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合同期限应当由当事人达成约定。《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规定:“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当事人在签订股权质押合同时,应当约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这个履行期限应当由债务人和债权人达成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对股权进行优先受偿。
股权质押合同范本怎么写
质押,合同,贷款人,股权,贷款,借款人股权质押合同范本怎么写经贷款人______________与借款人______________充分协商,于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签订的贷款合同,由借款人在______________投资的股权作质押,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总金额为______________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______________,贷款期限自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现签订此质押合同。本质押合同是无条件不可撤销的,是上述贷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一、质物1.质物是质押人(即上述合同中借款人)在______________公司投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2.质押股权金额为______________。3.质物项下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份下应得的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解入质押人在贷款人开立的保管帐户内,受贷款人监督,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一项保证。二、质押人声明及保证1.质押人的质押行为已经______________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意。2.在签署本质押合同前,质押人未曾将本质押股权质押给任何其他第三者,在本质押合同有效期内,也不将本质押股权质押或转让给任何第三者。3.质押人将不会因偿还债务或其它原因与任何第三者签订有损于贷款人权益的任何合同或协议文件。4.本股权质押项下的贷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到本质押合同的有效性时,质押人将相应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使其与股权质押项下的贷款合同规定要求相一致。5.本质押合同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必须作一定删节、修改或补充时,质押人保证任何改变将不会免除或减少质押人在本质押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贷款人在本质押合同项下所有的权益。6.贷款人对质押股权拥有登记保留权,质押人有义务协助办理股权登记事项。三、质物的处理在发生下列事项中一件或数项时,贷款人有权依照本股权质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程序及方式处理质物及其派生的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贷款人在本股权质押项下贷款的本息及费用。1.质押人在本质押合同中所作的声明和保证不真实或不履行。2.质押人不能按本质押项下的合同规定,如期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及费用。3.质押人有其他违反质押合同或本质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事项。质押人对贷款人采取各项处理质物措施,包括:1.从质押人保管帐户及存款帐户主动扣取款项。2.宣布拥有该质押股权,在法律上取代质押人在______________公司的股东地位。3.依法转让、出售、拍卖或采取其他手段处置该质押股权,质押人均无条件放弃抗辩权。四、有效期1.本质押合同自质押人有效签章并备置于______________公司股东名册后生效。2.本质押合同将持续有效,直至本质押项下贷款本息及费用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质押人(即借款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质权人(即贷款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公证机关公证章日期: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七条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
股权质押合同有效期限怎样约定
68人看过
-
股权质押合同期限怎样约定
156人看过
-
股权质押合同中如何约定质押期限
299人看过
-
股权质押合同的有效期限是怎样的
289人看过
-
股权质押未约定质押期限
278人看过
-
质押合同约定的期限有效吗
484人看过
股权质押合同,股权质押合同是一种担保合同,其中出质人以其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物来设立担保。在中国,能作为股权质押的仅为股份公司股东的股票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股份。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更多>
-
股权质押合同约定效力山西在线咨询 2023-06-02居间合同不是要式合同。 居间合同又称“中介服务合同”。是指居间人根据委托人的要求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提供机会或进行介绍,而委托人须向居间人给付约定报酬的协议。特征: (1)其合同标的不是法律行为,而是介绍订约的劳务; (2)居间人在委托人与第三个订立的合同中既非当事人,亦非任何一方的代理人,而是中间媒介人; (3)它是有偿合同,居间人只有在居间产生有效结果时才可请求报酬给付。 要式合同是指法律
-
股权质押合同期限怎样约,法律的规定是什么江苏在线咨询 2023-02-05股权质押合同期限一般与债权债务期限一致。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决定。股权质押后原则上不得转让股权,质权人也不得转质,否则都需要承担责任。质权登记才设立。
-
合同法律效力怎样约定合同的质押期限西藏在线咨询 2023-07-05质押合同中的还款期限,即是债务人履行主债务的期限。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形自由约定。 若还款期限届满后债务人未履行债务,质权人可以依法将质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质物以所得价款抵偿债务。 根据《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五百一十条:“合
-
股权质押合同有期限限制吗云南在线咨询 2022-05-26法条中并未对质押合同的期限有所限制。这就代表着,股权质押合同期限可约定协商,并以协商的期限为准。 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
股权质押合同有效期限最长有多久四川在线咨询 2022-09-04合同本着约定有限的原则,其约定的合法内容都是有效的,而法条中并未对合同的期限有所限制。这就代表,合同期限可约定协商,并以协商的期限为准。《》第二十五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的规定。《担保法》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