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给出的素材,我们可以得知贷款担保责任包括一般保证责任和连带保证责任。当事人可以约定保证方式,但是一般保证责任在借款人不能还款时才由担保人承担责任,而连带保证责任则可以要求借款人还款或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因此,答案为“当事人可以约定保证方式,一般保证责任在借款人不能还款时才由担保人承担责任,而连带保证责任可以要求借款人还款或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
贷款担保责任包括一般保证责任和连带保证责任。如果当事人约定的是一般保证责任,则在借款人不能还款时,才由担保人担责;如果当事人约定的是连带保证责任,贷款人既可以要求借款人还款,也可以直接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
担 保 责 任 与 还 款 责 任 的 关 系
担保责任的余额是指担保公司在担保责任限度内,对外担保余额减去已承担责任额后的余额。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一条和第六百九十二条的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同时,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担保人在担保合同中享有特殊权利,如请求法院将贷款人和担保人的银行卡全部冻结等。如果担保人与债权人没有明确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贷款担保责任包括一般保证责任和连带保证责任。当事人可以根据约定选择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如果约定是一般保证责任,则在借款人不能还款时,才由担保人担责;如果约定的是连带保证责任,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还款,也可以直接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担保责任的余额是指担保公司在担保责任限度内,对外担保余额减去已承担责任额后的余额。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一条和第六百九十二条的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同时,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担保人在担保合同中享有特殊权利,如请求法院将贷款人和担保人的银行卡全部冻结等。如果担保人与债权人没有明确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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