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对于债务的认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17:12:03 162 人看过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对于债务的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对于债务的认定如下:

债务人所有的货币、实物外,债务人依法享有的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用益物权等财产和财产权益,人民法院均应认定为债务人财产。

二、企业债务可以转让吗

如果债权人同意企业债务可以转让。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对于债务转让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三、企业破产条件

我国法律对公司破产的条件,是有明文规定的,《企业破产法》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由此可以知,企业破产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企业必须是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所谓严重亏损,一般是指公司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形。

2.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公司不能清偿债务,指公司在经营中陷入困境,不能偿还债务或者不能继续偿还债务。认定公司缺乏清偿能力,一般应当注意以下几点事项:

(1)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

(2)债务人不能清偿的是已到偿还期限,提出清偿要求的、无争议或者已有确定名义的债务。

(3)不能清偿是债务人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或者可预见的相当时期内持续不能清偿,而不是一时的资金周转困难等问题暂时停止支付。

(4)不能清偿指债务人的客观财产状况,不依其主观认识或表示确定,应由法院根据法律和事实裁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18日 17: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企业破产相关文章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独资企业法》对国有独资企业有哪些限制
    目前,我国还没有关于国有独资企业的法律。对国有独资企业的限制,涉及到《公司法》等法律。具体内容如下:1。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不得合并、分立、解散,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合并、分立,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解散或者申请破产(依照国务院规定确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定并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董事会和监事会的组成:(1)董事会的组成:董事会应当有职工代表。董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一人。董事的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聘任。(二)监事会的组成:国有独资公司监事
    2023-05-07
    409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代理报关企业的管理规定
    (1995年7月6日海关总署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代理报关企业的监督管理,规范报关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有关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代理报关企业,系指经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运输工具代理等业务,并接受委托代办进出口货物的报关纳税等事宜,依照本规定履行代理报关注册登记手续的境内法人。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是代理报关企业的报关资格审定和报关注册登记的主管机关。第四条代理报关企业在接受委托办理报关纳税等事宜时,应遵守《海关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并对所报货物的品名、规格、价格、数量及其他应报各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二章资格审定及注册登记第五条企业申请代理报关注册登记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经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运输工具代理业务;(二)注册资本人民币150万元以上;(三)交纳风险担保金人民币20万元;(四)海关认
    2023-06-06
    314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融资法律法规概览
    我国企业融资相关法律法规是:1.企业应当支持配合监事会依法开展当期监督工作,及时、全面提供监督检查所需信息资料;2..企业和监事会应当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防止涉密信息资料失泄密;3.监事会应当严格执行“六要六不”行为规范,遵守企业有关工作制度,恪尽职守,依法监督,廉洁自律。中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办理境内保险的程序是如何按照一般的保险投保程序即可,没有特殊的要求。“境内的法人”,既包括依照我国法律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企事业单位、机关和社会团体,也包括经我国政府批准在我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的外国法人;本条规定中的“其他组织”,是指依法成立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各类组织,包括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未取得法人资格的联营企业等等;本条规定中的“境内的保险公司”,是指我国的保险公司以及经批准设立在我国境内的中外合资保险公司和外国保险公司分公司。如果上述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或
    2023-07-13
    193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办法
    (1999年3月31日海关总署发布)第一条为了便利企业货物的合法进出口,促进企业自律守法,有效实施海关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系指与进出口活动直接有关的企业、单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贸公司、有进出口权的商业物资企业、自营进出口生产企业和科研院所、加工贸易经营单位和接受委托加工企业、经营保税仓储业务的企业、使用或者经营减免税进口货物的企业、从事报关业务的企业、承接海关监管货物运输的企业、设有存放海关监管货物仓库的企业、免税外汇商品经营单位及海关总署规定的从事与进出口活动直接有关的其他企业。第三条海关根据企业的经营管理状况、报关情况、遵守海关法律法规情况等,设置A、B、C、D四个管理类别,对企业实施动态的分类管理。第四条企业适用的管理类别由企业所在地主管海关审定,其中适用A类、D类管理的企业名单报海关总署备案。海关总署将适用
    2023-06-06
    101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规定企业分为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规定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本法所称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本法所称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2024-05-01
    296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哪些企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2、2008年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把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也纳入了用人单位的范围内,使得《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进一步扩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
    2023-08-17
    391人看过
  • 民法典中破产共益债务如何认定
    一、民法典中破产共益债务如何认定民法典对破产共益债务如何认定没有规定,而《企业破产法》规定,破产共益债务包括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为共益债务:(一)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二)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三)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四)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五)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六)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二、企业破产债务清偿是怎样的顺序企业法人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债务: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企业职工的权利首先应当得到保护,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应当优先支付,
    2023-04-18
    308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虚假诉讼罪的认定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 对于虚假诉讼罪既遂, 其处罚如下: 1. 如果自然人犯了此罪, 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并处或单处罚金。2. 如果情节严重, 自然人将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并处罚金。3. 如果单位犯了此罪, 将实行双罚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对于虚假诉讼罪既遂,其处罚如下:1.如果自然人犯了此罪,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2.如果情节严重,自然人将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如果单位犯了此罪,将实行双罚制度。4.如果司法工作人员犯了此罪,将从重处罚。 虚 假 诉 讼 罪 的 主 体 有 哪 些 ?虚假破产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可以由任何公司、企业构成。根据《破产法》和《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具备法人资格的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企业、联营企业和私人企
    2023-09-23
    51人看过
  •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司法解释答记者问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司法解释答记者问问: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主要就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企业破产案件适用法律的有关问题作出了相关规定,请问出台该司法解释的背景和目的是什么?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自2007年6月1日施行以来,在完善优胜劣汰竞争机制、优化社会资源配置、调整社会产业结构、拯救危困企业、保障债权公平有序受偿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在实践中,有的法院尚未充分认识到企业破产法在调整市场经济中的重要作用,加之现行体制、机制上的各方面原因,对于申请人提出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受理破产案件条件的申请,以种种理由不予立案,影响了企业破产法的贯彻实施。作为衡量一个国家是否是市场经济重要标准之一的企业破产法,其作用的发挥必须通过人民法院受理和审理破产案件来实现。从我国目前情况看,全国法院每年受理破产案
    2024-01-18
    148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对社会产生的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社会作用包括:1、保障教育政策的正确贯彻实施,保障我国教育的正确方向,提高全民族的素质。2、保障和促进我国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3、维护教育法律关系主体各方的合法权益,保障按教育规律办教育。4、提高教育管理的效率,使教育管理有法可依。5、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使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使用范围为境内的各级各类教育。《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中国教育工作的根本大法,是依法治教的根本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颁布是关系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的一件大事,对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促进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教育制度,维护教育关系主体的合法权益,加速教育法制建设,提供了根本的法律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一条为了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2023-08-12
    163人看过
  •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进行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修改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宪法修改的提出标志着整个宪法修改的开始。在我国,宪法规定修宪案由全国人民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五分之一以上的代表提出。其他任何国家机关无权提出。但是根据历年来修改宪法的习惯上来看,都是由中共中央向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修改宪法的建议,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讨论后根据中共中央提出的修宪建议稿。《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十二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修改宪法;(二)监督宪法的
    2023-07-11
    84人看过
  • 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目的包括
    规范公务员队伍的管理,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促进公务员正确履职尽责,建设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一、中国共产党党内重要法规汇编要坚持党的性质宗旨、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是否认真履行党员八项义务,践行入党誓言,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要按照党员的六项基本条件,真正做到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要严格遵守党的组织制度,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领导干部要听百姓的意见,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树牢宗旨意识,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融入群从,善于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才能找出差距的方案。二、什么是公务员回避规定任职回避,是指对有法定亲情关系的公务员,在担任某些关系比较密切的职务方面作出的限制。公务员是依法履行公职的工作人员,作为一个特殊的工作人群,国家制定了专门的法律法规对其进行约束
    2023-06-25
    253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赋予的从业人员权利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赋予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分别为:1、从业人员权利有知情权、建议权、批评权、检举、控告权、拒绝权、紧急避险权、安全健康保障权、紧急情况处置权、社会保险和民事赔偿、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权;2、从业人员的义务有自律遵规、自觉学习安全生产知识、危险报告。《安全生产法》明确了从业人员哪八项权利?知情权。即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建议权。即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批评权和检举、控告权。即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拒绝权。即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紧急避险权。即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赔偿权。依法向本单位提出要求赔偿的权利;防护权。获得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教育培训权。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
    2023-07-14
    335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职称解聘的法律规定
    公司的高管负责公司的事务管理,其中一部分人还是公司的法律实体。他们手中持有一些人事行政等方面的权利,同时也有一些义务必须履行和规定必须遵守。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挪用资金、擅自提供担保、泄露公司秘密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违规行为时,可以将其解聘,并要求其进行赔偿。公司的高管负责公司的事务管理,其中一部分人还是公司的法律实体。他们手中持有一些人事行政等方面的权利,同时也有一些义务必须履行和规定必须遵守。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挪用资金、擅自提供担保、泄露公司秘密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违规行为时,可以将其解聘,并要求其进行赔偿。 素 材 : 关 于 公 司 高 管 的 权 力 和 义 务公司高管的义务包括遵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对高管的规定。尽管公司高管在经营判断方面不受司法干预的原则,但他们仍然可能因疏忽、懈怠,或者欺诈、自我交易,以及重大过失等行为而受到处罚。这些行为可能包括承担侵权责
    2023-09-18
    374人看过
换一批
#破产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企业破产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经营管理不善,当负债达到或超过所占有的全部资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不抵债的企业行为。 企业破产条件为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规定清理债务。... 更多>

    #企业破产
    相关咨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对于产假的规定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11
      内蒙地区也是按国家的规定,但现在好像是各个企业针对于产假的规定不同。
    • 如何申请破产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新规定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4-19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条为规范企业破产程序,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针对企业性质是怎样的?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4-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七十八条有限合伙人有本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至第五项所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第七十九条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伙。 第八十条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
    • 公司破产了,那么《中国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怎样规定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05
      第一条为规范企业破产程序,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三条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四条破产案件审理程序,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的
    • 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30条的条文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9-10
      国家出资企业合并、分立、改制、上市,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进行重大投资,为他人提供大额担保,转让重大财产,进行大额捐赠,分配利润,以及解散、申请破产等重大事项,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章程的规定,不得损害出资人和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