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股东证明是否影响质押?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3 02:30:23 411 人看过

股权质押需要其他股东同意。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企业股权质押可以贷款吗

企业股权质押后是可以进行贷款的。申请股权质押贷款的企业需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经营业绩良好;

3、作为质物的股权业经证券登记中心登记托管;

4、《贷款通则》要求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05日 12: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质押相关文章
  • 大股东股权质押是否对重组有影响
    没有影响。股东进行股权质押只是为了获得贷款,以维持日常生产经营,与重组无关。一旦重组方案通过,可以随时解压,不会影响公司企业的重组事宜。一、破产保护是什么意思破产保护的意思就是不换当事人是否有这个偿付的能力,如果当事人是自愿向法院提出或者是债权人强制性的向法院提出了破产重组的的这个申请后,那么当事人就要提出一个破产重组的具体的方案出来。依据这个债务偿还的时间、债务偿还的方式来进行。另外当事人在制定重组方案时还要考虑到一些债权人和一些股东的利益,制作一个周全的方案出来。二、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是利好吗?(一)资产重组把不宜进入上市公司的资产分离出来(主要是剥离不良资产),同时引入新的优良资产,提高资本利润率;某些资产重组削弱、或改变了原大股东的股权,减少关联交易;还可以进入新的业务领域,避免同业竞争。资产重组后,投资者更多的看好是它的发展前景,也就是成长性,觉得有投资价值,所以资产重组是利好。(
    2023-04-12
    169人看过
  • 大股东股权质押是否对重组有影响
    一、大股东股权质押是否对重组有影响1、大股东股权质押与公司重组无关,并没有影响。股权质押并没有改变股权的所有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权质押必须要登记,登记之后才能设立,债务人应当在六个月内提出重整方案。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五条在重整期间,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暂停行使。但是,担保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担保权人权利的,担保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恢复行使担保权。在重整期间,债务人或者管理人为继续营业而借款的,可以为该借款设定担保。第七十六条债务人合法占有的他人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在重整期间要求取回的,应当符合事先约定的条件。第七十七条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出资人不得请求投资收益分配。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向第三人转让其持有的债务人的股权。二、什么是“股权质押”1.股权质押就是众多担保方式当中的一种,即为担保债务的履行
    2023-06-17
    381人看过
  • 大股东股权质押是否对重组有影响
    一、大股东股权质押是否对重组有影响1、大股东股权质押与公司重组无关,并没有影响。股权质押并没有改变股权的所有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权质押必须要登记,登记之后才能设立,债务人应当在六个月内提出重整方案。2、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五条在重整期间,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暂停行使。但是,担保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担保权人权利的,担保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恢复行使担保权。在重整期间,债务人或者管理人为继续营业而借款的,可以为该借款设定担保。第七十六条债务人合法占有的他人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在重整期间要求取回的,应当符合事先约定的条件。第七十七条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出资人不得请求投资收益分配。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向第三人转让其持有的债务人的股权。二、什么是“股权质押”1.股权质押的意思股权质押就是众多担保方式当中的一种,即为担保债务的履行
    2023-06-14
    103人看过
  • 股东股权质押对公司的影响
    股权质押在资本市场上比较常见,尤其是前期市场行情火爆,股权质押也愈来愈频繁。股权质押对股价的影响:股权质押一般属于利好消息,垃圾股一但股权质押,往往伴随着重大重组,最少也是提高期望值。大股东办理股权质押只是一个必须相关上市公司必须披露的事项而已,并不会对股价会有任何影响,只是一个中性消息。股东方把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做质押,是为自身的融资做担保。仅就该事件本身而言,对股票价格的影响不大。敢去做股权质押的上市公司都是对于相应的投资方向比较有信心的,所以对于持有方来说是会有一部分机构进来的,所以对于那支股票反而会有维稳的趋势,但是他们想要退出的时候会有部分波动的。一、股权质押规定是什么?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按照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制度的规定,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股权质押就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因设立
    2023-03-14
    207人看过
  • 股权质押是否有不良影响
    股权质押对上市公司有哪些不良影响,股权质押是需要披露的信息。股权质押信息披露后,公司股票可能出现波动。当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产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不知道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披露事件发生的原因、现状和可能产生的影响。前款所称重大事项包括:法院裁定禁止控股股东转让其股份;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的百分之五以上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等,依法限制信托设立或者表决权;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抵押、质押;上市公司股东、实际控股股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控制方应当主动通知上市公司董事会,配合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3-05-02
    459人看过
  • 股权质押是否有不良影响
    股权质押对上市公司有哪些不良影响,股权质押是需要披露的信息。股权质押信息披露后,公司股票可能出现波动。当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产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不知道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披露事件发生的原因、现状和可能产生的影响。前款所称重大事项包括:法院裁定禁止控股股东转让其股份;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的百分之五以上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等,依法限制信托设立或者表决权;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抵押、质押;上市公司股东、实际控股股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控制方应当主动通知上市公司董事会,配合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3-05-08
    430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质押
    词条

    质押,是债务人向债权人移转某些特定财产的占有,并由债权人掌握这些财产,用作债务人履行约定的支付款、或者履行事先约定好责任的担保。当债务人履行完责任时,债权人须将质押的财产如数归还。当债务人拒绝履行其责任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将债... 更多>

    #质押
    相关咨询
    • 股东股权质押影响其他股东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08
      股东进行股权质押的时候,按公司法股权转让的规定处理,所以对其他股东是有影响的,股权质押给其他股东之外的人,需要经其他股东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
    • 股权质押对股东有影响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6-28
      股权质押的,会影响股东行使转让权。《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出质人将股权质押后,不可以将股权进行转让,但出质人和质权人达成协议,约定可以转让的,出质人可以转让,出质人将股权转让后,应当提前偿还债务或者将款项
    • 股东股权质押有什么影响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5-17
      股权质押的法律效力和影响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质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 (二)质权人享有收取孳息权,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质权的效力及于质物所生的孳息。 (三)质权人享有禁止出质人违法转让已设质股票权。 (四)质权人享有对股权的物上代位权。
    • 股东股权质押有什么影响?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2-05
      股权质押影响:质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质权人享有收取孳息权;质权人享有禁止出质人违法转让已设质股票权;质权人享有对股权的物上代位权。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 股东股权质押有哪些影响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9-07
      通常说的法律效力和影响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质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质押法律关系中的质权人在其质权所担保的债权清偿期届满而未获得清偿时,可以依法行使质权。质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其价款如超过质押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超出部分归出质人所有;如有不足,不足部分作为普通债务由承担。(二)?质权人享有收取孳息权,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质权的效力及于质物所生的孳息。但需要注意的是,质权人在收取孳息时并不当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