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质押的权利必须具备以下的特点:1、权利应当是私法上的财产权,应当以财产为内容,可以用金钱来估价,人格权及与身份有关的亲属权、荣誉权、监护权不得出质。2、权利应当有可让与性,如出质权利不能转让,不能变现,无法实现对债权的担保,因此不能转让的权利设立质权无效。此类权利如继承权。3、权利应当具有特定性,持有权利凭证的当事人可以控制权利的实现。
质押有什么特点
1、质押为担保物权
因质权是为担保债权而设定的,故其为担保物权。这是质权与抵押权、留置权等担保物权相似之处。也是质权不用于用益物权之点。质权虽为物权,但其是对标的物的交换价值加以直接且排他的支配权。因此不论质权的标的为有体物动产还是权利,质权的内容都在于对其交换价值的支配。
2、质权具有从属性
质权为以担保债权为目的的权利,它与所担保的债权形成主从关系。被担保的主债权为主权利,担保主权利的质权为从权利。质权的从属性表现在三个方面:
(1)存在上的从属性。质权以主债权的存在为其存在前提。在主债权无效或其他原因而不存在时,质权也不能存在。
(2)转让上的从属性。主债权转让时,质权也随之移转;
(3)消灭上的从属性。主债权消灭。质权也当然随之消灭。
3、质权的不可分性
质权设定后,债权人就质押财产之全部行使其权利,质押财产分割、部分让与,债权分割、部分让与或部分清偿,均不影响质押权的存在。质权效力及于被担保债权的全部,及于标的全部,即质权人如债权原本或利息有一部未受清偿,也有留置及拍卖标的全部的权利,这是质权的不可分性。
4、质权的物上代位性与保全性
质权为价值权。质权人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以保全质押财产的价值。当质押财产的价值非因质权人的过失而减少,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时,质权人有权就质押财产减少的价值要求质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称为质权的保全性。当标的灭失毁损而受到赔偿金时(包括损害赔偿金与保险赔偿金),质权人有权就赔偿金优先受偿——称为质权的物上代位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
设立权利质押范围
241人看过
-
专利权的范围及其特征有哪些方面
453人看过
-
专利特性:权利与范围的本质
413人看过
-
抵押权的定义及其权利范围
252人看过
-
宅基地使用权范围及特征
149人看过
-
专利权的范围和特征是什么
363人看过
质押,是债务人向债权人移转某些特定财产的占有,并由债权人掌握这些财产,用作债务人履行约定的支付款、或者履行事先约定好责任的担保。当债务人履行完责任时,债权人须将质押的财产如数归还。当债务人拒绝履行其责任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将债... 更多>
-
权利质押有哪些范围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12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的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
权利质押的范围包括债权吗上海在线咨询 2022-06-29《担保法》对于权利质押的规定虽然也是法定原则,但“法”的范围比《物权法》的范围宽。《担保法》第七十五条第四项仅规定了“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而《物权法》仅规定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也就是说,在《担保法》的规定里,即使以国务院各部委名义或地方性人大、政府名义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规定可以质押的权利都可以质押,但在《物权法》的规定里就不可以,《物权法》关于权利质押的依据仅限
-
专利质押合同质押范围()新疆在线咨询 2023-08-22以专利权质押的,对专利权估值以后,在质押合同当中需要标注的基本内容主要是被担保债权的数额,种类,债务履行期限,对专利权的具体情况进行介绍,写清楚质押专利权交付的时间、方式等内容。专利权质押时,专利权的估值并不是法律统一规定的。
-
股权可以被质押吗? 质押的范围?江苏在线咨询 2023-09-04股权不能再次质押,只能质押一次。股票质押手续是申请人携带有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以及质权合同等资料进行质权的设立登记。股权质押期间若是没有质权人的同意,出质人不得转让股权。
-
关于质押的债权范围贵州在线咨询 2023-10-23质押担保的范围具体如下: 1、主债权。主债权指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因债的法律关系所发生的原本债权,例如金钱债权、交付货物的债权或者提供劳务的债权。主债权是相对于利息和其他附随债权而言.不包括利息以及其他因主债权而产生的附随债权。 2、利息。利息指实现担保物权时主债权所应产生的一切收益。 3、违约金。违约金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 4、损害赔偿金。损害赔偿金指一方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