工程合同中履约保证金一般不超过合同价格的10%。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收取标准应该遵循几个原则:一是履约保证金的数目要大于合同预付款数目,以规避可能存在的风险;二是履约保证金的数目要与投标保证金持平或稍高,技术含量高、不能准时履约将会给采购人带来巨大损失的项目,要适当提高履约保证金数额;三是履约保证金数额的确定要与合同付款条件联系起来,初步设想两者之间应该成反比关系,即分阶段付款条件对供应商有利时,履约保证金应该多收,反之则少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四条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
    2023-07-21
    489人看过
  • 担保保证的先诉抗辩权,如何处理
    担保保证的先诉抗辩权的处理:一般保证人可以在债权人要求其履行担保责任时,以债务人尚未履行为由,拒绝履行保证责任。先诉抗辩权亦称检索抗辩权,是指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用于清偿债务前,一般保证人对债权人可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并以此作为抗辩理由。保证担保保证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如下:主债权的全部;利息,包括法定利息和约定利息;违约金。必须是就主债权所应付的违约金;损害赔偿;实现债权的费用。如代理费用、公证费用、诉讼费用等。若是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2023-07-21
    385人看过
  • 确定反担保保证范围的内容
    反担保的保证范围包括以下内容:1、所有主债权,在担保合同中,如果没有具体的特别协议,应视为担保主债权的全部;2、利息,利息有两种:法定利息和约定利息。主债权产生的利息,无论是法定利息还是约定利息,都应列为担保对象;3、违约金,必须是主债权应付的违约金才能保证;4、损害赔偿,主债造成的损害赔偿债务,应当保证。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损害赔偿债务的发生是因为债务不履行还是延迟履行,只要归因于债务人,保证人都有义务代为赔偿或连带赔偿责任;5、其他从属于主债权的负担,如代理费、公证费、诉讼费等,原则上都是债权产生的负担,列入保证范围。做反担保的保证金问题如何处理反担保一般应同时附加保证金,保证金按照担保额的一定比例收取,风险较低的企业项目保证金最低可按5%收取,特殊项目保证金最高可上浮,具体数额在与被担保企业协商后确定。从本质上讲,反担保也是担保,故其同样具有促进资金融通和商品流通、保障债权实现、维护交易安全的作用。作为担保制度衍生出的一种特殊形态,反担保的具体作用与意义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反担保是维护担保人的利益、保障其将来可能发生的追偿权实现的有效措施。这是其最直接的作用;第二,反担保有助于本担保关系的设立。谨慎的第三人在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尤其是在担保人与债务并无紧密的利益关系或隶
    2023-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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