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单质押货物的风险如何控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5 04:20:07 329 人看过

(1)质押货物的品质需要满足质权人控制风险的要求。质权人主要考虑以下方面:一是质押货物的品质稳定,二是质押货物的价格稳定,三是质押货物的处置方便,即变现能力强。一般性的生产基础资料,如矿石、粮食作物、钢材铸件、大型设备等。

(2)仓单质押货物的处置。依据质押契约是否正常终止,对货物的处置有以下两种方式:一是契约非正常终止。由于货物真实价格低于质押款金额,质权人可通知出质人调整质押款,以确保货物真实价格不低于质押款金额。若出质人执行质权人要求的,契约继续执行。若出质人在规定期限内拒绝执行的,质权人可对质押货物行权,以确保己方利益。二是契约正常终止。若监管账户内存款不足偿还质押款本息的,质权人有权委托第三方(可以是物流公司)处置货物,并收回质押款本息。处置货物后,若有余额,应归还出质人;若不足以抵付质押款本息的,质权人保留对出质人的追索权。若监管账户内存款足以支付质押款本息的,在质权人划转质押款本息后,归还仓单质权。

上述货物处置中,质权人有权按比照市场价格下浮一定比例的价格处置货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5月28日 21: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仓单质押相关文章
  • 三种条件下“仓至仓”条款的风险控制
    区别:三种条件下仓至仓某外贸公司分别以FOB、CFR、CIF价格签订三笔出口合同。有关保险均投保仓至仓条款的一切险。货物向起运地仓库运往装运港途中均遭受承保范围内的损失。凭保险单向保险公司索赔,但结果只有CIF合同项下的货物索赔才未被保险公司拒绝。其原因就在于FOB和CFR合同下的索赔条件不够,其中主要源于可保利益。FOB、CFR条件下,卖方在货物发生意外时,对该保险标的享有可保利益,但不是保险单的被保险人(买方)或合法的受让人,因而与保险公司之间不存在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因此卖方没有索赔权。缘何买方索赔也遭拒绝呢?因为是买方虽然是保险单的被保险人或持有人,与保险公司存在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但他当时对该单还尚未取得所有权,故对货物装船前发生的风险损失不负任何责任。因此,他对装船前的标的不具有可保利益,所以同样不具备索赔条件。CIF条件下,由卖方投保,与保险公司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而且
    2023-06-09
    217人看过
  • 凭仓单质押的货物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质押仓单项下的货物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所有权清晰,与他人在所有权上无争议;2。无形损耗小,不易变质,易于长期保存;3。市场价格稳定,波动小,不易过时,市场前景好;4。适用范围广,更换方便;5。规格清晰,易于测量;6。产品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无质量问题;主要用于钢铁、有色金属、黑色金属、建材、石化产品等大宗商品。业务申请人应同时满足银行贷款对象的基本要求和应满足的条件:1。将可用于质押的货物(现货)存放在银行认可的仓库,并持有仓库方出具的相应仓单;
    2023-05-08
    220人看过
  • 二次抵押房产风险如何控制
    实际上,从当前一些网络融资平台的做法来看,不难发现,房产抵押类贷款受地域性因素的影响较一般模式平台要大得多,比如一线城市的房产抵押平台较二三线城市要稳健得多。另外,控制借款期限也能在很大程度上保障安全性问题。此外,这些平台对客户的授信额度一般为抵押资产评估价值的一半。实际上,做二次抵押的房产贷款最担心的无非还是产生纠纷,因为从司法程序上看,第二甚至更往后顺位的受偿会越来越显弱势。那么,典当行是否可以在这样的业务中与当户约定,在当户无力偿还在先抵押权所担保的主债权时,由典当行先行借款为当户偿还付清欠款,并解除当物上的其他抵押权?值得注意的是,当典当行代当户偿还在先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时,假如当户不再在借款之前另行向典当行质押或抵押新的当物,尤其是在借款金额超过了原典当关系中作为当物的房产的剩余价值——即该房屋未设立他项权利部分的价值时,则典当行与当户之间的此次借款关系因缺少合法有效的当物,无法
    2023-06-08
    162人看过
  • 物流业中仓储成本如何控制
    优化仓库布局,减少库存点,削减不必要的固定费用。目前,许多企业通过建立大规模的物流中心,把过去零星的库存集中起来进行管理,对一定范围内的用户进行直接配送,这是优化仓储布局的一个重要表现。需要注意的是,仓库的减少和库存的集中,有可能会增加运输成本,因此要在运输成本、仓储成本和配送成本的综合角度来考虑仓库的布局问题,使总的物流成本达到最低。采用现代化库存计划技术来控制合理库存量。例如,采用物料需求计划(MRP)、制造资源计划(MRP2)以及准时制(JIT)生产和供应系统等来合理地确定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和产成品等每个物流环节最佳的库存量,在现代物流理念下指导物流系统的运行,使存货水平最低、浪费最小、空间占用最小。运用存储论确定经济合理的库存量,实现货物存储优化。货物从生产到客户之间需要经过几个阶段,几乎在每一个阶段都需要存储,究竟在每个阶段库存量保持多少为合理?为了保证供应,需隔多长时间补充
    2023-06-05
    302人看过
  • 质押物和质押物存放仓库如何认定
    1、确认客户拟作为质押物的物资是否属于银行要求的品种范围。2、确认客户物资存放仓库是否为标准仓库(按照要求,企业作为质押物的物资不宜存放在该企业的自管库,而应存放至与该企业无关联关系的标准仓库)。3、对仓库的硬件条件和仓储经营管理的资质进行综合考评认定。4、质押物和质押物存放仓库经认定后,方可进入授信申报的程序。授信申报客户向经办行提供相关资料,同时还须将拟定的质押物的品种和规格报送至经办行,以便银行对拟定的质押物进行评估,经办行收齐资料后按程序报批。放款流程1、办理公证。项目审批后,由客户经理通知企业签订授信合同,并要求在银行指定的公证处办理整套合同的公证。2、质押物验收。银*通安排监管公司及支行客户经理对质押物进行现场清点验收,即进入监管程序。3、质押物权属及相关单据审核。审核质押物购销合同、发票、质保书等。4、办理保险。质押物验收后,由银*通协助企业办理质押物保险事项。5、办理出款手
    2023-06-15
    188人看过
  • 非标准仓单交易风险要怎样控制要点
    3.1质押货物的风险控制(1)质押货物的品质需要满足质权人控制风险的要求[4]。质权人主要考虑以下方面:一是质押货物的品质稳定,二是质押货物的价格稳定,三是质押货物的处置方便,即变现能力强。一般性的生产基础资料,如矿石、粮食作物、钢材铸件、大型设备等。(2)仓单质押货物的处置。依据质押契约是否正常终止,对货物的处置有以下两种方式:一是契约非正常终止。由于货物真实价格低于质押款金额,质权人可通知出质人调整质押款,以确保货物真实价格不低于质押款金额。若出质人执行质权人要求的,契约继续执行。若出质人在规定期限内拒绝执行的,质权人可对质押货物行权,以确保己方利益。二是契约正常终止。若监管账户内存款不足偿还质押款本息的,质权人有权委托第三方(可以是物流公司)处置货物,并收回质押款本息。处置货物后,若有余额,应归还出质人;若不足以抵付质押款本息的,质权人保留对出质人的追索权。若监管账户内存款足以支付质
    2023-06-15
    345人看过
  • 开展仓单质押贷款存在哪些风险
    【标准仓单质押】开展仓单质押贷款存在的风险仓单质押贷款对不同的借贷主体而言,风险的表现形式及风险大小也不尽相同,其中贷款人的风险最为显著。1.贷款人的风险。贷款人的风险与仓单质押参照价格、质押折算比率、借款人的资信状况等有直接关系,与放款规模、现货市场价格变化有间接关系。仓单质押可以参照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办理。但是期货价格具有很强的波2叩4年第10期(总第303期)动性,受许多复杂因素影响,其走势未必能完全与现货市场的实际情况一致,由于期货价格包含一定持仓成本,往往偏高于现货价格。若以期货价格办理质押,则在确定质押比率或调整质押额度时,应考虑这个因素影响。若以现货价格办理质押,则应考虑现货市场的标的物与期货市场是否一致。若不一致,要依据现货市场的等级差对质押比率进行调整。如果贷款人在与借款人签署协议时参照价格不准,特别是价格偏高时,就会给贷款方留下风险隐患。贷款人通过仓单质押一次性放出的贷
    2023-03-02
    161人看过
  • 丢失仓库货物,仓管会面临怎样的风险?
    仓库货物丢失仓管不一定要赔钱,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劳动者是否应该赔偿用人单位,这需要区别对待:劳动者故意造成的损失需要100%全额赔偿用人单位,比如故意破坏用人单位的产品、设备等;并且用人单位依据规定,参照公司规章制度,可以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工友误伤要赔钱吗?和工友闹着玩误伤要赔钱。一般来说,工友在工作中受伤属于工伤,应当由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其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损失;但是和工作职务无因果关系导致的伤害不属于工伤,当事人应当根据对方确认的损失进行赔偿,当事人在工作中存在违规操作等过错的,公司赔偿后可以向其追偿部分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2023-07-15
    257人看过
  • 开展仓单质押业务的主要风险有哪些
    1、仓单质押风险产生的过程仓单质押业务的风险主要在开具仓单、资信审查、价值评估、质押物出库等过程当中产生。在出质企业的质押物入库到物流企业出具仓单以及质押物出库的过程中,由于物流企业是仓单的出具者,负有无条件根据仓单交付货物的义务,所以必须保证实际货物的数量或价值与仓单完全符合,因此就产生了质押物的监管风险;在资信审查和价值评估过程中,由于银行和物流企业的利润都来自出质企业,一旦出质企业因各类主客观因素违约也就意味着其利润受损,甚至影响到贷款无法得到回收和补偿,因此就产生了出质企业可能违约的资信审查风险和贷款无法得到补偿的质押物价值评估风险。在仓单质押业务中,一方面,银行为了规避风险,往往要求承担保管物品业务的物流企业承担连带责任,银行与物流企业就成为承担仓单质押业务风险的“共同体”;另一方面,银行与物流企业是委托代理的关系,银行为了物流企业利用自身优势更灵活、更有效、更安全的开展业务,将
    2023-06-18
    249人看过
  • 货物质押如何确定货物权属
    一、货物质押如何确定货物权属首先可以确定的是质押仅仅是一种债的担保形式,并不必然导致物的权属发生变动。因此,货物被质押之后,货物仍然属于出质人,只是出质人对该物的支配受到了限制,丧失了占有该货物的权能,但出质人仍然是该物的所有权人。出质人如果要将该货物的物权转移的,不得使质押货物遭到毁损或价值明显减少,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有权请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有权对质押物进行拍卖、变卖并就拍卖、变卖所得价款进行优先受偿或提存。二、质权人能否处分质押货物不能。质权人对该物的占有依据的是质押货物为债务的担保,而不是对该货物享有所有权,因此,质权人不能任意处分质押货物。质押人不但不能任意处分该货物,还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货物的义务,质押货物产生毁损灭失的,质权人还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三、货物质押的期间货物质押的期间应该怎么确定呢?货物设立质押所形成的质押担保合同关系是从
    2023-05-06
    148人看过
  • 仓单质押的法律效力如何?(四)
    仓单质押的法律效力如何?(一)>>>仓单质押的法律效力如何?(二)>>>仓单质押的法律效力如何?(三)>>>仓单质押的法律效力如何?(四)>>>仓单质押的法律效力如何?(五)>>>4.质权人的义务。质权人的义务主要包括保管仓单和返还仓单。在前者,因为仓单设质后,出质人要将仓单背书后交付给质权人占有,但质权人对仓单的占有,因有出质背书而取得的仅为质权,而非为仓储物的所有权。故而因质权人原因而致仓单丢失或者为其他第三人善意取得,就会使出质人受到损害,因此,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仓单的义务。至于后者,乃为债务人履行了到期债务之后,质权担保的目的既已实现,仓单质押自无继续存在的必要和理出,质权人自当负有返还仓单的义务。三、仓单质押对出质人的效力仓单质押对出质人的效力主要表现为其对仓储物处分权受有限制。仓单作为一种物权证券,是提取仓储物的凭证,取得仓单意味着取得了仓储物的所有权。但仓单一经出质,质权人即
    2023-06-09
    285人看过
  • 仓单质押(PledgebyWarehoseReceipts)
    仓单是仓库业者接受顾客(货主)的委托,将货物受存入库以后向存货人开具的说明存货情况的存单。仓单的直接作用是提取委托寄存物品的证明文件,间接作用则是寄托品的转让及以此证券委担保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的证书,因此,仓单是一种公认的有价证券。仓单质押是以仓单为标的物而成立的一种质权。仓单质押作为一种新型的服务项目,为仓储企业拓展服务项目,开展多种经营提供了广阔的舞台,特别是在传统仓储企业向现代物流企业转型的过程中,仓单质押作为一种新型的业务应该得到广泛应用。仓单质押在国外已经成为企业与银行融通资金的重要手段,也是仓储业增值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仓单质押作为一项新兴的服务项目,在现实中没有任何经验可言,同时由于仓单质押业务涉及法律、管理体制、信息安全等一系列问题,因此可能产生不少风险及纠纷,如果仓储企业能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并能够有效的防范以上风险,相信仓单质押业务会大有所为的。
    2023-06-08
    251人看过
  • 质押物选择的风险
    目前国内对股权质押在政策上还没有完全放开。作为出质物的股权包括股份有限公司流通股和非流通股股权以及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上市股份公司法人股由于企业运作相对规范、信息透明度高、市场监管严格,并且在权利转让上有法定的登记机构,成为业界普遍接受的担保品。而非上市企业的股权,由于信息的不对称以及缺少合理的质押登记机构,从而加大了法律维权的难度。而商业银行以股权质押发放的贷款中,大多数质押物标的为非上市公司的股权,在进行资产保全时容易产生法律纠葛,从而影响到债权的顺利实现。质押物的孳息如何处理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除了质押合同另有约定外,质押物在抵押期间产生的孳息,是归质权人所有的,但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条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一条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
    2023-08-17
    484人看过
  • 银行拍卖处置抵押物风险如何把控
    由于现行拍卖法规不尽完善,拍卖责任和费用不明确,法院执行押品时的评估和拍卖费用较高,导致银行抵押物在拍卖过程中常常遇到一些不确定因素(例如:非公开、公平的内部交易)而被低值拍卖,使银行部分甚至大部分债权难以实现。在处置抵押物拍卖变现时,银行是否有更好的应对措施?司法拍卖是目前法院强制执行中对银行抵押物变现处置的主要方式。通过公开拍卖,由市场竞价方式取得被执行财产的最大交换价值,可在非所有权人处分财产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权益。然而,司法拍卖过程中仍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并由此引发债权风险。首先是拍卖委托方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的风险。根据我国《拍卖法》第61条规定,银行作为委托方,对拍卖资产负有瑕疵担保责任。因此,一旦银行对抵押物情况了解不透彻,在拍卖公示时未做到对抵押物现状进行全面信息披露,可能会损害竞买人的知情权。其次是评估定价及拍卖成交价不合理的风险。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司法拍卖中的评估
    2023-06-08
    354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仓单质押是以仓单为标的物而成立的一种质权。它作为一种新型的服务项目,为仓储企业拓展服务项目以及开展多种经营提供了广阔的舞台,特别是在传统仓储企业向现代物流企业转型的过程中得到广泛应用。... 更多>

    #仓单质押
    相关咨询
    • 仓单质押的风险有哪些?如何防范呢?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4-05
      仓单质押作为第三方物流企业向金融领域延伸的一种创新服务方式,能够很好地解决我国目前企业融资难、银行放贷难的市场现状。但由于是创新产品,故在开展仓单质押融资业务时就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风险。因此必须采用目前较为先进的无线射频识别技术监管质押物,并通过期货市场的功能来转移风险等,这些都可以用来减少仓单质押融资业务的风险。
    • 仓单质押贷款的四类风险防范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5-26
      仓单质押业务的风险主要在开具仓单、资信审查、价值评估、质押物出库等过程当中产生。在出质企业的质押物入库到物流企业出具仓单以及质押物出库的过程中,由于物流企业是仓单的出具者,负有无条件根据仓单交付货物的义务,所以必须保证实际货物的数量或价值与仓单完全符合,因此就产生了质押物的监管风险;在资信审查和价值评估过程中,由于银行和物流企业的利润都来自出质企业,一旦出质企业因各类主客观因素违约也就意味着其利润
    • 仓单质押融资担保业务的风险要如何防范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5-26
      1.动产质押物选择风险 由于市场价格的波动和金融汇率的变化,会造成动产质押物在某段时间的价格和质量随时发生变化,从而造成动产质押物变现能力的改变,因此并不是所有的商品都适合作仓单质押。 2.信用风险 这种信用风险是多方位的,包括:借款人的业务能力、业务量及动产质押物的合法性,形成仓库潜在的风险;在滚动提取时提好补坏,以次充好的质量风险;第三方物流企业为了争取业务,与借款人一起弄虚作假,对动产质押物
    • 投资方如何控制存单质押贷款风险有什么措施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1-16
      投资方控制存单质押贷款风险的措施: 1、贷款合同的合法、有效性。 2、贷款手续的严密、完整性。 3、质押单证的真实、可靠性。 4、贷款额度的适度、合理性。
    • 如何做好仓单质押
      安徽在线咨询 2023-11-13
      1、仓单作为提货凭证,一般会有仓储期间记载其上。仓单设质后,仓单质押所担保的债权会有一个清偿期,从而,两个期间的届至会有先后,当然也不排除同时届至的可能性。因此,在仓单质押实行时会因仓单上所记载的提货日期先于、后于或者同时与仓单质押担保的债权的清偿期届至而有所不同。 2、因此,在仓单质押中,质权人实行质权时须区分以下三种情况: 第一,仓单所记载的提货日期先于质押所担保的债权的清偿期届至的,质权人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