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财产保全后能否反担保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09:13:21 223 人看过

一、诉前财产保全后能否反担保

可以。

诉前财产保全与反担保的规定是在要求法院进行诉讼前财产保全,必须要提供一定的财产担保,这是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当中第105条规定: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这就是诉讼保全担保制度的立法目的所在。即对于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如果造成了被保全人损失,人民法院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而应当由申请人承担赔偿责任。诉讼保全,又称财产保全。是指法院审理案件时,在作出判决前为防止当事人转移、隐匿、变卖财产,依职权对财产作出的保护措施,以保证在未来判决生效后能得到顺利执行。财产保全担保是申请人在申请财产保全时,向人民法院提供的以保证对因财产保全不当给被申请人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的担保。诉讼保全担保的具体措施一般有查封、扣押、冻结。财产保全一般由当事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是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二、诉讼保全反担保申请会解除财产保全措施吗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

第八条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裁定所采取的措施,不因被申请人提出反担保而解除。

第十七条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起专利侵权诉讼时,同时提出先行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请求的,人民法院可以先行作出裁定。

2.《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二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第九十三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第九十四条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冻结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冻结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三、财产保全为什么要反担保

诉前财产保全的,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不予保全。

诉讼中财产保全的,法院可以要求提供担保,否则,法院也有权不予保全。

因为财产保全发生在诉讼前或者诉讼过程中,法院尚没有对双方的权利义务作出认定,财产保全可能会发生错误,所以,法律规定应当提供担保。要求提供担保的目的是如果财产保全错误,申请人要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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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6月09日 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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