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让渡如何对待保证人的利益?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9-13 04:20:07 267 人看过

债权转让对保证人的影响主要体现在通知义务和保证责任承担方面。在债权转让生效之前,若债权人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保证人需承担通知的义务。债权人通知保证人后,保证人应向债权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在生效后的担保中,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债权同时转让,债权人无须通知保证人,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转让对保证人的影响:

在债权转让生效之前,若债权人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保证人需承担通知的义务。债权人通知保证人后,保证人应向债权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

生效后的担保,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债权同时转让,债权人无须通知保证人,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

债 权 转 让 对 保 证 人 是 否 有 影 响 ?

债权转让对保证人产生影响。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五条,债权转让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因此,当债权转让时,保证人的保证责任范围应当根据原保证担保的范围进行确定。如果原保证担保的范围仅限于一定金额的债权,那么债权转让后,保证人的保证责任范围也应当受到该限制。

另外,债权转让还可能导致保证人与受让人产生利益关系,从而影响保证人的利益。因此,在债权转让时,保证人应当充分考虑自身的利益,确保其能够在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转让对保证人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债权人将其债权转让给第三人时,保证人需承担通知的义务。一旦债权人通知保证人,保证人应向债权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而生效后的担保,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债权同时转让,债权人无须通知保证人,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因此,在债权转让时,保证人的保证责任范围应根据原保证担保的范围确定。同时,债权转让还可能导致保证人与受让人产生利益关系,从而影响保证人的利益。因此,保证人应充分考虑自身利益,确保在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5月29日 19: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保证人相关文章
  • 如何保障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保护公司债权人的利益有下列方法:债权人可以请求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债权人的债权承担清偿责任;可以请求股东以其认缴或认购的出资额、股份对债权人的债权承担责任;并且股东不得滥用权利损害债权人的利息,否则债权人可以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一、当公司有债务时该怎么办公司法人人格独立,以其全部财产为限度向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其中,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但是如果股东存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滥用股东地位等行为,严重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的,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二、公司倒闭股东要赔钱吗?公司倒闭,股东不需要额外赔钱。股东在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者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根据《公司法》第三条的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
    2023-06-25
    245人看过
  • 如何保障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一、如何保障公司债权人的利益(一)完善公司资本信息的披露制度由于我国采取了出资分期缴纳制度,公司注册资本与公司实收资本可能不一致,与公司实际发行的资本数额也会不一致,那么对债权人来说,公司的资本信用与公司的实收资本密切相关,公司的实际发行的资本也具有重要意义。因此,自公司设立之初就对公司注册资本情况的真实披露十分必要。除了对以上资本情况予以准确及时的披露外,还应该对分期缴纳出资、各种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价值评估等详细记载、公示。(二)完善资本充实责任制度由于公司股东的出资在公司成立后就转化为了公司财产,抽逃出资是一种非法侵犯公司财产权的行为,并严重地损害了公司及其他股东、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因此,股东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不仅对公司造成损害,同时也影响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因此也应对债权人承担责任。我国公司法第三十六条、第九十二条条规定了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以及发起人、认股人缴纳股款或者交付抵
    2023-04-13
    196人看过
  • 债权人要如何保护自己的债权利益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债权人可以通过担保和保全制度来保护自己债权的实现。具体内容如下:1、人的担保。人的担保是指以一定民事主体的资信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2、物的担保。物的担保是指以某一项特定的财产作为债务履行的保障,使债权人对该财产享有了一种优先受偿的权利。3、金钱担保。金钱担保,是债务人在约定给付以外交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从而促其积极履行债务,保障债权实现的制度。其主要方式有定金、押金。除此之外,当出现债务纠纷后,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获得救济。一、租房没签合同交了押金能退吗租房没签合同交了押金是否可以退,需根据以下情况决定:1、如果租客没有违约,可以要求中介无理由返还押金。押金应在租赁关系解除当天返还,如果租房期间财产有损失,应在扣除财务损失后返还。当中介违反押金返还义务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权:(1)承租人可以向当地居委会或者派出所请求帮助一起进行调解协商;(2)协商不成,承租人
    2023-03-07
    293人看过
  • 债权人反对债务让渡,怎么办?
    法律明确规定了由债务人将合同债务转移给第三人时,债权人同意是债务转移生效的要件。债务转移未经债权人同意的,则债务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债务转移协议无效。无论是全部转移还是部分转移,对债权人均不发生效力,债权人有权拒绝第三人向其履行,且有权要求债务人实际履行合同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债务转让需征得债权人同意吗债务转让需征得债权人同意,具体如下:1.须有有效债务存在。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转让的前提,债务自始无效或者承担时已经消灭,即使当事人就此定有转让合同,也不发生效力。2.被转移的债务应当具有可转移性。不具有可转移性的债务,不能够成为债务承担合同的标的。3.第三人须与债务人就债务的转移达成合意。4.债务转让须经债权人的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2023-07-24
    408人看过
  • 如何保护公司债权人利益?
    公司合并中,合并双方财产的混合、公司交付金的支付等都可能引起合并中公司的财产的直接或间接减少,从而危及到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因而公司合并中的债权人的利益保护成为公司合并中必须考虑的重要问题。我国公司法对公司债权人利益的保护体现为:(1)公司合并的债权人告知程序即在公司合并中,赋予债权人法定知情权。我国《公司法》第174条规定: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告知的效力在于,当债权人收到告知后,如果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对公司合并提出异议,则丧失异议权。(2)赋予债权人以合并异议权合并异议权是公司合并中债权人保护的核心内容。我国公司法第174条规定: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异议的法律效力为:公司应当对债权人为清偿或提供相应的担保。本回答由网友推荐一、合并后的企业债务
    2023-04-05
    80人看过
  • 债权转让对保证人的效力是如何的
    债权转让,债权人通知保证人后,保证人应向债权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一、什么是连带责任担保的保证期间连带责任担保的保证期间是:(一)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二)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三)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四)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二、在什么情况下,保证人可以免除保证责任1、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
    2023-03-08
    169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证人
    相关咨询
    • 如何保护债权人利益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06
      1、在新《破产法》中明确规定债权人的代位权和撤销权,允许债权人进行债的保全。债权是一种相对权,原则上无对外效力。但基于权利的不可侵犯性,当债务人与债之关系以外的第三人的行为侵害债权人利益时,应允许债权人采取一定的措施排除侵害,保全自己的债权。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因怠于行使其权利使债权人的债权有无法实现的危险时,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权利的权利。如债务人因怠于行使向第三人催讨自己账上的应
    • 股权转让与债权人利益保护是如何规定的?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11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十九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二)依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从以上法律规定来看,债权人转让债权须以通知债务人为必要条件,缺乏
    • 如何写借条才能保证债权人的利益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25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借条的效力是比欠条要高,所以,在借钱给他人的时候最好写借条,那么如何写借条才能更好的保证债权人的利益呢? 1、借条上的信息要完备,减少修改的可能,明确双方的借贷关系。 2、如果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借出,要完整保存转账记录,在借条中也表述清楚。 3、借款人落款处最好捺指印,增加借款人的唯一性。 4、借条在用词上,要尽量避免出现“可能”、“大概”、“估计”等用语,要使用明确的词语。 5、
    • 如何保证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20
      对于二押要把好合同签订事前约定关,在借款合同中,将借款人的二押行为作为禁止性行为;把禁止借款人进行二押作为条款写入借款合同,定期向房地产登记部门收集借款人的抵押信息,一旦发现有二押情形,可以提前终止合同。同时,在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时,要明确违约条款。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
    • 同一债权人对多个债权人的利益如何分配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5-02
      在人民法院民事强制执行的程序中,清偿的一般原则是遵守顺位清偿制度,即按照权利顺位在先、强制措施顺位在先的原则处理被执行人的财产,但在司法实践当中,同一人往往不只一个债权人,同时存在多个债权人的情况更为普遍。这就出现了债权大于被执行财产的矛盾,如果按照前面的清偿办法,各债权人的利益就不能平等地得到保护。为了解决这种矛盾,法律上就产生了参与分配制度,即由实际处置该财产的人民法院按照法律规定的分配原则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