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保证人的追偿权包括哪些范围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7 11:31:48 465 人看过

1、民间借贷保证人的追偿权范围包括:保证人为清偿主债务所支出的款项、自债务人免责之日起的法定利息、其他必要费用,如履行保证责任所支出的电话费、交通费、诉讼费等。

2、保证人追偿权,又称“保证人求偿权”,是指保证人在履行保证债务后,得请求主债务人偿还的权利。

3、保证人追偿权的成立,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保证人向债权人履行了保证债务。二是因保证人的履行而使债务人免责。三是保证人履行保证债务无过错。

4、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一、保证人的追偿权的限制是什么

(1)保证人已经向债权人承担了保证责任。保证人的追偿权只有在保证人已经承担保证责任后才会产生。保证责任的承担无论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前还是届满后,均不影响追偿权的成立。

(2)因保证人履行保证债务而使主债务消灭,即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而使主债务人得以免除对债权人的债务负担。保证人因实际履行、代位清偿、抵销以及财产被强制执行等使主债务归于消灭的,即可构成追偿权。

(3)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须没有过错。一般情况下,保证责任承担与债务人债务免除之间有因果关系的,追偿权才能成立。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义务及时通知债务人,若怠于通知致使债务人无过失地又向债权人履行债的,保证人丧失追偿权,但可以不当得利请求债权人返还,债权人应予返还。

(4)保证人须对保证责任的承担没有向主债务人赠与的意思。

二、担保人代为清偿后向谁追偿呢

担保人代为清偿债务后,可依法追偿:

第一、追偿对象:

1、承担了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2、债务人破产的,承担了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申报破产债权,参与破产财产的分配。

第二、追偿的数额:

1、在保证范围内,保证人承担了多大的保证责任,就有权追偿多大数额;

2、保证人自履行保证责任,即:不援用债务人的抗辩权或者超出债务人的数额承担保证责任时,其实际清偿额大于主债权范围的,保证人只能在主债权范围内对债务人行使追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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