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偿和破产程序的终结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9 11:51:55 479 人看过

破产财产应当按一定的顺序和比例,公平地分配给债权人。破产财产的分配,是破产清算的最后阶段。

破产财产的处理和分配,由清算组织提出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并报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执行。破产财产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1)是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是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3)是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进行分配。

二、破产程序的终结

破产程序的终结,有三种情况:

(1)是破产企业经过和解与整顿,扭亏为盈,获得复苏,从而按照和解协议偿还了债务。这时企业破产的原因已不存在,人民法院应当终结破产程序

(2)是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再进行破产程序已毫无意义。这时,应由清算组织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宣告终结,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宣告终结。

(3)是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债权人的债权已得到全部或部分满足,从而达到破产程序的实施目的。在这种情况下,由破产清算组织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破产程序终结,应由人民法院做出裁定,并将裁定书副本送达有关单位。裁定书的内容应予公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09日 12: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破产程序相关文章
  • 破产程序的终结(上)
    序本章论述了破产程序的终结问题。破产程序的进行,最后应有依法终结之时。在破产程序进行中,如果发生了诸如破产分配完成、债权人已经得到清偿、债务人已无财产可供分配等情况,或者由于其他原因的出现,使得破产程序的进行已无必要时,法院应及时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免责和复权是与破产程序的终结密切相关的两个问题。免责是对破产债务人的一种保护措施,它可以使债务人在法定条件下及时摆脱通过破产程序仍未能清偿的债务的重负,谋求新的发展,开始新的生活。而复权制度的存在,旨在解除法律对破产人权利和资格的种种限制,恢复其正常的法律地位,以便使其更好地获得经济上的更生和复苏。由于我国现行破产立法并未赋予自然人以破产能力,因而,本章关于免责和复权的讨论主要限于国外立法例的分析。本章第一节着重讨论了引起破产程序终结的法律事实,即破产程序终结的原因,终结破产案件的程序,以及破产程序终结的法律效力。第二、三节简单介绍了世界上几个主
    2023-02-16
    111人看过
  • 破产程序的终结(下)
    一、免责制度的意义破产免责制度,是指在破产程序终结后,依照破产法的规定,对于债务人未能依破产程序清偿的债务,在法定范围内免除其继续清偿的责任。免责在自然人破产的救济政策中处于核心地位,其原则是避免使债务人的未来收入陷入对过去的债务包袱之中[1],以鼓励其在破产之后仍能积极参与社会经济活动,为社会和个人创造新的财富。破产程序的主要目的,是使以债权人为主的利害关系人的权利得到公平的满足。同时,破产程序本身还具有使债务人获得经济上更生、复苏的目的。在法人破产的场合,原则上,破产终结的同时法人的人格也随之消灭。因此,没有必要考虑破产程序终结后法人的更生问题。但是,自然人破产与此不同,破产程序终结后,如果让债务人背负沉重的债务包袱,其再次陷入经济困境的可能性极大。如果想以破产程序为契机给予破产人更生复苏的机会,就有必要采取一定手段减轻程序终结后债务人的债务负担。正是基于此种考虑,破产法上的免责制度便
    2023-04-29
    345人看过
  • 破产清偿程序
    债权人
    一、破产清偿程序(一)破产债权按照以下顺序清偿:1、第一清偿顺序:职工债权,包括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和因破产企业侵权行为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由第三方垫付的职工债权。2、第二清偿顺序:社保及税收债权,包括欠缴的除职工债权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所欠税款和欠薪保障金垫付的款项。3、第三清偿顺序:普通债权,包括一般普通债权、因欠缴税款产生的滞纳金、董监高的非正常收入等。二、破产债权的范围是什么(一)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二)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三)未到期的债权;(四)附利息的债权;(五)附生效条件或附解除条件的债权;(六)附始期债权;三、公司破产清算债权人的顺序在第几个(一)公司破产清算债权人的顺序在第三位。(二)破产财产在
    2023-04-24
    221人看过
  • 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和破产财产的分配清偿顺序
    一、公司破产清算程序具体(一)、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二)、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2、通知、公告债权人;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4、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5、清理债权、债务;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三)、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四)、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2023-03-27
    472人看过
  • 破产清算程序的终结是怎样的
    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破产财产分配完毕,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一、企业破产终结的情形破产程序的终结,有三种情况:(一)破产企业经过和解与整顿,扭亏为盈,获得复苏,从而按照和解协议偿还了债务。这时企业破产的原因已不存在,人民法院应当终结破产程序。(二)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再进行破产程序已毫无意义。这时,应由清算组织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宣告终结,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宣告终结。(三)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债权人的债权已得到全部或部分满足,从而达到了破产程序的实施目的。二、被执行公司破产清算的流程是怎样的被执行公司破产清算的流程是包括成立清算组;通知和公告;召开债权人会议;确认破产财产、债权;拨付破产费用;破产财产清偿顺序。制作清算报告
    2023-02-16
    200人看过
  • 无产可破申请终结破产程序
    债务人符合破产条件,向法院申请破产后,债权人应当向管理人申请债权,由破产财产偿还;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一、债权人会议有什么职能(一)核查债权;(二)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三)监督管理人;(四)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五)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六)通过重整计划;(七)通过和解协议;(八)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九)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十)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十一)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债权人会议行使的其他职权。债权人会议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议作成会议记录。二、清算组的职责有哪些依据《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破产企业清算组的主要职责是:(一)接管破产企业。向破产企业原法定代表人及留守人员接收原登记造册的资产明细表、有形资产清册,接管所有财产、帐册、文书档案、印章、证照和有关资料。破产宣告前成立企业监管组的
    2023-02-14
    125人看过
换一批
#破产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破产程序因当事人申请而开始,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可以提出破产申请。提出申请时,必须讲明破产原因。 破产案件一般归债务人营业所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无营业所的归债务人普通审判籍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无营业所与普通审判籍的,归债务人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更多>

    #破产程序
    相关咨询
    • 破产清偿和破产程序的终结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02
      一、破产清偿顺序破产财产应当按一定的顺序和比例,公平地分配给债权人。破产财产的分配,是破产清算的最后阶段。破产财产的处理和分配,由清算组织提出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并报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执行。破产财产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1)是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是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3)是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进行分配。二、
    • 终结破产清算程序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16
      破产程序进行过程中,债权人与债务人达成和解协议并经法院认可后,究竟是产生破产程序终结的效力抑或是程序中止的效力,国内外立法例存在差异。意大利破产法规定,法院对和解认可的裁定不终结破产程序。法院、破产管理人及债权人会议将继续监督和解协议的履行,待和解协议完全得到履行,并经法院对此加以确认后,方终结破产程序。此种方式与我国《破产法》的规定较为相似。德国和日本破产法则规定,强制和议为法院认可确定时,法院
    • 破产清算程序终结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10
      破产程序终结是指引起破产程序终结的法律事实。由于债务人自身情况、破产财产的状况和破产预防程序的法律构造的不同,各国破产立法关于破产程序终结原因的规定也有所不同。
    • 什么是破产程序、终结破产程序?
      江苏在线咨询 2021-12-21
      破产程序的终束是指导破产程序结束的法律事实。由于债务人自身的情况、破产财产的情况和破产预防程序的法律结构不同,破产立法对破产程序结束原因的规定也不同。《企业破产法》第十八条规定,破产原因是破产边界的规定:企业法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偿还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 破产清算程序的终结是怎样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6-06
      破产清算程序的终结是破产财产分配完毕,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破产清算程序是: 1、成立清算组; 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 3、破产财产分配; 4、清算终结,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 5、注销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