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物的折价是怎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5 16:41:25 84 人看过

一、质物的折价是怎样的

质物的折价是指由质权人依质物的价格取得质物所有权,其从所折价的价款中优先受偿其债权。质物的折价,与质物所有权取得并不完全相同。由质权人取得所有权,一般是指依当事人的约定,由质权人取得质物所有权以代受清偿。以质物折价,虽也有质权人取得所有权,但并非以其取得所有权代受偿。

二、质权的特征

质权有下列特征:

1.质权的从属性。质权的从属性是指质权从属于其所担保的债权。质权从属于所担保的债权。当事人可以为将来的债权设定质权,也可以在设定债权时设定质权,但实现质权时必须要有主债权的存在。质权不能与主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质权随主债权的消灭而消灭。

2.质权的不可分性。质权的不可分性是指质权与抵押权一样具有不可分性,即质物的全部价值担保债权的全部。质权的效力及于质权标的的全部,即使债权部分受到清偿也不受影响。质物部分灭失的,未灭失的部分仍然担保全部债权。

3.质权的物上代位性。质权的物上代位性是指质权的效力及于质权标的的代位物上。

三、质权有哪些效力

质权有下列效力:

1.担保债权

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

2.对质权人的效力

(1)占有质物,质权人有权在债权受清偿前占有质物。

(2)收取孳息。

(3)处分质物并就其价金优先受偿。

(4)费用支付请求权。有请求出质人支付保管标的物之费用的权利。

(5)保全质权的权利。

3.对出质人的效力

(1)出质人在质权人因保管不善致使质物毁损灭失时,有权要求质权人承担民事责任

(2)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或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出质人有权要求质权人返还质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5月30日 14: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质物相关文章
  • 盗窃的物品怎样定价
    被盗物品的价格,应当区别不同情况,根据被告人作案当时、当地的同类物品的价格,并按照下列核价原则,以人民币分别计算:1、流通领域的商品,按市场零售价的中等价格计算于国家定价的,按国家定价计算于国家指导的,按指导价的最高限价计算。2、生产领域的产品、成品,按前·项规定的办法计算,半成品可根据其在生产过程中实际所处的阶段,比照成品价格折算。3、单位和公民的生产资料、生活资料等物品,原则上按购进价计算,但现行市场价高于原购进价的,按现行市场价的中等价计算。4、农副产品,如粮食、猪、羊、家禽、鱼等,一律按农贸市场同类产品的中等价格计算。大牲畜,如牛、马、驴等,一律按大牲畜交易市场同类同等大牲畜的中等价格计算。5、进出口的物资、物品,按本项之一规定的办法计算。6、金、银、珠宝等制作的工艺品(包括饰品和器皿等),按国有商店零售价计算有商品店没有出售的,按国家主管部门核定的价格计算金、白银按国家定价计算。
    2023-03-08
    211人看过
  • 担保物权的性质是怎么样的
    担保物权的性质是以确保债权受偿为目的,是特定物或权利上的权利。是指债权人享有的在债务人没有按照约定履行义务时,对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此时债权人为担保物权人。一、亲兄弟可以作为担保人吗只要债权人同意,亲兄弟可以做担保人。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规定,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百八十七条规定,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二、执行分配中工资债权的优先性劳动工资债权本身具有优先受偿效力。工资优先受偿到底是一项独立的权利,还仅仅是工资债权的清偿顺序或特别效力?这个问题至难回答。学说上,关于工资优先受偿的法律性质,主要有三种
    2023-04-11
    468人看过
  • 损毁他人财物定价是怎样的
    一、损毁他人财物定价是怎样的财物被他人损坏的,按财物的市场价格进行赔偿,如果市场价格难以确定的,可以通过鉴定的方式确定财物的价值。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二、财产损害赔偿范围1、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2、设施,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如电力、水利设施,房屋,树木花卉等。3、修复。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修复以就地修复为主,尽量恢复原来状态,即在功能上、形态上、价值上没有太大变化。4、折价赔偿。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没有修复的可能,需要折价赔偿。折价时应计算出原物的价值,原物的新旧市场价以及残存价值等因素
    2023-04-18
    423人看过
  • 物业费涨价的合法流程是怎样的
    物业费涨价的合法流程如下:1、小区物管费的涨价,物业公司要准现备好材料,向小区的业主委员会提出申请;2、由业委会决定是否召开业主大会,需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这样物业费的涨价申请才能通过。物业费,是指物业管理人提供物业服务,接受物业服务的业主根据物业服务合同应支付的费用。业主支付物业费是业主的义务。业主拖欠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可以催交,也可以起诉,但是不能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相关行为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
    2023-04-10
    393人看过
  • 离婚财产折价房屋款的执行方式是怎样的
    一、离婚财产折价房屋款的执行方式是怎样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二、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怎样的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民法典》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
    2023-04-20
    124人看过
  • 质权担保的标的物范围是怎样的
    动产质权的效力不仅及于质物的本身,还及于质物的从物、孳息、代位物和添附物等。具体如下所述:1、从物。质权的效力及于从物,属于任意性规定,当事人可以特别约定加以排除。因此,只有从物也随主物交付于质权人时,质权的效力才能及于从物。若虽交付主物而未交付从物的,则可以推定当事人有使质权的效力不及于从物的意思,质权的效力不能及于从物。2、孳息。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所生的孳息。质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依此规定,除质押合同另有约定外,质权的效力及于质物的孳息。这里的孳息既包括天然孳息,也包括法定孳息。3、代位物。在质物因灭失等原因,出质人受有质物的代位物时,质权的效力及于代位物。在质物灭失、毁损或者被征用的情况下,质权人可以就该质物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优先受偿;质权所担保的债权未届清偿期的,质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对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采取保全措施。4、添附物。在质物因附合、混合、加工而发
    2023-02-23
    337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质物
    相关咨询
    • 量刑是按失物的原价还是折扣价格?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10
      盗窃为有价物品的,一般应分别按中等价格,国家规定价格和主管部门核定价格计算价值和数额。有些物品也可根据其特殊性,按成品价和进价计算。具体物品的价格计算标准和方法如下:流通领域的商品,进出口物资、物品,生产领域的成品产品,按市场零售价的中等价格计算;属于国家定价的按国家定价计算;属于国家指导价的,按指导价的最高限价计算。
    • 哄抬物价的标准是怎样的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5-23
      1、各地对于口罩进销差价的规定不同,对于口罩价格是否构成哄抬物价没有一个统一的界定标准。 2、例如湖北省市场监管局规定:公共卫生一级响应期间,与疫情相关的医用商品、防护消毒商品等一律不得涨价;所售商品无参照价,购销差价额超过15%的,构成哄抬价格行为。
    • 限价房买卖本质是怎样的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02
      可以。限价房买卖限价房从本质来说还是商品房,是可以进行上市交易的,但是,因为是低廉的限价房,所以国家对于限价房的买卖也进行了相应的限制所以限价房是可以买卖的
    • 物价局关于价格欺诈的处罚是怎样的?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6-30
      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
    • 质押物和抵押物的区别是怎样的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6-28
      1、质押物和抵押物的根本区别在于是否转移担保财产的占有。 2、抵押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管形态,仍由抵押人负责抵押物的保管;质押改变了质押物的占管形态,由质权人负责对质押物进行保管。一般来说,抵押物毁损或价值减少,由抵押人承担责任,质押物毁损或价值减少由质押权人承担责任。 3、债权人对抵押物不具有直接处置权,需要与抵押人协商或通过起诉由法院判决后完成抵押物的处置;对质押物的处置不需要经过协商或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