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何申报破产债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6 15:50:38 94 人看过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何申报破产债权?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直接按照我们国家破产法当中的相关规定来向人民法院来进行申报就可以了,根据破产法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应当进入破产程序,在人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申请的同时,会同时制定破产管理人

根据破产法规定,无论是进入破产重整程序、清算程序还是和解程序,债权人都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指定的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而非向受理企业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

二、债权申报主体

债权申报主体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个人,债权人为法人的应当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以向管理人证明自身的主体资格,并向管理人说明代理人有权进行债权申报等事宜。

根据破产法规定,人民法院在通知或公告债权申报通知的时候,会相应指定债权申报期限,破产企业的债权人应当按照指定的债权申报期限进行债权申报。

如果超期未进行债权申报的,并非不可以补充申报,但是补充申报的而产生的管理人审查债权等费用应当由申报人承担,切未按期申报将会有诸多风险:

未按期申报,已经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实务过程中,破产财产分配往往不止一次,但是第一次分配多为大额分配,如债权人在第一次分配后申报债权,那么根据法律规定,第一次已经进行的财产分配不再对补充申报债权人分配,故得到实际清偿的比例会远远降低。

未按期申报,程序权益无法保证。破产程序过程中,诸如处置破产企业财产、各重整事项、和解条款等重要事项需要债权人来表决,如债权不积极申报债权便无法参加债权人会议,无法行使表决权。

在我们日常生活当中,对于一些公司来说的话,他很有可能由于当事人员的一个经营不善的问题导致公司负债累累,所以不能够实现一个生产,最后的一个结果的话,就是能够申请这样的一种破产的程序,当然对于债权人来说的话,可以申请破产的债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4日 22: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破产债权相关文章
  •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债权债务确认书是什么?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债权债务确认书是什么?债权债务确认书有什么法律效力1、民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核心要素,而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在该案中,欠款确认书是肖某本人书写的,且无人胁迫、威胁,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也不违反法律或公共利益,应为有效的意思表示。而依据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该意思表示应为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意思表示人应予以遵守。因此,该欠款确认书是肖某具有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对肖某具有法律约束力。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有下列几种:(1)书证;(2)物证;(3)视听资料;(4)证人证言;(5)当事人的陈述;(6)鉴定结论;(7)勘验笔录。以上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如果债权债务确认书是欠款人本人书写的,是一种书面凭证,符合
    2023-06-01
    85人看过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注册资本如何使用?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注册资本如何使用?我们国家规定,注册资本可以在公司的经营活动当中正常进行使用第一次是验资账户,验资账户只在企业验资时使用,验资完成后注销。第二次是公司的基本账户,用于公司日常的资金出入和结算使用。资本入账时同时现金也收到入账,资本帐一般不会改变(除非增资或法律容许的股本减少),但现金帐上反映的现金可合理动用。在公司注册完毕后,注册资金使用的帐户不再需要,凭公司证件把这个临时帐户转为公司的基本帐户,即可以可以支取使用,用于公司的运营(支付租金,购买办公用品,支付工资等),只是注册的过程中不能支取使用。注册资金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12条规定:“注册资金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自有财产的数额体现。企业法人办理开业登记,申请注册的资金数额与实有资金不一致的,按照国家专项规定办理。”《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31条规定:“注册资金数额是企业法
    2023-05-02
    344人看过
  •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何才能判缓刑?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何才能判缓刑?缓刑的适用范围缓刑的适用对象是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累犯不适用于缓刑。二、缓刑的考验期限判处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2个月。判处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即判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开始计算,先期羁押的,不折抵刑期。司法实践中缓刑的适用(一)针对轻罪,有可能判处3年以下刑罚的犯罪;(二)暴力犯罪,比如杀人、重伤、抢劫、强奸等暴力犯罪一般不适用缓刑,另外,在涉黑案件中适用缓刑也很谨慎;(三)累犯,绝对不适用缓刑;(四)有悔罪表现,包括自首、立功、全部退赃、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交纳罚金等,都可能成为缓刑考虑的情节。考验期,是指法律规定的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社会上对其进行考察的期
    2023-04-28
    273人看过
  • 如何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处理家庭暴力
    在我国家庭暴力法律规定受害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请求公安机关的帮助;也可以向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一、婚内被打应该怎么办婚内被打的,属于家庭暴力,受害人可以向对方或者自己所在单位、居委会、村委会、妇联投诉或者求助,也可以报警。但同时保存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如聊天记录、录音录像、医疗记录、伤情鉴定、报警后的出警记录等。《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第一项规定,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二、怀孕期间被家暴怎么办算犯法吗犯法。女方怀孕后遭受家庭暴力的,施暴者的行为是属于违法犯
    2023-03-01
    52人看过
  •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我国宪法谁制定的
    我国宪法制定的主体是人民。按照宪法的理论,制宪主体不同于制宪机关。我国宪法制定的主体是人民。一、我国现行宪法进行了几次修改宪法宪法修改又称“宪法修正”,是宪法制定者或者是依照宪法的规定享有宪法修改权的国家机关或其他特定的主体对宪法规范中不符合宪法制定者利益或社会实际需要的内容而根据宪法所规定的特定修改程序加以删除、增加、变更宪法部分内容的宪法创制活动。我国分别在1975、1978、1982年对宪法进行了三次全面修改。1982年修改后的宪法即现行宪法,并在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和2018年对其进行了部分修正。1988年修改宪法意味着承认私营经济,主要就是为了配合改革开放的需要。1993年修改宪法意味着中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被明确写入宪法,同时,计划经济体制也自此退出了历史舞台。1999年修改宪法意味着正式将“依法治国”写入了宪法。而这也为后来“人权”入宪打下了基础
    2023-02-20
    281人看过
  •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
    ,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构成遗弃罪必须具备四个条件:有法律上的抚养义务;有履行抚养义务的能力;有拒绝抚养的故意和行为;情节恶劣。遗弃案属于刑事自诉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自诉案件审查立案的规定》第七条规定:“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应当是本案的被害人。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被害人是未成年人,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以及因年老、患病、聋、哑等不能亲自告诉的,其近亲属可以代为告诉。”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近亲属是指夫、妻、父、线、子、女、同胞兄弟姐妹。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告重婚如何进行操作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告重婚可以请一个律师代为书写起诉状,然后向法院提交相关的一些证据材料,其他的材料来进行诉讼活动,重婚罪是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在刑法
    2023-08-17
    400人看过
  • 根据我国法律我国法律的规定工伤鉴定个人能申请不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工伤鉴定可以个人申请。一、没有社保怎么做工伤鉴定没有社保的,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如果用人单位不申请的,劳动者本人或者直系亲属以及工会可以申请工伤鉴定。如果没交社保,劳动者工伤赔偿由用人单位全部承担。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二、工伤鉴定和伤残鉴定有什么区别工伤鉴定和伤残鉴定主要有以下几点区别:一、申请鉴定主体不同,伤残鉴定的申请主体只能是伤者本人,但是工伤鉴定则可以是职工本人、近亲属或者雇佣单位;二、申请鉴定的前提条件不同,伤残鉴定的前提是职工本人、近亲属
    2023-03-28
    464人看过
  • 债权人如何依据破产法申请破产
    在债务人无力按照约定履行其所负之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和程序向当地省级人民法院提起破产清算的申请。这种所谓的“无力清偿”,特指债务人对债权人所要求返还之到期债务,由于其资产真实价值的损失或者缺乏实际支可能导致的财产状况。通常而言,“不能清偿”一词亦可称之为“支付不能”,简称。为了有效地申请破产清算,债权人需要向我国最高司法机关——各级人民法院提交以下关于其诉讼主张的正式法律文件:首先,债权的存在以及具体事实和证据;其次,展示其作为债权人身份的有效性证据;再次,提供最新收集到的债务人公司注册登记资料;此外,详细说明受害人所遭到损害的具体性质、数量以及是否备有财产担保(若已有财产担保,需提供相关证据支持)等情况;最后,提供清晰且无可争议的证据,以表明法院未能作出有利裁决。除此之外,债权人还应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债务人无法按期偿付其到期债务,以及详尽的债务人公司办公地址、主要管理人员
    2024-08-16
    269人看过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姓名权是绝对权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姓名权是绝对权,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格权利。姓名权保护的客体是权利人的姓名。姓名并不限于公民在户籍机关正式登记的本名。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冒用。《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姓名权的主要法律特征为:第一,姓名权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法人不享有姓名权。只有自然人人格的文字标识才叫做姓名,因而自然人才享有姓名权。法人人格的文字标识是名称,享有的是名称权。第二,姓名权的客体是自然人对自己人格的文字标识的专有权。姓名权的核心问题就是专有权,他人不得享有、使用,只能是权利人自己享有和使用。专有的客体,就是自然人的人格文字标识,不仅包括正式的登记姓名,而且也包括笔名、艺名、别号等。第
    2023-03-24
    372人看过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何让男方净身出户
    净身出户,是指在婚姻双方决定离婚时,婚姻的一方要求另一方退出婚姻时不得到任何共同财产,但是这种要求是没有一、民法委规定离婚协议立了算共同财产吗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所得的财产及收益。这里涉及到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法律上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关系在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结婚证时始,终于办理离婚证明或法院起诉,作出的离婚判决生效时止,或夫妻双方一方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婚姻关系自发生该法律事实时,婚姻关系终止,在离婚诉讼法院判决离婚后,一方不服,上诉的,这段时间,仍属于婚姻存续期间。因此,离婚上诉期间的收入是共同财产,需要对其进行分割。《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法律规定的除外;(五)其
    2023-06-28
    184人看过
  •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没有证据如何做工伤认定
    没有证据怎么做工伤认定的规定如下:发生工伤事故后如果公司拒绝认定工伤,职工可以在事故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如果有劳动合同,职工直接去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就可以了,当然作为职工是需要有证据证明,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原因,这是职工的举证义务。所以,建议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一般有工友的证言就可以了。一、发生工伤事故后处理流程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去当地劳动部门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不及时申请的,职工本人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劳动部门受理后一般会在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当事人拿到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可以申请鉴定工伤等级,以确定赔偿数额。如果用人单位购买了工伤保险的,相关赔偿金额可以从保险中取得,没有购买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负责。二、做工伤认定公司不签字盖章怎么办第一步、直接去当地劳动局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事实劳动关系,需要提供劳动仲裁申请书、单位名称及注册情况、职工
    2023-06-21
    190人看过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工伤认定过期如何赔偿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工伤认定过期,劳动者可以按人身损害赔偿提起诉讼。一、工伤应如何认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二、工伤公司不按规定赔偿怎么办劳动者受工伤后用人单位不赔偿或者少赔偿,劳动者需要在一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一般会在60日内得到工伤认定结果。得到工伤认定结果之后,劳动者可以选择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商定赔偿范围,争取合法权益;若协商不了,可以选择当地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对仲裁结构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另外,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
    2023-04-12
    119人看过
  •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生育保险如何查询
    生育保险只有单位才可以缴纳的,自谋职业不可以缴纳的。可以根据如下情况,自行选择查询方式。社保中心查询如果对自己的社保帐号不清楚,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查询。上网查询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密码是你的社保证编号或者身份证出生年月),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电话咨询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12333”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一、生育险能报销多少?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他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生育保险政策强调,生育津贴高于本
    2023-02-22
    206人看过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土地是不是遗产
    根据法律规定父母的土地不算遗产,遗产必须是具有完全的产权,土地并不拥有完全产权,使用权可以继承。土地使用权继承具有如下法律特征:①它是一种财产权,继承权的实现是土地使用权的转移;②与特定的人身关系相联系,只有与被继承人有血亲或姻亲关系或通过遗嘱指定的人才可能成为继承人;③土地使用权的继承权的权利主体仅仅是境内外公民。国家或法人不能享有土地使用权继承权。即使继承人实际取得土地使用权。也只是接受遗赠;④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能继承。土地使用权法定继承按照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等原则进行土地使用权继承的一种法律制度。一、土地使用权的被继承人的范围是怎样的?下列人员可以为土地使用权的被继承人:1、接受国家交付的用于一年生农作物种植、用于水产养殖的农业土地的公民;2、接受国家交付的用于种植多年生农作物的土地、用于种植林木的土地、宅基地的公民、家庭户成员;3、有权使用他人依
    2023-02-11
    284人看过
换一批
#破产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破产债权是针对破产人,并原则上基于破产宣告而发生的一种财产上的请求权。经过债权人申报债权并得到查实后,从破产财产中得到清偿。 破产债权既区别于可以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受偿的破产费用请求权,也区别于将不属于破产人的财产从破产中取回的取回权,以... 更多>

    #破产债权
    相关咨询
    • 根据我国破产债权申报程序是怎么的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07
      1、须为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给付标的为劳务或者不作为的请求权。不能申报,但是,因它们的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而产生的赔偿请求权,为可以申报的债权。 2、须为以债务人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此处的债务人财产是指受破产程序拘束的财产。故信托财产或者根据法律规定不受破产程序拘束的财产,不是此处所称的债务人财产;以这些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不得申报。至于请求权所指向的财产是债务人的一般财产还是特定财
    •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债权的申报条件有哪些?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21
      一、债权申报和公告的时间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和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如果在规定期间内全部成员、债权人均已收到通知,免除清算组的公告义务。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 根据《破产法》规定,债权人会议有报酬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4-08-30
      《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试行)》第十三条规定:“债权人会议主席由人民法院从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2002年9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九条补充解释为:“债权人会议主席由人民法院从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指定多名债权人会议主席,成立债权人会议主席委员会。”因此,根据现有的法律和司法解释,在破产案件中的债权人会议主席或债权人会议主席委员
    • 根据破产法规定债权人申报的期限有多长时间
      安徽在线咨询 2023-10-12
      根据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的申报期限是从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少于三十天,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债权申报是指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时,当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要申报债权。
    • 什么是破产债权申报期? 法律上如何规定?
      安徽在线咨询 2023-10-08
      过了破产债权申报期的应该补充申报。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时、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应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过了破产债权申报期,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