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时债权人委员会的目的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4 10:44:35 75 人看过

债权人会议不是一个常设机构。不能经常性地召集和作出决定。为了保证债权人充分地行使权利,特别是行使对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处分和破产财产变价、分配过程的监督权,有必要将债权人的集体决定权授予他们的代表机构。这种代表债权人会议行使监督权利的机构,就是债权人委员会。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一条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核查债权;

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

监督管理人;

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

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通过重整计划;

通过和解协议;

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

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

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

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债权人会议行使的其他职权。

债权人会议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议作成会议记录。

第六十二条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召开。

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或者管理人、债权人委员会、占债权总额四分之一以上的债权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时召开。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02日 03: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委员会相关文章
  • 破产债权的范围是怎样的,债权人应如何向破产企业追债
    一、破产债权的范围是怎样的破产债权按债权的产生以及债权人与债务人的不同关系,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无财产债权。2、担保差额债权。3、代保债权。4、放弃优先债权。5、附有期限但破产宣告日尚未到期的债权。6、破产企业未履行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因清算组解除破产企业的未履行合同而受到损害的,其损害赔偿额部分,应视为破产债权处理。7、因票据关系而产生的破产债权。8、人被宣告破产时,债权人所享有的债权。9、经和解减免延缓的债权作为破产债权。二、债权人应如何向破产企业追债1、立案前,积极追讨审判实践证明,破产还债程序的引起,绝大多数是由人即破产企业自己申请引起的。每一个破产企业在向法院申请立案前,都经过了充分的协商、酝酿阶段。破产企业申请破产,不是一时心血来潮,而是往往数月、甚至几年前就有了破产意念。所以,有破产计划的企业,应紧紧抓住破产申请准备阶段,加大债权清收力度,这时企业没有破产负担,债务人也没有借
    2023-02-04
    76人看过
  • 企业破产债权人会议的法律地位
    1.债权人会议的性质。债权人会议是全体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并集体行使权利的决议机构。有时候,“债权人会议”一词也被用于表示这个决议机构的集会活动。但从性质上讲,债权人会议是债权人团体在破产程序中的意思发表机关。也就是说,债权人会议的职能是要使全体债权人能够作为一个整体,就他们的权利行使和权利处分作出共同的意思表示,并为维护他们的共同利益而采取必要的行动。所以,债权人会议本质上是一个组织体,而不是临时的集会活动。2.债权人自治原则。债权人自治,是指全体债权人通过债权人会议,对破产程序进行中涉及债权人利益的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并监督破产财产管理和分配的一系列权利,以及保障这些权利实现的有关程序制度。实行债权人自治,是破产法的一项重要原则。债权人自治原则是确定债权人会议地位的基本依据。根据这一原则,有关债权人权利行使和权利处分的一切事项,均应由债权人会议独立地作出决议。债权人在债权人会议上应享有充
    2023-04-26
    159人看过
  • 业主有权查业主委员会的账目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和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交还给业主委员会。法院判决物业公司向业主委员会提供移交该小区业主名单及相对应的房产信息。一、业委会是否可以代表业主起诉开发商业委会可以代表业主起诉开发商。业主委员会可作为原告参加诉讼的四种情形分别是:1、物业服务企业违反合同约定损害业主公共权益的;2、业主大会决定提前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企业拒绝退出的;3、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物业服务企业拒绝将物业管理用房资料移交给业主委员会的;4、其它损害全体业主公共权益的情形。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选举出的业主代表组成,通过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业主大会执行机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二、物业有权处理业主私产吗物业无权处理业主的私产。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不可以
    2023-03-19
    150人看过
  • 个人独资企业破产后,债务的归属权是什么?
    1、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2、清算顺序:(1)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2)所欠税款;(3)债权人债务。个人独资企业债务清偿顺序个人独资企业债务应该按照以下顺序进行清偿:第一、企业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出于对劳动者权益的保障以及社会的安定,企业债务清偿首先应该保障职工的权益。第二、企业所欠税款。需要向有关部门清偿企业存续期间内,所拖欠的税款。第三、企业的其他债务。对于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的债务,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对企业债务进行清偿。《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十八条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煹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
    2023-07-16
    56人看过
  • 新《破产法》考点详析之债权人委员会
    债权人委员会制度,旧破产法中没有规定,这是新破产法新增加的一项法律制度。转自学易网www.stdyez.com由于清算行为对于债权人利益关系重大,因此旧破产法规定了破产清算组应当接受债权人会议的监督。然而,债权人会议是临时性的,而清算行为是持续性的,靠债权人会议对清算组行使监督权,实际上面临很大困难。这就需要设立专门的常设性的一个机构来解决上述问题。虽然,在实践中,国内也有部分法院尝试了监督人制度,通过设立监督人来对清算工作进行监督,但毕竟缺乏依据。此次新破产法规定的债权人委员会制度无疑为债权人的利益又增加了一项制度保障。债权人委员会是债权人会议的常设机构,它的职权主要是监督破产过程。债权人委员会的人员组成除了债权人会议选任的债权人代表外,还有债务人的职工代表或工会代表。债权人委员会总人数不超过九人。另外,债权人委员会成员还应经过法院书面决定认可。当然,设立债权人委员会并不是法定的强制程序
    2023-04-21
    206人看过
  • 企业破产的债权人申请特殊破产程序
    1、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2、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债务人能证明其已经持续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其全部资产不足抵偿所有债务时,其就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破产。一、在中国公司破产保护债务怎么办的一、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清理债务。二、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三、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四、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五、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相关事项。二、什么是破产重整制度?在我国企业法人的破产重整制度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在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或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等情形下,以向
    2023-03-28
    92人看过
  •  债权人会议在企业破产程序中的作用
    本文介绍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召开方式和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条件,以及债权人会议的职权。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负责,在债权申报期限届满后的15天内进行。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或者管理人、债权人委员会、占债权总额四分之一以上的债权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时召开。债权人会议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议作成会议记录。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召开由人民法院负责,在债权申报期限届满后的15天内进行。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或者管理人、债权人委员会、占债权总额四分之一以上的债权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时召开。召开债权人会议,管理人应当提前15日通知已知的债权人。(二)债权人会议的职权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1)核查债权;(2)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3)监督管理人;(4)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5)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6)通过重整计划;
    2023-09-10
    284人看过
  • 债权人在企业破产中的权益保护
    如果保证人承担是连带保证责任,在债务人破产后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即使债权人的债权未到期,在债务人破产申请被受理后,亦视为到期债权。因此,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清偿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清偿债务。连带债务人破产债权人如何申报连带债务人破产债权人申报债权但是提供债权债务存在的证据如合同,以及个人的身份证明等相关的资料。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即使债权人的债权未到期,在债务人破产申请被受理后,亦视为到期债权。此,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清偿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清偿债务。如果要求债务人清偿,应在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如
    2023-07-08
    422人看过
  • 破产重整债委会委员是否领补贴
    一、破产重整债委会委员是否领补贴《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项规定: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企业破产重组,未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双方的劳动关系仍然存在,可以继续履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破产法》和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实行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妥善安置破产企业职工重新就业,并保障他们重新就业前的基本生活需要,各有关人民政府要在实施企业破产中,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首先妥善安置破产企业职工,保持社会安定。二、破产重整所有员工有补偿吗根据劳动法,公司破产,应按规定给予员工解除合同补偿金,标准为:工作满一年的给一个月补偿金(月平均工资),如果做了十年,应该给十个月补偿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后产生的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福利待遇
    2023-04-24
    269人看过
  • 企业破产清算中的债权人在资产处置时的建议
    无偿转让财产是指债务人将自己的财产或权利无偿地转移于他人的一种积极的减少财产而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属于赠与的一种。依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一)无偿转让财产的;(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五)放弃债权的。债权人转让债权的时间债权转让,是指不改变债的内容,债权人将其债权转移给第三人享有。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权利转让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必须具有有效存在的合同债权;2、债权转让不会改变债权的内容,即不会增加债务人的负担;3、转让的债权具有可转让性,即不存在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的不得转让的情形;4、转让合同权利应遵循一定的程序,即通知债务人,否则对债务人不发生法律效力。在附条件的合同中,条件具有限制合同效力的作用。在合同中所附的条件,
    2023-07-16
    293人看过
  • 什么是破产债权?破产债权的特征
    确认破产债权的含义应分为广义和狭义。广义的破产债权确认包括整个破产债权确认过程,是指债权人通过破产程序向有权主体(人民法院)申报债权,有权主体对债权进行登记审查,确认债权的有无、性质和数额的法律行为。狭义的破产债权确认只是指有权主体依法确定和认可破产债权的有无、性质和数额的行为。破产债权的清偿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
    2023-08-16
    150人看过
  • 《企业破产法》中的担保债权是什么意思
    一、企业破产法中的担保债权是什么意思?担保债权就是因担保产生的权利和义务。法律规定如下:(1)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2)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得到受偿。(3)当事人一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向对方给付定金。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回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4)按照合同的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留置该财产,依照法律的规定以留置财产折价或者以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二、担保债权有以下几种实现形式:1、保证保证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在确定双方的债权债务
    2023-02-15
    159人看过
  • 有哪些债权是企业破产债权
    企业破产债权:1、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2、虽有财产担保但放弃优先受偿权的债权;3、虽有财产担保,但担保物的价款低于债权额,其未能受偿的债权等;4、债务人的保证人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后依法可以向债务人追偿的债权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企业破产债权人会议的召集《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次债权或者负责人发出通知,要求其必须到会;(三)向债务人的上级主管部门、开办人或者股东会议代表发出通知,要求其派员列席会议;(四)通知
    2023-08-15
    95人看过
  • 抵押权人可以做债权委员会的委员吗
    对于债权人委员会的产生办法,破产法没有详细的规定,仅仅在六十七条笼统地规定: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的债权人代表和一名债权人的职工代表或工会代表组成。从该条文规定中可以看出,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会议选举产生。首先,我们依据破产法第六十八、六十九条制定了《债权人委员会职责》。在多数债权人赞成设立债权人委员会的前提下,在债权人大会上宣读,目的是告知债权人债权人委员会是一个什么性质的机构、有哪些职权范围,也就是说需要干什么工作,让广大债权人了解债权人委员会究竟有什么权利和职责,以便结合自身的具体情况做出是否参选债权人委员会的决定。然后我们制定了《债权人委员会选举办法》,交由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在选举办法中我们具体规定了债权人委员会的组成人数、人员范围,明确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应具备的条件:包括其债权已经确认、拥有表决权;其债权数额及性质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有为全体债权人服务、保障全体债权人利益的意
    2023-02-18
    310人看过
换一批
#破产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委员会
    相关咨询
    • 破产债权人委员会对企业债务的可依据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1-04
      作为债权人会议的辅助组织,破产债权人委员会享有与债权人会议同等的权力。它可以行使监督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和处分,监督破产财产的分配,以及债权人会议委托的其他职权。
    • 企业是怎么破产逃债的,企业破产逃债的表现是什么?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6
      企业是怎么破产逃债的企业破产逃债的表现是:一、破产企业故意隐瞒财产,缩小破产财产范围,想法设法低估破产财产价值,压低赔偿比例。在对破产财产进行估价时,一些企业只对固定资产进行评估和作价,忽略了企业的无形资产(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对无形资产不作价、不评估。在无债权人参与的情况下,有的企业甚至不按破产财产的实际价值作价,故意压低破产财产的作价金额,使债务率超过实际负债率,形成无资产清偿债务的局面。
    • 破产债权人委员会通过效力是怎样的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31
      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一)监督财产的管理和处分;(二)监督破产财产分配;(三)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四)债权人会议委托的其他职权。债权人委员会执行职务时,有权要求管理人、债务人的有关人员对其职权范围内的事务作出说明或者提供有关文件。管理人、债务人的有关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拒绝接受监督的,债权人委员会有权就监督事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决定;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作出决定。
    • 什么是破产企业职工劳动债权,破产企业的职工劳动债权是怎样规定的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1-24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破产企业职工劳动债权是指破产企业在破产受理之前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随着劳动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从保护破产企业职工权益的实际出发,破产企业职工劳动债权除包含上述法律规定的项目之外,还应包括劳动者按照国家政策、劳动合同、企业制度应享有的其他
    • 破产债权人委员会的效力应该如何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9-04
      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一)监督财产的管理和处分;(二)监督破产财产分配;(三)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四)债权人会议委托的其他职权。债权人委员会执行职务时,有权要求管理人、债务人的有关人员对其职权范围内的事务作出说明或者提供有关文件。管理人、债务人的有关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拒绝接受监督的,债权人委员会有权就监督事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决定;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