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物权应该如何转让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3 21:15:54 174 人看过

保证物权属于从权利,依法可以发生转让,其程序依照主债权转让而转让。保证物权转让可以签订一份转让协议。

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体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债权同时转让,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保证人与债权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禁止债权转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之所以肯定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转让债权或承诺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的约定,具有在债权人违反约定时发生免除保证人保证责任的效力,是因为保证属于履行信用担保,是基于人与人的信用关系。

保证人要求并得到债权人的同意,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禁止债转让,这属于保证人的要求——对自己与债权人之间的关系予以固定,为此应尊重保证人的意见。而约定的债权转让的内容不发生实际债权转让的效果,是因为债权人转让债权是法律赋予的权利,不能因保证人的约定而禁止。

也就是说,保证人不能禁止债权人转让债权,即使与债权人约定了禁止转让,债权人实际与受让人协议转让债权的,效力也不会因此受影响,但保证人可因其与债权人有约定而要求免除其保证责任。

物权担保的种类有哪些

1、以担保物权的原因为标准,担保物权可以分为法定担保物权意定担保物权

法定担保物权,指依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当然发生的担保物权,如留置权;意定担保物权,指依当事人的设立合同而成立的担保物权,抵押权和质权为典型的意定担保物权。法定担保物权通常是为担保一定的债权而成立的,所以具有强烈的从属性。意定担保物权具有媒介融资的作用(即以担保物权作为获取融资的手段),故又称为融资性担保物权。

2、担保物权以其主要效力为标准,可以分为留置性担保物权与优先清偿性担保物权。

留置性担保物权是以留置标的物,迫使债务人清偿债务为其主要效力的担保物权,如留置权和质权;优先清偿性担保物权是支配标的物的交换价值,以确保优先清偿为其主要效力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留置权性担保物权,因权利人需要占有标的物,导致债务人不能使用、收益标的物,所以企业融资一般不采取这种方式。优先清偿性担保物权是以标的物的交换价值作为优先清偿债务的保障,不将标的物的占有移转给债权人,债务人占有、使用标的物,符合企业的经营方针,所以为企业所乐于采用。这种担保物权在现在经济生活中居于主导地位。

3、以担保物权的标的物的不同而作的区分,可分为动产担保物权不动产担保物权权利担保物权和非特定财产担保物权。

动产担保物权,指以动产为标的物而设立的担保物权,如动产抵押权和动产质权;不动产担保物权,指以不动产为标的物而设立的担保物权,如权利质权和权利抵押权;非特定财产担保物权,指以内容经常变动的财产为标的物而设立担保物权,如企业担保(浮动担保)等等。

4、以担保物权的构造形态的不同为标准,担保物权可分为定限性担保物权与权利移转性的担保物权,

定限性担保物权,担保权人取得的只是定限性的权利,担保标的物的所有权仍然保存在设立人(债务人或第三人)之手。权利移转性担保物权,是将担保标的物的所有权或其他权利移转给担保权人的担保权,以让与担保为其典型。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19日 16: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保证相关文章
  • 股权转让的印花税应该如何缴纳?
    一、受让股权公司首先应召开公司股东会,研究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二、聘请律师进行法律尽职调查。三、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四、评估、验资,私营有限公司也可以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五、股权转让的公司召开股东会,并形成股权转让的有效股东会决议。六、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不需经过股东会表决同意,只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即可。七、股权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八、召开新股东会议,经过新股东会表决同意,任命新股东的相关职务。九、对公司股东名册进行变更登记,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十、将新修改的《公司章程》,股东及其出资变更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工商变更登记。企业股权转让是否缴纳印花税《印花税暂行条例》中的印花税税目表中已经明确规定,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来贴花。财税[1988
    2023-07-19
    258人看过
  • 软件著作权转让应如何转?
    1.申请人可以自己办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或专有合同登记,也可以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登记。2.申请人应当将所提交的申请文件留存一份,便于在补正程序中保持文件内容的一致。3.办理软件著作权转让或专有合同登记可到登记大厅现场办理,也可使用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邮寄到中国软件著作权登记部。4.申请表应当在线打印,请勿擅自更改表格格式;申请文件都应当按规定签章,签章应当与申请表中填写的姓名或者名称完全一致。5.申请人或代理人信息栏内的详细地址,请务必填写准确的实际联系地址,以便我中心邮寄证书或其它书面邮件。6.著作权人为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的应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需加盖单位公章;7.著作权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并需提交非职务开发保证书或非职务开发证明。(下载《非职务开发证明》《非职务开发保证书》)。8.著作权人为外国自然人的,应提交
    2023-04-27
    418人看过
  • 对方在股权转让后拒绝支付股权转让费用,该如何应对?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未支付价金的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离婚判决后对方不给钱该如何离婚判决后对方不给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每一份生效的判决都是有执行力的,离婚判决后对方不给钱需要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身份信息证明,以及生效的民事判决。人民法院受理后,将通知对方履行离婚判决中的支付金钱的义务。如果对方仍然不履行义务,人民法院将强制执行对方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当
    2023-07-22
    487人看过
  • 股权转让的整个过程应该如何操作?
    1、请一位尽职尽责的律师进行调查。2、召开全体股东会议研究可行性以及是否符合公司发展的战略,并且要对收购的一方进行公司的经济实力以及经营能力来全面全面分析,必须要严格的按照《公司法》规定。3、需要对转让的股权进行评估和验资。4、双方需进行实质性的谈判和协商。5、如是国有企业或是集体企业转让股权需要向上级部门提出申诉并需经上级部门同意。6、股权发生变动需必须召开股东大会并有决议。7、前去产权交易中心审查的合同以及附件,并同时办理交割手续。8、双方需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转让合同。9、如果转让方是属于国企或者国有独资有限公司那么就必须要到国有资产办理立项和确认后才能进行评估,其他企业可以直接对变更的资本进行验资。10、去相关部门进行手续变更和登记。所需材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2、新的股东资格证明的复印件。3、公司章程的修正案,需要公司盖章。4、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如由代理登记机
    2023-07-07
    368人看过
  • 股权转让与退出:股东应该如何清算?
    股东退股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单个股东退股,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由其他新股东接受其股权,在这种情形下,不需要进行清算,由退出方和新股东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即可。二是全体股东退股,意味着公司解散。公司解散,需要成立清算组队公司进行清算,具体流程如下:(1)依法成立清算组、(2)清算组接管公司、(3)清理公司资产、(4)核定公司债务、(5)通知或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进行债权登记、(6)处理与清算与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收取公司债权、(7)参与公司的诉讼活动、(8)处理公司财产、(9)清偿债务、(10)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清单、(11)制定清算方案、(12)确认并实施清算方案、(13)提交清算报告、(14)办理注销登记。股东退出需要哪些程序股东退出需要以下程序:1、法定代表人签署同意;2、企业申请变更登记委托书和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3、股东决议;4、修正案;5、股权转让协议或者
    2023-07-03
    451人看过
  • 债权转让后诉讼主体应该如何确定
    在债权转让后因产生争议而进行的法律程序中,原告的身份应由新受让人和原有债务人共同担当。若债权得到了百分之百的转让,那么新受让人将取代原本的债权人,成为新的债权人,而原债务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向新受让人履行自己的债务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2024-08-10
    328人看过
  • 应该如何办理股权转让,有什么程序
    ?一、办理流程1、受理2、审核材料3、核准登记4、完成变更相应内容二、申报资料申报资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盖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3、原股东会决议。(全体老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盖章)主要内容:(1)转让双方当事人、转让的股权份额及股权转让价格、受让者,其他股东优先受让权利的行使情况等;(2)股权转让后公司的股本结构;4、股权转让协议书。(转让双方签署,自然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盖章)主要内容:(1)协议双方的名称(姓名);(2)转让股权的份额及其价格;(3)转让的股权的交割日期;(4)股权转让款的交付日期和交付方式;(5)订立协议的时间、地点、生效方式;(6)协议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内容(包括违约责任、争议解决途径等)。5、股权向公司股东以外
    2023-05-02
    419人看过
  • 共同所有权转让:业主应该如何处理?
    业主转让部分所有权的共同部分的处理。业主的建筑区分所有权是一种集合权,包括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建筑区划中共有部分的共有权和共同管理权。在这三种权利中,业主对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占主导地位,是业主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权和共同管理权的前提和基础。如果业主失去了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就失去了共有部分和共有部分的共同管理权。业主对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管理权业主对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其当然享有共有部分收益的知情权,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三条的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的规定,业主请求公布、查阅共有部分的使用和收益情况等应当向业主公布的情况和资料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当小区物业公司或其他管理人不按时主动公开共有部分收益情况
    2023-07-04
    310人看过
  • 股权转让纠纷诉讼时应该如何确认
    以股权转让合同的签订人,即股权的转让人和受让人作为原被告;另外,在涉及办理股权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方面还涉及利害关系人公司,所以,还可以将公司列为第三人。一、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有哪些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1、股权不能随意转让,应当遵循法定程序。股东向董事会申请转让,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讨论,经法定人数股东同意后方可转让;2、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的,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3、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是股权转让中最重要的环节,必须明确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4、股权转让应当向工商机关登记。二、股权继承要注意哪些,如何办理股权继承股权继承应注意的问题有:1.股权继承应符合公司章程。2.尊重股东去世之前与其他股东对公司股权继承的约定。3.尊重继承人与公司原股东的意思表示。4.参照公司股权转让的规定继承股权。另外,办理股权继承的方式是:1、如果公司股东只有两个,其中一名股东死亡,
    2023-06-27
    73人看过
  • 股权转让时应该如何处理债务问题
    一、股权转让时应该如何处理债务问题股权转让后债务由公司承担。《公司法》第三条的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七十三条规定,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二、股权转让在什么情形下无效股权转让在以下情形下无效:1.违反公司法关于现有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规定。股权转让需要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放弃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方可转让,否则股权转让协议可能被认定为无效。2.违反公司章程规定。若公司章程中对股权转让有限制性的规定,而已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违反了该限制性规定
    2023-07-16
    297人看过
  • 外资股权转让所得税应该如何计算
    外资股权转让所得税的计算我国关于股权转让所得税问题的解释散见于不同时期的多个法规中,而且解释都不尽相同,并且其中只有部分适用于外资股权转让所得税,因此,实务人员需要系统了解这些法规并且判断其适用性,才能准确地计算出外资股权转让应缴纳的所得税。财政部[1987]033号文规定:“股权转让所得是指合营企业的外国合营者、外资企业的出资者转让其在企业所有的股权而获取的超出其出资额部分的转让收益,应按规定征收20预提所得税”。这里,股权转让所得是转让价格与出资额之间的差额。转让价格一般理解为收购双方确定的转让价格,出资额应理解为等值人民币金额。国税发[1997]71号《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合并、分立、股权重组等业务所得税处理的暂行规定》对计税转让收益的解释重新作了解释:“股权转让收益或损失是指股权转让价减除成本价后的差额。股权转让价是指股权转让人就转让的股权所收取的包括现金、非货币资产或者权益等形式的金
    2023-05-03
    490人看过
  • 债权转让的通知方式应该如何选择
    一、债权转让的通知方式应该如何选择债权转让的通知方式的选择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决定,债权转让可以使用口头、书面或其他形式通知,特定情况下,还可用公告形式,只要能够确保该通知到达债务人即可。一般口头形式简便易行,实践中较为常用,但因证据不易保留,一旦发生纠纷,取证较为困难,一般应以书面形式为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二、债权转让后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债权转让后的诉讼时效是三年。《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
    2023-08-02
    58人看过
  • 个体户死亡债权债务应该如何转让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个体户经营者死亡的,债权债务转让由个体户的继承人与当事人协商处理,如果转让债务的,要经债权人的同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2、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应收账款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第四百四十六条权利质权除适用本节规定外,适用本章第一节的有关规定。第五百五十一条留置权人负有妥善保管留置财产的义务
    2024-05-04
    340人看过
  • 店面转让违约应该如何办
    店面转租违约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要给予赔偿。如果转租店面没有经过出租人同意的,出租人是可以请求解除合同的。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承租人只有经过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方,没有经过出租人同意,出租人是可以请求解除合同的。一、二房东非法转租的责任认定1、转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的关系。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租赁合同可以生效。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第2款的规定,此时出租人可能解除合同,也可能不解除合同。若出租人不解除合同,转租关系仍然存在,不受影响。若出租人解除合同,则转租合同亦因此而终止。由于次承租人与出租人并无直接的租赁关系,次承租人自然无权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至于次承租人能否向承租人提出请求,则应视次承租人是否为善意而定,即只有在次承租人不知或不应当知道承租人未取得出租人的同意,即误信承租人的转租为同意转租的,承租人才应对次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2、出租人与承租人之
    2023-03-04
    250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证
    词条

    保证是合同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方向合同关系中的债权方保证合同关系中的债务方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债务的担保方式。保证人在被担保的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时,承担连带赔偿的责任。... 更多>

    #保证
    相关咨询
    • 动产物权的设立转让应该如何生效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14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通常情况下,如果动产的权利人通过合同约定转让该动产的所有权,需要将该动产交付给另一方占有,该动产的所有权才发生转移。 1、依据《》第二十四条:“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依据《物权法》第二十三条:“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能否转让保证物权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6-29
      保证物权属于从权利,依法可以发生转让。 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其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债权同时转让,保证物权的转让要伴随着债券的转让,这样才是合法的。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 股权转让如何保证债权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02
      值得指出的是,在实践当中,转受双方有时会在转让协议中注明,由转让人负责在股权转让生效前收回股权转让基准日前到期的公司债权。此类条款主要是受让人为防止公司的不良之债给自己进入公司后可能带来的损失所做的一种防范措施。然而,严格地说,这种条款并不当然具备法律效力。第一,转让人与受让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系转、受方这两个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行为,二者之间的约定不能约束第三人。而公司作为第三人,本应由其享有的债
    • 债权转让后如何使用担保物权
      云南在线咨询 2021-08-15
      债权和抵押权不能分割,担保物权随债权的转让而一并转让。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如果你是担保债权的受让人,则可以申请实现担保物权。
    • 主债权转让担保物权如何变更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9-09
      主债权转移的,担保物权应当一并转移,担保物权作为主债权的从权利在其转移的时候应当随之转移,担保物权是指担保物权人享有的在债务人不能按时偿还债务的时候对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