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及保证人签名证实借款关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0 09:04:39 282 人看过

1.在借据左侧(不在“借款人”处)空白处签名,不是共同借款人

(1)民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核心、没有意思表示就没有法律行为;

(2)在借据左侧空白处签名,而不是在“借款人”处签名,没有借款人的意思,借款行为未成立。

2.保证不能推定原则:在借据左侧(不在“借款人”处)空白处签名,没有保证的意思表示,不能推定保证法律关系成立。

3.无偿合同应按对义务人责任较轻的含义解释,在借据左侧空白处而不是在“借款人”处签名,不能认定为共同借款人、保证人。

借款人死亡情况下如何确定借据签名的真实性

我认为对笔迹鉴定的申请由谁提出,应当根据具体案情的不同而分配。当原告所提供证据达到了证明借贷关系成立或证明了借条系被告所书,完成了举证责任时,被告如否认则由被告申请作笔迹鉴定;当原告本身不能完成证明责任时,则首先应当由原告自己申请作笔迹鉴定,从而完成自己的证明责任:

1、从待证事实和证据的关系来看。在本案中双方当事人争议的关键事实是借贷关系是否存在。原告主张存在借贷关系,而被告予以否认,则首先应当由原告举证证明借贷关系的成立。现被告对借条的真实性提出质疑,因而法院不能依据此存在争议的借条来认定原告的主张。该证据的证明力存在疑问,原告为证明自己所主张的借贷事实的举证责任未能完成,仍需提供其他直接或间接证据来证明借贷的事实的存在,法院才能据此进行综合分析,进而作出判断。

2、从单一证据的证明力上看,也应当由原告自己申请作笔迹比对鉴定。本案中,被告对借条的真实性产生质疑,因而此借条的真实性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疑问,该借条的证明力就存在问题,需待原告进一步提供其他证据来佐证,证明原告所持的借条是真实的,如不能提供其他证据佐证时,原告就可以借助科学手段来申请作笔迹比对鉴定,以证明自己所持的借条是真实的,具有证明力,以此进一步证明其主张的借贷关系。

3、按照法律规定要求的举证责任原理方面看。当事人对否认或反驳某种权利或者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要件事实承担责任。但本案中原告因其提供证据本身存在瑕疵,不能确定证据的真实性及证明力,不能完全证明自己主张的借贷事实,原告则未能完成举证证明存在借贷关系的责任,仍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只有在原告完成了借条是被告所签的举证责任后,被告抗辩时,举证责任才依法发生转移,由被告对抗辩事实进行举证,这是对“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正确理解。

据此分析,本案应由原告承担借据的笔迹鉴定举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五条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

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5日 08: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证人相关文章
  • 名义借款人出具借条款项转给实际借款人
    由谁承担还款责任,应该按照实际情况而定。1、名义借款人承担责任。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应由名义借款人承担还款责任,至于实际借款与名义借款人之间的纠纷应另案处理。2、要是银行明知实际借款人存在的,应该由实际借款人承担还款责任。《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2024-08-15
    141人看过
  • 借名借款的法律关系
    1、借名借款行为涉及的法律主体主要包括借名人、出名人以及第三人,其中,第三人为债权人即借款出借人,而出名人为名义上的借款人,借名人为实际上的借款人。2、从法律关系的角度分析,借名借款行为包括借名人与出名人之间的内部借名关系,以及行为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外部借名借款关系。一、借名贷款法院怎么判1、当借款人通过借名借款方式向银行贷款时,显然隐瞒了借款的真实用途,属于“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贷款”。一旦借款人到期无法归还借款,给银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则借款人可能构成骗取贷款罪。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2023-04-05
    471人看过
  • 证明借款合同关系及相关担保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
    1、借款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如借款合同。2、以抵押方式提供担保的,应提交抵押合同、抵押物的权属证明、抵押物登记情况的证据;以保证方式提供担保的,应提交保证合同或保证函等证据;以质押方式提供担保的,应提交质押合同、质押动产或质押权利凭证交付的证据,以依法应进行出质登记的财产权利出质的,还应提交出质登记的证据。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曾发生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二、证明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1、证明贷款人履行合同情况的证据即已向借款人提供合同项下借款的凭证,如借款借据等。2、证明借款人履行合同情况的证据即各次还本付息的付款凭证,如银行进帐单、现金缴款单等。三、诉讼请
    2023-03-20
    199人看过
  • 借名贷款如何起诉实际借款人
    名义借款人可以起诉实际借款人。对于出借人来说,在借款时需要审核借款人的信誉情况,财产状况,是否是名义借款人,避免虚名借款的风险和造成借款无法追回的损失。另外,还需要留存借条、借款合同等相关借款凭证,保留好与借款人之间沟通的微信、电话、邮件等等记录,以及转账凭证,避免后期维权困难。《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024-04-27
    94人看过
  • 名誉借款人和实际借款人双方谁与贷款人还款
    名义借款人和实际用款人中应当由名义借款人承担还款,因为当事人应当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承担还款责任,所以应当是合同中的借款人承担责任,实际用款人不作为该借贷关系中的债务人。一、协议还款合同有效吗还款协议一般是对借款合同中的返还借款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情形而签订的一个补充协议,其签订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做出的行为,因此还款协议属于合同的范围。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二、借呗债务重组后逾期怎么办诉讼时效为两年。你可以在还款到期日后两年内
    2023-03-26
    222人看过
  • 借款人与借款人之间借贷关系的直接证据——借据的范畴是什么?
    借据是证明借贷双方存在借贷合意和借贷关系实际发生的直接证据,在债权人仅提供款项交付凭证,未提供借贷合意凭证,在债务人提出双方不存在借贷关系或者其他关系抗辩的,债权人应当就双方存在借贷合意承担举证责任,有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的,按照民间借贷纠纷审理;不能证明的,判决驳回诉讼请求。民法典规定民间借贷借据转卖是否有效民间借贷的借据转卖是属于债权债务转让的行为,出借人转让的,通知借款人情况下有效,如果是借款人转让的,经出借人同意的有效。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
    2023-07-10
    85人看过
  • 借条借款人全名写借款人的名字
    借款人的签名一定要亲眼所见,如果借款人利用他人之手来签署名字,就会导致借条失去证明力,因此,不要接受已经书写好的借条或事后书写的借条,必须要求借款人当面书写借条,并签署全名。尽量附带借款人和贷款人的身份证号码,体现在借条中,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确认借条当事人的过程。因为,有时候某些人的日常用名与其身份证上的名字是不同的,如果借款人是用化名或小名和你交往和书写借条的,那么,该借条的签名就存在重大瑕疵。借条上是不是要写出借人的全名借条上是要写明出借人的全名,借条上还需要包括借款的具体金额,还款的方式和还款的具体期限等内容,签订借条的当事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该行为应当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且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
    2023-08-16
    162人看过
  • 名义借款人和实际借款人的法律规定?
    实际借款人和名义借款人不同的银行贷款清偿方式如下:(1)银行贷款给名义借款人时,不知道实际借款人存在的,应该有名义借款人承担还款责任。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则,名义借款认是银行贷款合同的相对人,理应承担清偿贷款的责任;(2)银行贷款给名义借款人时,是明知实际借款人存在,应该由实际借款人承担还款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六条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对委托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委托人因此可以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但是,第三人与受托人订立合同时如果知道该委托人就不会订立合同的除外。受托人因委托人的原因对第三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第三人因此可以选择受托人或者委托人作为相对人主张其权利,但是第三人不得变更选定的相对人。委托人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的,第三人可以向委
    2024-05-13
    119人看过
  • 怎样证明出借人知道实际借款人
    在现行的相关法律框架下,个人无需再通过繁琐的流程来证明自身是否为名义借款人,这是因为在金融机构审批贷款时,他们主要依据的是当事人所签署的借款合同,至于该笔款项到底被贷款人用于自行消费还是交由他人使用,则不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审核范围之内,同时,他们也无法对此进行深入的调查与核实。因此,贷款的偿还责任理应由签订合同的借款人来承担,这也是各大银行及金融机构的共同规定。然而,如若名义借款人与实际借款人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委托关系,并且能够提供充分的贷款使用记录以及双方签署的相关协议,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名义借款人便可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免除其部分或全部的偿还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逾期返还借款的责任】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2024-05-18
    263人看过
  • 借款人与担保人的责任关系
    公司借款由公司的资产承担偿还责任,公司法人并不承担偿还责任。但是你作为担保人,需要按照担保合同约定承担担保责任。担保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没有约定担保形式的,视为连带担保责任。债权人可以选择要求债务人、连带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约定一般担保的,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的时候,就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共同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区别共同借款人,对债权人来说,负连带责任,即是,债权人可以向任何一个人主张全部的债权,而任何一方均不能以他们之间内部对债务的分配协议对抗债权人的主张。担保分为两种,一种是一般担保,一种是连带担保。一般汽车贷款协议中,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格式合同中都会规定担保为连带担保。你可以看看你签的那份合同有没有明确写明是连带担保。如果没有明确,法律规定默认为连带担保。负连带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如果被担保人不能偿还债务,债权人不用启动法律程序,可以直接要求连带担保人承担债务。相反,如果是一
    2023-07-11
    159人看过
  • 借款到期后,实际借款人和名义借款人由谁来承担?
    甲借给了乙一笔借款,将钱打到了乙指定的用户丙的账户上,借款到期后,乙称借款并未打到自己的账户而拒绝还款。在上述案例中,甲是出借人,乙是名义借款人,丙是实际借款人,借款到期后,甲应该以谁为被告向法院起诉?法院在判决中认为,该借款协议是甲与乙,即出借人和名义借款人签订的协议,且协议签订时符合双方的真实自愿,不存在其他瑕疵事由,因此应认定为协议有效。协议一方违反约定,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在案例中,乙作为协议的相对方,借款到期后未履行到期义务,那么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协议有效的三个要素:1、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2、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由上我们可以知道,借款到期后,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应由名义借款人来承担责任。1、实际借款人和名义借款人都不履行还款义务,出借人可以名义借款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起诉;2、在履行完相应的还款义务后,名义借款人可以向实际借款人进
    2022-04-08
    366人看过
  • 民间借贷关系中被担保人是借款人吗
    一、民间借贷关系中被担保人是借款人吗?被担保人是借款人,被担保人没有还钱的担保人需要履行还债义务,但是担保人对借款人享有追偿权。《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定义】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第七百条【保证人追偿权】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二、民间借贷关系中担保人免责的情形有哪些?1、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2、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3、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
    2024-01-30
    172人看过
  • 借名贷款实际借款人不还贷款怎么办?
    一、借名贷款实际借款人不还贷款怎么办?1、借名贷款实际借款人不还贷款,银行一般会要求名义借款人承担还款责任。替别人贷款别人不还的情况,当实际借款人无法偿还贷款时,银行肯定会对名义借款人追讨,如果不如期偿还,银行可以通过法院强制执行。这样名义借款人就要承担偿还责任,名义贷款人偿还完之后可以找真正的债务人追偿。所以要谨慎帮助他人贷款,处理不好是会影响个人征信的。2、民间借贷借款人不还的处理方法:(1)双方可以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再采用其他办法。(2)如果对方坚持不还钱的话,尽早去法院起诉,以免超过诉讼时效后,权利受损。同时一定要将借条等证据保存好。(3)法院判决后,仍不还钱的话,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二、常见讨债的情形有哪些?常见讨债的情形包括利用公司分立方式讨废债、利用承包、租赁和转让方式追债。1、利用公司分立方式讨废债。在原企业基础上分设若干新企业,改制时,将原企业的有效资产划转到新企
    2024-01-14
    298人看过
  • 借条上借款人变成了保证人
    近日,玄武法院审理了一起借贷纠纷。两个好朋友因为一笔借款闹僵了。一个说,自己被对方骗走了借条,要不到钱;一个说,自己只是中间人,借钱的人其实是别人。借钱的叫许列,2011年5月,他向好友孙辉借了20万元,随后又分两次各借了15万元。每次借钱,许列都会给孙辉写一张借条。他说好按照24%的年息还款。但实际上,这三张借条中,只有一张写清了利息和还款期限。因为是好朋友,孙辉就没介意。2011年11月,许列突然找到孙辉,要拿走这三张借条。他说里面有两张没写利息,要拿回去,合写成一张,把利息全都补上。孙辉就把借条给了他。几天后,许列来到孙辉家,给他改后的借条。孙辉一看,傻了眼,这不是借条,而是两份借款协议,借款人成了一家投资公司,而许列却变成了保证人。孙辉要求许列把原来的借条还给他,明明是你找我借的钱,借款人怎么成了公司?孙辉气不打一处来,一直没有在乙方的空白处签字。我第一笔钱是和许列一起打到他账户上
    2022-04-12
    391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证人
    词条

    保证人是对某项事务作出保证行为的人。再如债务等项的担保方面,保证人是指具有代为清偿票据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是非票据债务人对于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作出保证行为的人。 保证人与被保证人承担同样的责任。国家机关、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 更多>

    #保证人
    相关咨询
    • 借款担保担当证人担保关系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3-13
      1、借款担保充当保证人,保证合同一般是有效的,但是应当符合下列要件: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保证合同的内容合法,不违背公序良俗;并且借款合同这一主合同也是有效的。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合同借款保证人签名法律责任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6-25
      一、担保人在借条上签字没有特别注明的属于一般担保人,他享有先诉抗辩权,就是说权利人在没有向法院起诉前,担保人不承担还款责任; 二、在债务到期后6个月没有向债务人主张权利的,担保不再生效。 三、在借条上载明提供担保,此后,如果借款人不能按约归还借款的话,就会出现债权人要求债务人或者担保人承担责任的情况,此时,担保人如何承担责任,就看当时双方的约定,如果约定连带责任担保,则债权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和担保人
    • 借条上只有担保人签名没有出借人签名, 借款人起诉时应该提供证据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的规定,你在起诉或应诉时应向法院提交必要的证据,否则你的主张有可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将承担败诉的后果。以下是你应向法院提供的主要证据: 1、提供能够证明、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借贷合同等书面证据。没有书证的,应提供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时间、地点、金额,并提供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或证据线索。 2、有人的,应提供担保
    • 民间借款人无法证实是假签名如何追认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17
      承担合同义务。 应该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责任。一般是还款责任。虽然是假按揭人,但是只要真实地签了合同,就要承担合同义务。当然,他还可以去找真实的按揭人,让他承担责任,但那是他假按揭人首先承担责任以后再要去做的。 另外,假按揭人,也可以成为真实按揭人,只要他按照合同承担了合同义务,就可能反过来,成为真正的按揭人。
    • 借款人死亡如何证明借款事实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14
      现在法院对于民间借贷纠纷的认定较为复杂。当事人需要证明两层关系才能确实按照借贷处理。首先,当时人需要证明该法律关系确为借贷关系,可以简单的提供借条(注意不是欠条),借款合同等来证明。其次,证明确实发生了借款事实,当事人需要提供银行转账的凭证,收据等用以证明。另外为了防止诉讼风险,当事人应当提前对诉讼时效、利息及担保等条款的举证进行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