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档案管理工作规范性是实现诉讼档案现代化的重要形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8 09:02:44 341 人看过

在坚持依法治档方针的同时,还必须根据法院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出与档案法律法规相衔接相配套的管理诉讼档案的规章制度,通过制度化的规范管理方式,可操作性的程序化管理方法,才能使依法治档工作落到实处。做到既有法可依,又有章可循,双管齐下才能使诉讼档案管理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全面有效持久地开展起来。档案法律法规的颁布施行在时间上有一定的稳定性,不能朝令夕改,而管理规章制度则应在不违背法律法规精神的前提下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和实际工作情况的变化而建立和完善。1991年本院从无到有第一次制定了几种简明扼要的粗线条的档案管理规章制度,初步适应了形势发展的需要。1992年12月我院经国家档案行政机关业务考核后评定为省三级标准,1998年10月经复查验收达到重庆直辖市三级标准。1992年以后,法院许多熟悉档案管理规范的老同志先后退休,新进许多年轻同志完全不熟悉档案业务知识,而每年审结的诉讼案件数量成倍增长,档案库容量大幅度增加,内外利用诉讼档案的频率不断加大。在此情况下,档案制作和管理中新问题,新矛盾越来越多,越来越突出甚至尖锐化,适用旧的规章制度已越来越困难。据此,档案管理部门必须针对这些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制定出相应的新的制度加以调整规范才能开创工作新局面。为此,我院领导和档案管理工作人员摈弃等、靠、要思想,本着敢为天下先进行改革的精神,在1997年到1998年上半年期间,花大力气对原有的档案规章制度进行了一次全面的修订和补充,使之在新形势下具有较大的适应性、可操作性和前瞻性。经先后几上几下,数易其稿,全面修订和增加制定了有关行政文书档案、诉讼文书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和利用几方面的规章制度。新的规章制度自1998年下半年实施执行以来,经数年的实践检验,证明其效果是令人满意的。为此,我院的档案管理工作一度受到上级法院、档案行政管理机关、主城区兄弟法院的一致好评和学习借鉴。当前,根据全国档案事业迅猛发展的大趋势和上级领导的新要求,我们还绝不能满足于和停留在既往实行制度化管理工作上所取得的成绩,深知在档案管理制度方面还有许多新的工作要做,特别是进行制度创新方面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自2001年以来,我们按照上级的安排和要求对行政文书档案认真进行了卷改件的制度创新改革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这证明了中央提出的要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精神来加快改革发展的步伐,特别要在制度创新方面多作努力才能搞好各项工作的论述是完全正确和非常必要的。受到既往进行制度化管理成功经验的鼓舞,又尝到行政文书档案卷改件取得效益的甜头,今后我们将以更大的热情和信心投入到档案管理制度创新工作中去,使之不断提高档案现代化水平。目前,我们正在设想对库存档案保管方式进行必要的调整和改革,即将需要永久、长期保管一类的诉讼档案,建立专库存放和保管,将大量的只需要短期保管的档案建大库存放,只按一般条件保管。想必此举可为今后集中大量鉴定销毁档案预设极为便利的条件,同时可以减少在保管方面的大量资源消耗和浪费。另外,正在考虑是否可以设立档案工作专项奖励办法,即把对档案工作的奖励从一般综合奖励中分离出来,以便认真进行档案业务考核,从而充分肯定和体现档案工作的价值和意义,以此更强有力地调动全体干警认真装订档案,按时归档,规范利用档案的积极性,进而更为自觉地把档案工作搞得更好一些。

提高依法治档的权威性是实现诉讼档案现代化的根本保证。

在国家档案法尚未颁布的若干年间,由于历史的原因,法院的诉讼档案管理工作长期处于无法可依,无章可循的状态。诉讼档案是不向地方政府档案部门移交的国家司法档案,它是法院审判活动的真实记录和原始凭证,是搞好各项审判工作和实行审判监督的主要根据,其重要价值和历史意义是肯定的。诉讼档案管理工作长期缺少实体法的权威性强制性规范的约束,只能实行粗放型简单化的管理方式,其产生的诸多弊端和历史后遗症是十分令人遗憾的。国家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先后于1988年、1990年颁布实行以来,局面才得以有了根本性的改观。我院领导干部和管理部门及档案管理工作人员自1988年以来高度重视依法治档工作,每年都要采取多种形式,增添各种措施,组织全院干警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档案法律法规。大家深刻认识到,重不重视诉讼档案管理工作,不仅仅是一个工作态度和工作方式的问题,而是一个严肃的法律问题,搞得不好可能是一个追不追究法律责任的大问题。在提高认识的同时,针对干警在制作档案、按期归档、大量利用诉讼档案中存在的各种具体问题,随时加以监督指导和执法检查,进而使档案制作和管理的质量不断得到改进和提高。每年的下半年配合本区国家档案行政管理机关(档案局)的业务考核和执法检查活动,使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得以及时纠正,使依法治档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逐年有所进步和提高。多年的实践证明,我国将档案管理工作纳入法治化的轨道无疑是一个划时代的进步,两法的颁布施行是促使档案事业走向现代化的第一步,十分关键的一步。16年来,通过全院干警的不懈努力,认真克服了重审判、轻档案的片面工作作风,将随意作业和粗放管理的不良作风,逐步转变到自觉按照法律规范制作和管理档案,其依法治档的认真态度业已蔚然成风。多年来,我院尚未发现有重大的档案违法事件,依法治档工作确已取得了诸多实效和实绩。为此曾荣幸获得九五期间江北区档案工作先进单位的荣誉称号和物质奖励。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18日 13: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保证相关文章
  • 人身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范化探索
    人身保险业务档案是指保险行为的有效手段。(三)做好人身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工作是确保保险企业档案完整安全的重要保障人身保险公司在承保、保全、理赔及客户服务等业务处理及服务环节中直接形成的重要文件资料是企业的宝贵则富。为切实确保业务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应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1.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规范》,正确理解和掌握《期范》的内容,加强对档案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2.按照《规范》的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适合公司特点的档案管理模式和管理机制。不同的公司有不同的发展阶段,不同的历史背景,不同的管理文化、管理理念。故应按照“分类管理,区别对待”的原则,对本公司的业务档案管理工作模式和管理机制进行专门研究。明确档案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的职责,加强日常档案归档和保管等相关工作。3.确定专门的档案管理部门和档案人员岗位,配备专门的库房对档案进行规范管理。4.选择责任心强、有敬业精神,熟悉人身
    2022-04-27
    332人看过
  • 关于加强《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宣贯和实施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宣贯和实施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宣贯和实施工作的通知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宣贯和实施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宣贯和实施工作的通知建办标函[2007]738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档案局《全国档案信息化建设实施纲要》和建设部《全国城建档案信息化建设规划与实施纲要》的要求,我部组织有关单位制定并发布了行业标准《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CJJ/T117-2007(以下简称《规范》),将于2008年1月1日起实行。为切实做好《规范》的宣传贯彻和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随着信息化的迅猛发展,建设领域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大量产生并广泛应用,如何保证信息时代城乡建设活动的真实历史记录长期保存和随
    2023-06-10
    497人看过
  • 发现档案有不实怎么办?
    问:在什么情况下公司可以在我档案中添加评论?他们的评论受约束吗?我能看到自己的档案内容吗?我的一个朋友,他看到了自己档案的内容,且发现用人单位有不公的评价,他决定要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利益。可试想,如果他完全不知晓,岂不是连保护自己的机会都没有了吗?答:档案管理有严格的规定,并不会像你说的那样用人单位乱写东西。一般情况下,单位要在档案里加东西,是给予奖惩和其他必要的记录。个人一般是不能看自己的档案的。如果你发现单位在里面写了不真实的东西,同时这些不真实的东西可能或已经对你造成侵害,你可以通过法律主张自己的权益。在法律上关于证据的取得有一个前提,即是合法。如果是非法获取的证据,法律是不承认有效的。因此,你的问题在于你看档案是否合法。如果是合法的(比如单位处理员工应当将处理结果给本人看),则完全可以向劳动仲裁申请仲裁(如劳动仲裁不受理,则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如果是不合法或不完全合法,建议你
    2023-06-10
    57人看过
  • 档案代管合同
    不可抗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本着双方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甲方、乙方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一、乙方自愿将档案、资料寄存在甲方。二、乙方寄存的档案、资料所属年度为_________到_________;档案数量为_________卷,具体见交接清单。三、乙方的档案寄存保管期为_______年,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四、乙方按标准向甲方缴付寄存费_________元后,双方办理寄存档案的交接手续。五、寄存期内乙方因特殊情况须提前退回寄存档案的,甲方不退还寄存费。六、寄存期满乙方如需延长寄存期,应重新签订协议。七、因不可抗力造成寄存档案受损,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八、甲方的义务和权利1
    2023-06-09
    495人看过
  • 关于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文号:人调发[1988]5号随着人员流动政策的逐步放开,单位和个人相互选择的余地逐步扩大,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已成为人事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为进一步贯彻执行有关人事档案管理的法规、政策,妥善保管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创造人员合理流动的社会条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是人事管理工作的组成部分,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事部门要重视和加强这项工作,并积极创造条件,使人事档案管理适应人员合理流动的要求。二、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管理应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统一由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事部门及其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中心等机构负责。其他机构不得承担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任何人不得私自保管他人或本人档案。三、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包括:辞职或辞退人员的档案;外商投资企业中方人员的档案;外国企业驻华代表机构中国雇员的档案;
    2023-06-09
    492人看过
  • 掌握档案法律法规的重要性
    档案的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是从法律的角度对国家的档案作出相应的规定,国家的档案必须根据这一部法律进行保存和开放,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是从行政法规的角度,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内容进行细致的划分。转档案的流程1、存档(经办)人员向现存档单位提交申请材料。2、工作人员审核材料、核实调档人身份。3、存档(经办)人员回原存档单位办理转档手续。4、工作人员检查、核对将要转出的档案,对流动人员人事。5、档案转出进行登记,并由经办人签字6、工作人员填写《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严密包封档案并加盖章。7、档案通过机要通信或专人送取方式转至拟接收单位。8、工作人员及时催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回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的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个人从事政治、军
    2023-07-04
    147人看过
  •  跟随工作流程管理档案
    档案管理对于职场非常重要。如果你的档案不随着工作所在的城市,就需要将档案移交给你的工作单位。如果你进入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就必须遵守这一规定。此外,人事代理可以帮助你处理各类人事档案问题,包括组织关系、转正定级和评职称等。因此,将档案移交给工作单位并寻求人事代理的帮助是非常必要的。尽管档案不随着工作所在的城市,并不会对工作产生任何影响。但如果你进入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就必须将档案移交给你的工作单位。而以后如果你考入事业编制或者处理各类人事档案问题,包括你的组织关系、转正定级,评职称等都可以通过人事代理办理。档案随工作走吗?根据《档案法》的规定,档案应当随机构一并成立,不得据为己有或者拒绝归档。因此,档案不可以随工作走。尽管档案不随着工作所在的城市,并不会对工作产生任何影响。但如果你进入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就必须将档案移交给你的工作单位。而以后如果你考入事业编制或者处理各类人事档案问题,包括
    2023-10-30
    338人看过
  • 职工档案的代保管办理程序
    一、职工档案的代保管办理程序职工失业后档案必须由原单位及时移交到档案代理中心,任何单位不得将档案交给失业人员个人保管(辽*发【2004】20号)。二、服务事项1、买断的失业人员二次就业的持录用手续、存档手册等到档案代理中心转出档案,由录用单位接续档案管理,并轨的失业人员二次就业的,持录用手续、失业证到劳动力市场三楼开转出手续,须持上述手续到代理中心办理档案转出,由录用单位接续档案管理。2、异地转入的失业人员,持社会保险局异地转入账户单(原件)到代理中心开调档函,档案到达后存入档案库,办理存档手册。3、若单位查阅档案,须持单位正式介绍信,有效证件,写明事由,在档案室内查阅。若个人查阅档案,须持存档手册或失业证,说明查阅内容在档案室内查阅。
    2023-05-10
    385人看过
  •  档案管理规范与实施细则:最新版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需要制定档案管理办法和相应的实施细则。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属于国家所有的,由国家档案局会同国家有关部门确定具体范围;属于集体所有的,个人所有以及其他不属于国家所有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征得国家档案局同意后确定具体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需要制定档案管理办法和相应的实施细则。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属于国家所有的,由国家档案局会同国家有关部门确定具体范围;属于集体所有的,个人所有以及其他不属于国家所有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征得国家档案局同意后确定具体范围。 档 案 管 理 办 法 和 实 施 细 则 : 部 门 分 工根据档案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各部门分工应当明确。具体来说,档案管理部门应当负责制定和实施档案管理制度,同时协调各部门的档案工作;业务部门则应当负责具体的档
    2023-09-03
    450人看过
  • 什么是档案及档案的作用
    首先,大学生档案在不同的时期有不同的叫法,在大学期间交学籍档案,而步入社会之后就变为了人事档案。它是记录着我们的学习和工作经历,同时也是人事管理的依据。其次,档案是一个人经历的记载,也是人才中心为个人提供人事服务的依据。它是个人身份、学历、资历等方面的证据。同时也是关个人工作及退休后的权益保障。如今,档案在很多人眼里被“弱化”,但弱化并不意味着无用,人事档案的作用依旧无可取代。总之,档案在我们上学的时候很重要,在工作的时候很重要,在生活中同样很重要。评职称、、考公务员,跳槽、社保等等都会用到档案。什么是工龄根据劳动法规定,工龄是参加工作的人员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的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是职工参加工作长短的标志。简单来讲,就是指工作年龄,也有特殊情况如军龄,也被视同工龄,这也就是为什么要审核档案的原因之一。档案和工龄的关系人事档案首先要存放在欧具有管理权限的机构比如当地人事局或者人才交流
    2023-12-05
    228人看过
  • 云南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工程档案管理的规定
    各地(州)、市(县)建设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招标办、城建档案馆:工程档案是工程建设过程和建设成果的真实反映,它对于加强工程质量控制、追究工程质量责任以及工程日后维修、改建、扩建等具有重要的作用,为贯彻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以及《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切实加强工程档案的管理,确保工程档案完整、准确、规范,现提出和重申以下几点意见,请贯彻执行。一、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把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纳入建设工程管理程序(包括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建筑市场管理等),确保建设项目全过程和各个环节形成的档案资料完整统一。二、建设单位要指定专门机构或专职人员,负责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建设单位在招标投标和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订合同时,要对工程档案的套数、
    2023-04-22
    146人看过
  • 建设工程档案管理费的作用
    (1)在工程项目总投资中,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占很大的比例,加强对其他费用的管理,对于合理使用资金、提高投资效益十分重要。(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涉及方方面面的经济利益关系。例如,土地、青苗补偿和安置补助费等涉及工农关系、全民和集体的利益关系等;勘察设计费则涉及与勘察设计单位的经济关系等。所以,各项其他费用的确定和计算非常重要,具有很强的政策性。(3)目前,在新旧管理体制交替的过程中,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反映出的矛盾十分突出,解决的难度也非常大。在实践中取费混乱和不合理收费的情况均存在。因此,加强对其他费用进行合理化研究和认真管理具有非常现实的意义。一、工程承包方式有哪些1、建设全过程承包建设全过程承包也叫统包,或一揽子承包,即通常所说的交钥匙。采用这种承包方式,建设单位一般只要提出使用要求和竣工期限,承包单位即可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设备询价与选购、材料订货、工程施工、生产职工培
    2023-06-19
    429人看过
  • 档案法规中关于档案管理的原则解释
    档案法律法规适用的原则是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档案实行的原则是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由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档案事业,对全国的档案事业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监督和指导,再由各地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事业,同时接受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领导。个人档案法律法规集体所有的和个人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档案所有者应当妥善保管。对于保管条件恶劣或者其他原因被认为可能导致档案严重损毁和不安全的,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权采取代为保管等确保档案完整和安全的措施;必要时,可以收购或者征购。《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五条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的利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六条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档案事业,对全国的档案事业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监督和指导。县级以上
    2023-07-10
    56人看过
  • 治安拘留档案化管理吗?
    治安拘留不会进档案。治安拘留,属于行政处罚不属于犯罪记录,不需要担心。被公安局拘留会留下违法记录,但不是犯罪记录。违法记录非司法机关是不可以查询的,一般不会影响当事人今后生活。犯罪记录就会影响当事人今后的入学招工。拘留是指将对象拘禁限制,但拘留不一定需要法院命令,警察机关亦有拘留权,但各国允许拘留的总时间长度不一,有些国家甚至于可以无限期地拘留对象。哪些情形会进行治安拘留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但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人会被治安拘留。治安拘留是行政处罚之一,也称为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对于违反了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所作出的在短期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措施。其期限为1日以上,15日以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九条拘留所应当凭拘留决定机关的拘留决定文书及时收拘被拘留人。需要异地收拘的,拘留决定机关应当出具相关法律文书和需要
    2023-07-10
    444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证
    词条

    保证是合同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方向合同关系中的债权方保证合同关系中的债务方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债务的担保方式。保证人在被担保的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时,承担连带赔偿的责任。... 更多>

    #保证
    相关咨询
    • 档案代管合同的格式什么规范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5-13
      档案代管合同范本是什么? 档案代管合同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本着双方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甲方、乙方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自愿将档案、资料寄存在甲方。 二、乙方寄存的档案、资料所属年度为_________到_________;档案数量为____
    • 对职工档案的重要性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4-17
      职工档案的重要性 根据《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企业职工档案是企业劳动、组织、人事等部门在招用、调配、培训、考核、选拔和任用等工作中形成的有关职业个人经历、政治思想、业务技术水平、工作表现以及工作变动等情况的文件材料。 职工档案是社会保险行政机关认定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退休年龄、有毒有害岗位时间的重要凭证,是职工取得国家规定的职业(执业)资格、一定职位所不可缺少的重要材料,也是人事管理严
    • 员工档案管理:探讨可行的派遣员工档案管理方式
      湖南在线咨询 2024-11-25
      派遣员工档案管理方法是什么? 为了准确及时地掌握派遣员工的情况,我们采用统一管理模式来管理派遣员工的档案,其中包括以下内容: 1. 在派遣员工入职后及时办理人事档案的转移手续; 2. 在新招聘派遣员工时办理招工备案手续; 3. 协助受托方办理外地人员务工的相关证件; 4. 在规定的时间内代办档案中需要的证明材料手续; 5. 当派遣协议到期时,根据用工单位和派遣员工的要求,代办档案的续存或转移手续。
    • 和档案托管在省XX,现在想调档案,怎么办理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28
      很简单让接收地给你开具调档函你拿调档函去湖北省XX调取档案就好了然后通过买房办理落户呗!具体咨询你房子所在辖区派出所
    • 醉驾现在工作档案在哪里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02
      如果不是公务员等公职人员,醉驾影响工作的,或者比较敏感的工作,处理不好会有社会影响的,通常不会审查,在开庭的时候不要说,只要公安提供的证据里没有工作单位信息,一般不会深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