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担保抵押是一种质押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31 19:30:31 235 人看过

反担保抵押是否视为质押?这取决于行为。一般来说,是的。

质押与抵押的根本区别在于是否转让对担保财产的占有权。

抵押不转移抵押物的占有形式,但抵押人仍负责抵押物的保管;质押改变抵押物的占有形式,质权人负责抵押物的保管。一般来说,抵押人对抵押物的毁损、灭失负责,抵押权人对抵押物的毁损、灭失负责。

债权人没有处分抵押物的直接权利,需要通过与抵押人协商或法院诉讼判决完成抵押物的处分;抵押物的处分不需要协商或法院判决,抵押权人可以在合同约定的期限以外处分抵押物。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者权利转让给债权人,并以该动产或者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法以其占有的财产优先受偿。其中,债务人或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转让的动产或权利为质权。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以一定的财产为担保,向债权人清偿债务的法律行为。债务人或提供抵押物的第三人称为抵押人;抵押物称为抵押物;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故权利称为抵押权,是一种担保物权。抵押权成立后,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的,抵押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将抵押物折价或者变卖抵押物的价款。抵押物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但法律禁止流通或者强制执行的财产不得作为抵押物。反担保合同的当事人与担保合同的当事人不同。由于担保方式和担保人的不同,担保合同的当事人也不同。以债务人为担保人的抵押、质押、定金担保,担保合同和主合同的当事人既是债权人又是债务人。在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作为担保人的担保、抵押、质押中,债权人、债务人(被担保人)和担保人之间的关系是通过主合同、委托合同和担保合同来维持的,它们既有密切的联系,又有区别。其中,担保合同的当事人是债权人和保证人,债务人虽然与债权人有主合同关系,但与保证人有委托合同关系,也受担保合同的影响,但不是担保合同的当事人。当事人未单独订立担保合同或者委托合同的,只在主合同中约定有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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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31日 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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