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人不知道保证的法律规定,误以为个人给他人做担保,双方没说好保证人承担什么责任,即未约定保证方式,就以为最后什么事都可以不用做。如果被担保人会及时还款的话,那么自然没有保证人什么事,反之,债权人最后可以直接找保证人还款的。
保证人与债务人未约定保证方式,将会被认定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以下两种情况下保证人即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1、约定承担连带保证
保证人与债务人约定担保时,说明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那么即按照连带保证处理。
2、没有约定或是约定不明确
保证人与债务人未约定保证方式,或是双方没又说明出保证的方式的,那么将会被推定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所以,保证人与债务人约定保证时,未约定保证方式的,在债务人无力还款时,债权人找上保证人的,其实属于合法行为,保证人应该积极还款,否则的话债权人可以到法院起诉,保证人和债务人败诉了的,那么保证人还是得及时还款。
另外,因为未约定保证方式将被推定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所以债务人的还款期限届至后,即使债权人未主张债务人还款,而是直接找保证人还款,照样可以得到法律支持。对于这个方面,这是因为在连带保证中,债务人与保证人并无先后之分。即使保证人被积极追款,也不能行使先诉抗辩权。
最后,为保证及时追回债款,许多债权人都会要求债务人拿担保,有车子、房子的就拿产权证书做抵押登记,没有的话就要求提供保证人,而法律规定中的保证人的责任有相当的重要性,所以如果是想做一般保证的话,那么就得注意及时明确保证的方式,避免最后承担连带保证的责任,从而加重保证的义务。
债权人可以申请保证人破产吗
保证债权属于或然债权,在一般保证中对主债务人的财产执行完毕前,或者在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前,只有在债务人不履行责任,保证人才承担保证责任,基于此,保证人是否承担保证责任,承担多大的保证责任具有不确定性,这由此决定了保证人破产后,保证债权的申报和受偿程序具有特殊性。对此,应具体分为两种种情况处理:
(一)依据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5条第10项之规定,债务人为保证人的,在破产宣告前已经被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承担的保证责任,属于破产债权。保证人破产时,保证债权已经被生效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保证债权一旦经过诉讼程序为生效的判决所确认,或然债权便成为确定债权,此时其与一般债权便不存在任何区别,应当按照一般程序进行破产债权申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
(二)保证人破产时,债权人与主债务人、保证人之间的债权债务纠纷正在人民法院审理之中的。对此,《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0条第2款第4项作出了明确规定:“破产债务人系从债务人的债务纠纷案件继续审理。”当保证人破产时,因保证人系从债务人,其进入破产程序既不会影响到主债务纠纷的审理,也不会影响到保证责任数额的确定,因此没有任何中止审理的必要。
《企业破产法》对于附生效条件或者解除条件的债权,管理人应当将其分配额提存。管理人依照前款规定提存的分配额,在最后分配公告日,生效条件未成就或者解除条件成就的,应当分配给其他债权人;在最后分配公告日,生效条件成就或者解除条件未成就的,应当交付给债权人。第118条债权人未受领的破产财产分配额,管理人应当提存。债权人自最后分配公告之日起满二个月仍不领取的,视为放弃受领分配的权利,管理人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将提存的分配额分配给其他债权人。第119条破产财产分配时,对于诉讼或者仲裁未决的债权,管理人应当将其分配额提存。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满二年仍不能受领分配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提存的分配额分配给其他债权人。
保证债权属于或然债权,在保证期限里面,只有当在债务人不履行责任的时候,保证人才承担保证责任,基于此,保证人是否承担保证责任,承担多大的保证责任具有不确定性,这由此决定了保证人破产后,保证债权的申报和受偿程序具有特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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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方式是保证人在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时所采取的一种保障行为。根据不同的标准,保证方式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型。例如,根据保证人的责任范围,保证方式可以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此外,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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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约定保证方式债权人能否直接找保证人还款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11未约定保证方式的,按连带保证承担保证责任,所以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方式】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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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方式债权人自行找保证人还债如果单独另有约定有法律效力吗西藏在线咨询 2021-10-19担保人与债务人未约定担保方式,将被认定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在以下两种情况下,担保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1、承诺承担连带担保人和债务人承担担担保时,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按连带担保处理。2、没有约定或是约定不明确保证人与债务人未约定保证方式,或是双方没说明保证方式的,那么将会被推定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因此,当担保人与债务人约定担保时,没有约定担保方式时,债务人无法偿还时,债权人寻找担保人,实际上是合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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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约定保证方式保证人是否要还钱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11需要。被担保人和保证人未约定保证方式的,将会被推定按照连带保证责任承担责任。所以这个时候被担保人,即所谓的债务人债务到期了,但是已经无力还款,那么债权人找到保证人还款的,保证人即需要积极履行还款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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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能直接请求保证人还钱吗?天津在线咨询 2023-07-06如果担保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话,可以,如果是一般保证的话,不能直接向保证人要钱。 保证人设立的本质是保证债权人能够实现债权,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债务人不还债的时候,债务人和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 因此,如果债务人无力还债,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还债,偿还债务之后保证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根据《民法典》规定,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