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回避制度?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15:21:05 249 人看过

回避制度,是指为了保证案件的公正审判,而要求案件有一定利害关系的审判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不得参与本案的审理活动或诉讼活动的审判制度。该项制度的基本内容有:

一、适用回避的人员包括:审判人员(包括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员、勘验人员等。

二、适用回避的情形包括:

1、审判人员或其他人员是本案当事人或当事人的近亲属;

2、审判人员或其他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的公正审理。

所谓其他关系,是除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及与当事人近亲属关系外的特殊亲密或仇嫌关系的存在,足以影响案件的公正审理。

三、回避的程序

回避的提出,可以是当事人提出申请,也可以是审判人员或其他人员主动提出。回避应当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回避申请提出后,是否准许申请,由法院院长决定。具体程序为:审判人员的回避,由法院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3日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作出决定,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

四、回避的法律后果

在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到法院作出是否同意申请的决定期间,除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外,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应暂停执行有关本案的职务。

法院决定同意申请人回避申请的,被申请回避的人退出本案的审判或诉讼;法院决定驳回回避申请而当事人申请复议的,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审判或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08日 18: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保证相关文章
  • 回避制度有什么法律价值
    回避制度作为一项避免偏私的法律制度,在使用的早期是为了避开亲属关系,任用血亲以外的人,并以此衡量一国的政治兴衰。回避制度对于现代制度体系也是非常重要的,是为避免工作人员以权谋私、违法行政,保证行政行为的客观公正性而设定的。以我国三大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为理论基础,剖析其存在的法律价值。(一)诉讼回避制度现状分析通过对我国诉讼回避制度具体规定的比较分析,发现其主要存在两个问题:一是具体规定不统一,无论是回避适用范围,还是法定回避情形等都不大一致;二是规定过于简单化,比如回避决定程序和回避复议程序内容不够全面,以《行政诉讼法》最为简单,依次是《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当然,《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也缺少具体的操作性规定,这使回避制度在实践中难以真正得到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于2000年1月31日颁布了《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对诉讼
    2023-06-11
    499人看过
  • 公务员回避制度中回避范围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关于公务员回避制度规定的范围包括,在任职上公务员之间是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则不能在同一机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工作,也不能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在执行工作上,若所执行的公务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与本人亲属关系人员在公务上有利害关系的等情形的也需要回避。回避制度的主体对象及存在的问题(一)回避制度的主体回避的主体,又称回避的适用范围,是指在法定情形下,不允许介入或者应当退出有关诉讼程序的人员。《刑事诉讼法》第三章规定了适用回避的人员,《回避规定》也对回避的适用范围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依照刑事诉讼法第28条,回避主体包括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第31条还列出了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回避规定》就除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以外人员的回避,作了特别规定。(二)刑事
    2023-07-16
    157人看过
  • 刑事案件合议庭回避制度是什么
    回避制度是指司法人员与其经办的案件或者案件的当事人有某种特殊的关系,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因而不得参加处理这个案件的制度。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2)本人或者他们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或者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代理人的;(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这些规定也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有类似规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本院院长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一、合议庭的组成有怎样的原则?1.在审判第一审案件的时候,基层的人民法院应当是要有三个审判员,或者是一个审判员,加上两个人民陪审员,三个人共同组成合议庭进行对案件的审理。不过,在有些情况下,基层人民
    2023-02-27
    79人看过
  • 刑诉法回避的近亲属制度是什么?
    1、回避的人员范围刑事诉讼法规定适用回避的人员范围包括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以及参与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的书记员、鉴定人和翻译人员。最高法院《解释》规定,人民陪审员、司法警察、勘验人员、执行员和法院中占行政编制的工作人员也属于适用回避的人员范围。2、回避的理由刑诉法第28条:“(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第29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但申请人应当提供证明材料。第192条:“原审人民法院对于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依
    2023-04-01
    375人看过
  • 公司法中的回避制度指什么?
    一、公司法中的回避制度指什么?表决权回避制度表决权回避制度是指当一股东与股东大会讨论的决议事项有特别的利害关系时,该股东或代理人均不得就其持有的股份行使表决权的制度。回避制度德国、日本及其他大陆法系国家公司法都不同程度的含有该项规定。而我国《公司法》没有明确规定此制度。目前在国际上对关联交易,各国法律普遍规定了表决回避制度。由于关联交易的机会一方面容易把握在控股股东手中,另一方面正当的关联交易对公司是有利的,所以我国公司法并不禁止关联交易,而是规范它。我国目前仅对上市公司有表决权回避制度之规定,对非上市公司则没有。因此有必要将此规定作为规范一切公司关联交易的普通条款。这种事先救济的方式,能够避免大股东滥用表决权,能更有效地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和公司的利益。设立意义表决回避制度(又称股东表决排除制度)是指当某一股东与股东大会讨论的议题有特别的利害关系时,该股东及其代理人均不得就某持有的股份行使
    2023-06-02
    83人看过
  • 律师调解员回避制度有什么
    依据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意见的规定,如果进行调解的律师与案件的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与纠纷有利害关系的,应该进行回避,由其他律师进行调解。《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意见》13.建立律师调解员回避制度。律师调解员具有以下情形的,当事人有权申请回避:系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的近亲属的;与纠纷有利害关系的;与纠纷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调解的。律师调解员具有上述情形,当事人要求回避的,律师调解员应当回避,当事人没有要求回避的,律师调解员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并主动回避。当事人一致同意继续调解的,律师调解员可以继续主持调解。律师调解员不得再就该争议事项或与该争议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纠纷接受一方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仲裁或诉讼的代理人,也不得担任该争议事项后续解决程序的人民陪审员、仲裁员、证人、鉴定人以及翻译人员等。
    2023-06-14
    379人看过
  • 行政机关回避制度
    审判委员会
    行政诉讼中的回避制度一般是参照民事诉讼的,即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有申请审判人员回避。而适用回避制度的具体规定一般是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因此对于回避制度的人员,应该属于上述四种人,才可以进行回避的申请,从而保障诉讼程序的合法公正。行政诉讼法的回避制度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法律依据是《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审判人员认为自己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应当申请回避。《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审判人员认为自己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应当申请回避。前两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
    2023-07-01
    376人看过
  • 会计人员的回避制度的含义是什么
    会计人员的回避制度的含义是,为保证执法或执业的公正性,对由于某种原因可能影响其公正执法或执业的人员实行任职回避或业务回避的一种制度。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一、隐匿财务会计报告罪是怎样构成的隐匿财务会计报告罪的判刑标准:1、隐匿或者故意销毁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2、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处以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二、犯了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要坐牢吗打击
    2023-04-11
    181人看过
  • 劳动仲裁回避制度
    一、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仲裁员及其他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回避,当事人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其回避(一)是劳动争议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的;(二)与劳动争议有利害关系的;(三)与劳动争议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二、回避的决定权限:(一)仲裁委员会主任的回避,由仲裁委员会研究决定:(二)仲裁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和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的回避,由仲裁委员会主任决定;(三)仲裁员及其他人员的回避,由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决定。三、仲裁委员会对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做出决定,并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通知当事人。一、什么是回避,当事人申请回避的理由有哪些回避是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制度,以保证民事案件、经济纠纷案件获得公正的审判。对于经济仲裁中,仲裁员也需要进行回避。当事人申请回避的理由: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近亲属;2、回避对象与本案有利害关系;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勘
    2023-03-23
    334人看过
  • 议"回避制度"的嬗变
    回避制度古已有之。回避,在新编的现代汉语大词典(第五版)里有两种解释:让开,躲开;司法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由于与案件或案件有关当事人有厉害关系,或者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而不参加该案件的诉讼活动。其实,不论从历史和现实具体情况来看,这两种解释都是不太科学的。从一些电视剧电影中,或者文学作品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古代州县衙门的大堂两边,无一例外都写有“肃静”,“回避”等醒目字样的虎头牌。那是封建政权至高权利和神圣地位的象征,同时也是用来警戒和威慑老百姓的工具。而大老爷们之所以坐在这个大堂上,远离普通的人群恐怕也是回避的结果。回避制度是历史发展的产物,也是社会政治进步的象征之一。从历史的发展来看,早在人类文明最初发祥的夏商和周时期,统治阶级任用官员的主要依据不是才能,而是看他们与统治者(君-子等王族)的血缘关系之亲疏远近。到了春秋战国时代,一些有远见有作为的君主开始做了一些在执政用人方面的探索,他们在
    2023-06-11
    89人看过
  • 我国设立回避制度有什么意义
    回避制度的意义回避制度是指审判人员具有法定情形,必须回避,不参与案件审理的制度。所谓法定情形,是指法律规定禁止审判人员参加对案件审理的情形。回避制度是保证案件获得公正审理的制度。回避制度由法定的回避情形,回避的适用范围,申请回避和作出决定的程序等内容组成。在司法活动中实行回避制度,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我国是一个具有2000多年封建历史的文明古国,人们的宗法观念、家族观念深厚,各种亲属关系和人际关系的交错重合,重亲情文化的传统对于权力滥用、徇私枉法的滋生,有着很深的历史影响和广泛的社会根源。在我国这种特定的历史文化传统的情况下,为保证依法履行职责,秉公办案,清正廉洁,在司法实践中科学设计和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是十分必要的。其重要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从法律上为司法机关清正廉洁创造有利条件。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在任职和执行公务时如何处理与亲属之间的关系,法律有了明确的规定,使其在工作时有所
    2023-06-01
    287人看过
  • 回避制度还有哪些规定,什么时候提出申请回避?
    一、回避制度还有哪些规定l、凡在一个审判程序中参与过本案审判工作的审判人员,不得再参与该案其他程序的审判;2、审判人员及法院其他工作人员离任二年内,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3、审判人员及法院其他工作人员离任二年后,担任原任职法院审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对方当事人认为可能影响公正审判而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不予准许本院离任人员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但是作为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代理诉讼或者进行辩护的除外。4、审判人员及法院其他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或者父母,担任该审判人员及法院其他工作人员所在法院审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以上规定所称法院其他工作人员是指本院从事审判工作以外的一切人员。十二、什么时候提出申请回避当事人提出申请回避,应当在案件开始审理前提出,并说明理由;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2023-04-18
    311人看过
  • 行政执法人员回避制度规定什么情形需要回避?
    办案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案件调查处理人员应自行回避,当事人也有权向农业行政处罚机关申请回避。办案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一)是本案相对人的近亲属;(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处理的;回避制度是指办案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时,不应参与该案件调查处理的制度。一般办案人员的回避,由所在行政处罚机关分管领导决定;分管或者主管领导的回避,由所在行政处罚机关领导集体决定。回避决定作出前,办案人员不得擅自停止对案件的调查处理。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相对人可以向作出回避决定的机关再申请一次,驳回申请回避的,应向相对人说明驳回的理由。回避的办案人员应将调查处理工作转交给市应急管理局负责人指定的调查处理人员。一、行政处罚的特征是什么1、行政处罚是以对违法行为人的惩戒为目的,而不是以实现义务为目的。
    2023-03-27
    87人看过
  • 适用回避制度的机关是谁?
    回避制度是为了维护庭审公平的制度之一。适用回避制度的人员有: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鉴定人等。回避制度,是指审判人员和其他法定人员在遇有法律规定的情形时,退出对本案审理的制度。回避制度是为了保证案件获得公正审判而设立的一项制度。刑事回避制度适用的人员包括哪些1、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
    2023-08-13
    291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证
    词条

    保证是合同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方向合同关系中的债权方保证合同关系中的债务方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债务的担保方式。保证人在被担保的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时,承担连带赔偿的责任。... 更多>

    #保证
    相关咨询
    • 什么是公务员回避制度?公务员回避制度的内容?回避是什么样的行为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5-06
      公务员回避是指为了使公务活动不产生不良影响,而在法律上对公务员在认知和执行公务等方面做出的限制性规定。公务员回避制度是指为防止国家公务员因亲属关系等因素,不能秉公执行公务,甚至徇私枉法,对公务活动产生不良影响,而在公务员所任职务、任职地区和执行公务等方面做出一定的先执行规定的制度。“我国现行的公务员回避制度”指的是2005年4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06年
    • 公务员回避制度是什么意思公务员回避制度的内容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5-06
      公务员回避是指为了使公务活动不产生不良影响,而在法律上对公务员在认知和执行公务等方面做出的限制性规定。 公务员回避制度是指为防止国家公务员因亲属关系等因素,不能秉公执行公务,甚至徇私枉法,对公务活动产生不良影响,而在公务员所任职务、任职地区和执行公务等方面做出一定的先执行规定的制度。 “我国现行的公务员回避制度”指的是2005年4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0
    • 这是刑诉法什么回避制度?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8-30
      1、回避的人员范围刑事诉讼法规定适用回避的人员范围包括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以及参与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的书记员、鉴定人和翻译人员。 2、回避的理由刑诉法第28条:“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 刑事诉讼回避制度是什么,回避适用哪些情形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1-14
      刑事诉讼回避制度是指与案件有法定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关系的人员及机构,不得参与该刑事案件的处理的一种刑事诉讼制度。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回避的适用情形如下: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 仲裁回避制度到底是干什么的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17
      关于仲裁回避制度有以下回答一、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仲裁员及其他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回避,当事人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其回避 (一)是劳动争议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的; (二)与劳动争议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劳动争议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 二、回避的决定权限: (一)仲裁委员会主任的回避,由仲裁委员会研究决定: (二)仲裁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和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的回避,由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