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权人可以处置存单质押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7 15:34:18 50 人看过

质权人不得处置存单质押。债务履行期满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担保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物。债务履行期满质权人未清偿的,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出售质物。质物折价或拍卖后,价格超过债权金额的部分归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质权人未经质权人同意,擅自使用、出租、处分质权,给质权人造成损失的,质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质权人无权在质押期间处分质押物。质押期满后,债务人未履行债务的,质权人可以依法拍卖、出售,以所得弥补损失。

一、质押人和质权人有什么区别

质押权人又叫质权人,是指占有财产,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人。质物应当为动产,金钱以特户、封金、保证金等形式特定化后也可用作质押。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的孳息,但质权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质权人收取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出租、处分质物,因此给出质人造成损失的,质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动产质押是什么

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可分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两种形式。在质押担保中,债务人或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为质物。

动产质押的质权人因保管质物不善使之灭失或毁损的,应承担民事责任,在可能造成灭失或毁损质物时,出质人可以要求质权人将质物提存或提前清偿债务而返还质物,而质权人则可以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对质物拍卖或变卖后用于优先受偿或者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5月31日 04: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存单质押相关文章
  • 存单质押时,质权人有哪些权利?
    质押中的质权人一般有以下5个权利:1、质权人可以占有质物;2、质权人可以收取孳息。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的孳息,但质权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3、质权的保全。质物有损坏或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可以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4、质权人有优先受偿的权利;5、质权人转质权。质权人可以处置存单质押吗质权人不得处置存单质押。债务履行期满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担保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物。债务履行期满质权人未清偿的,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出售质物。质物折价或拍卖后,价格超过债权金额的部分归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质权人未经质权人同意,擅自使用、出租、处分质权,给质权人造成损失的,质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质权人无权在质押期间处分质押物。质押期满后,债务人未履行债务的,质权人可以依法拍卖、出售,以所得弥补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
    2023-07-08
    259人看过
  • 质权人无权处置质押物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四条,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转质,造成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规定:质权人在质权存专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出租、处分质物,因此给出质人造成损失的,由质权人承担赔偿责任。所以质权人无权在质押期间处分质押物,质押期满后,债务人属没有履行债务的,质权人可以依法拍卖、变卖,以所得款项弥补损失。(一)质权人不能在不与出质人沟通的情况下处置质物财产,而且质权人有义务妥善保管质押财产,但是有以下两种情况:1、因不能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或者价值明显减少,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有权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拍卖、变卖质押财产,并与出质人通过协议将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2、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
    2023-03-19
    276人看过
  • 质押权解除可以由质权人单方面进行吗
    一、质押权解除可以由质权人单方面进行吗不可以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一致的,出质人提前履行了债务后,股权质押合同才可以提前解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二、质押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1、质押物的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抵押合同无效。如质押人将他人的财产作质押,或质押人以共同共有财产设立质押而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的质押行为无效。2、质押物不特定的,抵押合同无效。如只在质押合同上笼统地注明财产一宗,而没有详细清单的,不符合法律关于质押物必须是特定的规定,质押行为无效。3、应该办理质押物手续而未办理的,质押合同无效。用特定物作抵押的,必须办理抵押登记。否则,质押合同无效
    2023-04-14
    157人看过
  • 质押存单是否可以扣划
    一、质押存单是否可以扣划己质押的存单可以被法院划扣。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财产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应当在抵押权人、质押权人或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后,其余额部分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对有产权证照的动产或不动产的查封,应当向有关管理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其不得办理查封财产的转移过户手续,同时可以责令被执行人将有关财产权证照交人民法院保管。必要时也可以采取加贴封条或张贴公告的方法查封。二、存单质押期限一般是多久个人存单质押贷款期限不超过质押存单的到期日,且最长不超过一年。如有多张个人存单质押,以距离到期日最近的时间确定贷款期限。办理自动转存的存单视自动转存期限长短确定。贷款到期日不得晚于存单到期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的兑换日期或者提
    2023-04-27
    143人看过
  • 银行可以配合存单质押
    存单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贷款银行签发的未到期的个人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也有银行办理与本行签订有保证承诺协议的其他金融机构开具的存单的抵押贷款)作为质押,从贷款银行取得一定金额贷款,并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一种信用业务。存单质押贷款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或存单的到期日;存单质押贷款额度起点一般为5000元,每笔贷款不超过存单质押价值的90%,最高可达质押价值的95%;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执行,可视借款人情况最多下浮10%。二、存单质押贷款特点个人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本人或第三人拥有的定期储蓄存单、卡折定期、凭证式国债等权利凭证办理质押,向银行申请的人民币贷款。据了解,个人质押贷款有6个特点:发放快捷、贷款额高、利率优惠、用途广泛、还款方式多样和贷后服务便捷。1、发放快捷个人质押贷款流程简洁,放款快捷,为客户解决急用资金的燃眉之急。2、贷款额高贷款金额最高可达质押凭证
    2023-08-17
    379人看过
  • 个人也可以存单质押了,那么存单质押所需资料有哪些
    个人存单质押是指借款人以贷款银行签发的未到期的个人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也有银行办理与本行签订有保证承诺协议的其他金融机构开具的存单的抵押贷款)作为质押。存单质押手续有两种:1、以自己或他人的定期存单做质押从金融机构贷款。用于向金融机构贷款质押的存单,贷款机构会在核实存单的真实性以后,通知出具存单的存款银行办理资金冻结即登记止付手续,俗称“核押”,并与借款人签订质押贷款合同,同时将存单保存在贷款机构手中,以防止存单所有人在借款人归还全部贷款本息之前将存款提走;2、自然人之间或者自然人与法人、其他组织之间,法人、其他组织相互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由债务人以自己所有或是第三人所有的存单作为债权的质押担保。债务人为向债权人(非金融机构)担保自己的履约能力,把自己或第三人所有的存单交由债权人占有,以此作为自己的债务能如期履行的担保,并与债权人约定,在债务到期后,如债务人不能全部履行债务,则债权人可以
    2023-06-14
    196人看过
  • 质押人可以将股权再次质押吗
    一、质押人可以将股权再次质押吗1、以股权质押为债务担保的,质押人不得将股权再次质押为其他债务提供担保。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设立及转让限制】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二、股权质押实现方式有哪些股权质权的实现是指股权质权人于其债权已届清偿期而受清偿时,处分出质权而使其债权优先得到清偿。股权质权的实现是质权人所享有的优先受偿权的落实,是设立股权质权的最终归结。1、股权质押如何实现与动产质权相同,一般需具备如下两个要件:其一,须质权有效存在,其二,须债权清偿期满而未受清偿。2、股权质押的实现,须与出质股权进行全部处分,这包含两层含义:一是指对作为出质标的物的全部股权的处分。即使受担
    2023-04-19
    359人看过
  • 存单质押是虚增存款吗?如何规范规范存单质押
    一、存单质押是虚增存款吗?存单质押贷款业务一直被银行视为低风险业务,无论是贷款发放还是贷后管理的要求都相对宽松。但这一原本出于节约企业财务成本的贷款品种却越来越演变成银行做大业务的工具,企业存单质押贷款需求存在“被创造”现象,且以地方政府平台类贷款和大中型企业贷款为主,贷款金额较大。在贷款的审批和办理过程中,利用存单质押贷款虚增存款。个别基层网点发展业务,只求速度,不求质量,利用存单质押贷款,采用月底贷了存、月初支了还的手段虚增存款,不能真实反映业务信息,易造成上级部门决策失误。贷款管理过程中存在1、质押存单未冻结。个别基层网点办理个人存单质押贷款业务,未按《个人存单质押贷款业务操作办法》规定,办理存单核押或登记止付手续,资金的安全性得不到足够保证,以致出现了质押凭证因未进行冻结管理,被挂失支取的严重问题2、质押封包未执行双人封包管理。个别基层网点办理个人存单质押贷款业务,进行质押存单封包
    2023-02-18
    392人看过
  • 质押物可以被质权人擅自处分吗
    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造成出质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动产质权什么时候设立动产质权的设立应订立书面合同,质押合同自有效成立时生效。需要注意:1.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动产不得出质。2.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权合同。质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担保的范围;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3.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4.出质人与质权人可以协议设立最高额质权。5.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二、质押权人能使用质押物吗?质押权人不能私自使用质押物,但出质人和质押权人在合同中有约定可以使用的除外。根据法律规定,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造成出质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023-03-25
    279人看过
  • 股权质押和存单质押的异同点分析
    1、概念不同: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存单质押是指借款人以贷款银行签发的未到期的个人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作为质押。2、流程不同:(一)、股权质押流程1、可以申请股权出质的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及未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2、填写表格等材料;3、现场材料提交;4、领取股权出质通知书。(二)、存单质押流程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3、持有中国银行开具的未到期的个人定期本外币储蓄存单,定期一本通存折;4、申请人持非本人名下存单,还应出示存单所有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存单所有人同意质押的书面文件;5、持外币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的,借款人须持本人名下存单;6、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存单质押贷款的优势有哪些1、虽说现在年轻人凭自己的实力买房的占少数,但有点存款的还是多数。对于无车无房的年轻人而言,不再为贷款难而发愁了。如果有存单在
    2023-07-20
    237人看过
  • 存单质押是虚增存款吗
    存单质押贷款业务一直被银行视为低风险业务,无论是贷款发放还是贷后管理的要求都相对宽松。但这一原本出于节约企业财务成本的贷款品种却越来越演变成银行做大业务的工具,企业存单质押贷款需求存在“被创造”现象,且以地方政府平台类贷款和大中型企业贷款为主,贷款金额较大。在贷款的审批和办理过程中,利用存单质押贷款虚增存款。个别基层网点发展业务,只求速度,不求质量,利用存单质押贷款,采用月底贷了存、月初支了还的手段虚增存款,不能真实反映业务信息,易造成上级部门决策失误。贷款管理过程中存在1、质押存单未冻结。个别基层网点办理个人存单质押贷款业务,未按《个人存单质押贷款业务操作办法》规定,办理存单核押或登记止付手续,资金的安全性得不到足够保证,以致出现了质押凭证因未进行冻结管理,被挂失支取的严重问题2、质押封包未执行双人封包管理。个别基层网点办理个人存单质押贷款业务,进行质押存单封包时往往由柜长或经办员一人封
    2023-03-28
    443人看过
  • 出质人可以请求将质押财产提存吗
    1、质权人的行为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将质押财产提存,或者请求提前清偿债务并返还质押财产。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因不可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或者价值明显减少,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有权请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拍卖、变卖质押财产,并与出质人协议将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律师补充: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二条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质权人的行为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将质押财
    2023-05-06
    138人看过
  • 质权人可以进行股权质押权转让吗
    股权质押是需要办理质押登记的,而质权人不得转让质押的股权,但与出质人协商一致的,可以转让质押股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设立及转让限制】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为担保自己的债务,经出质人同意,以其所占有的质物为第三人设定质权的,应当在原质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之内,超过的部分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转质权的效力优于原质权。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为担保自己的债务,在其所占有的质物上为第三人设定质权的无效。质权人对因转质而发生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一、股权质押的法律特征1、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公司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按照目前世
    2023-02-09
    339人看过
  • 存单质押对抗司法查封可以吗
    已经作质押的存单,法院可以采取冻结措施。但已经质押的存单,质押权人享有优先权,法院冻结不影响其权利的行使。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人民法院对抵押物、质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不影响抵押权人、质权人、留置权人的优先受偿权。《民事诉讼法》第五百零八条被执行人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其他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参与分配,主张优先受偿权。
    2023-06-14
    142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存单质押是指借款人以贷款银行签发的未到期的个人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作为质押。 存单质押的方式: 1、以自己或他人的定期存单做质押从金融机构贷款。 2、自然人之间或者自然人与法人、其他组织之间,法人、其他组织相互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由债务人以... 更多>

    #存单质押
    相关咨询
    • 简述质权人可以进行存单质押处置的法律规定
      广东在线咨询 2023-10-22
      质权人不可以进行存单质押处置,在质权存续期间,质权人不可以随意处置质押物,如果质权人未经出质人的同意处置质押物导致质押物毁损灭失的,质权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民法典质押股权质权人可以处置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6-14
      质权人不可以擅自处置。 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造成出质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质权人的行为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将质押财产提存,或者请求提前清偿债务并返还质押财产。
    • 个人也可以存单质押了,那么存单质押所需资料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2-20
      个人也可以存单质押了,那么存单质押需要资料,需要用到的材料就包括与借款人签订的质押贷款合同,如果是自然人之间或者自然人与法人之间产生的债务关系是要双方进行质押担保。
    • 质权人可以用质押物强行处置财产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2-09
      不可以。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造成出质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质权人的行为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将质押财产提存,或者请求提前清偿债务并返还质押财产。
    • 质押权人能拒绝质押人处置产权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1-24
      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实现质权的,质押权人可以处置质押物品。质押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质押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