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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宣告

破产宣告

  • 开发商跑路的处理方式
    1、在搞清楚产权归属后,购房者则应尽量与其他业主一起,获得最大限度的法律支持。2、如果所购买的楼盘只是存在“烂尾”可能,可以尝试给开发商一点时间,如果其能在短时间内筹措到资金,完成后续工程,购房者的损失便可降到最少。3、若是开发商因为资不抵债而破产,遭遇“烂尾”危机,则不可将房子退给发展商。因为退房以后,购房者拿不到购房款,只能拿到收据或欠条。购房者和发展商之间的关系,将由买卖关系变为债权债务关系。假如发展商最后因资不抵债,不得不宣布破产,其资产被法院拍卖,而根据破产法偿债先后的规定,消费者比一般债主更容易得到发展商的补偿款(特别是消费者已经通过预购、获得了房屋产权。4、若决定要起诉发展商时,业主也必须齐心一致。开发商如果延期交房的,购房者应该及时地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比如说要求开发商支付约定的违约金呢;如果延期严重的还应该考虑退房来减少自己的损失;如果退房的话还可以要求开发商支付自己的利息,银行也会按照提前还款来处理。开发商跑路,业主该怎么维权1、弄清产权归属一般而言,烂尾楼同样也是贷款银行及各地政府的一块心病,过去几年也有过续建、复建、盘活烂尾楼的案例。不过,万一购房者真的遭遇了烂尾楼,首先要做的还是学会自救,通过法律等手段尽可能保障自身的权益。按照规定,若房企破产宣告时房屋尚未
    2023-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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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定抵销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抵销发生的基础在于当事人双方既互负债务,又互享债权,只有债务而无债权或者只有债权而无债务,均不发生抵销。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一般因两个法律关系而发生,但也不排除当事人双方基于多个法律关系而累计的对待债权债务。比如,甲欠乙建设工程款200万元,乙第一次向甲购货欠款150万元,第二次购货欠50万元。甲可以以乙两次共欠其的200万元货款债权,抵销其欠乙的200万元工程款。2、双方债务均已到期抵销具有相互清偿的作用,因此只有履行期限届至时,才可以主张抵销,否则,等于强制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牺牲其期限利益。但在特殊情况下,未届清偿期债权可以视为到期债权,依法抵销。比如我国破产法规定:“破产宣告时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已到期的债权,但是应当减去未到期的利息。”3、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种类相同,指合同标的物本身的性质和特点一致。比如都是支付金钱,或者交付同样的种类物。品质相同,指标的物的质量、规格、等级无差别,比如都是一级天津大米。债务种类品质不相同,原则上不允许抵销。债务的标的物品质种类相同还表明,用以抵销的债务应当是物而非行为,因为行为具有特定的人身性质,不具有可比性,很难使双方债权在对等额内消灭。债务法定抵销条件有哪些债务法定抵销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
    2023-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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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审计注意事项
    破产宣告
    (一)审查破产宣告日前六个月企业的财务收支,通过实物资产的增减变化、债权债务的处理,看有无隐匿、私分、无偿转让资产和非正常压价等违法行为。(二)核对从行业会计科目转人破产清算会计科目是否与《暂行规定》相符,金额是否正确。(三)应收款在清算期收回的核算是否正确,呆账坏账的核销有无依据,有无法院裁定或财政部门批准。(四)存货的毁损盘亏的处理有无必要的程序和是否经批准。(五)固定资产的报废、盘亏、损失是否经批准。(六)资产评估增值(减值)的核算是否正确。(七)抵押资产、福利设施资产、借人资产、取回资产的核算依据是否充分,核算是否正确。(八)破产债权申报的时间限制、数量与账面有无差异,清算调整的依据是否充足;逾期未申报的是否依法处理。(九)第一顺序破产债务的核算是否合法。(十)清算损益的核算是否正确。建筑工程结算审计注意事项(一)对合同、协议、招投标文件的审核进行工程造价审计,首先应仔细研究合同、协议、招投标文件,确定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合同依据计价方式的不同,可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其中,总价合同又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和调价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又分为估计工程量单价合同、纯单价合同和单价与包干混合式合同。(二)工程量的审核施工单位一般会通过虚增工程量,重复计算工程量来增加造价。审
    2023-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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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破产清算的程序包括哪些环节?
    1、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3、破产财产分配。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4、清算终结。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5、注销登记。企业破产,破产财产分配完毕,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由此可见,企业破产清算后的财产按照职工的薪酬、税款和普通债权的顺序分配。破产清算的比例公式其实就是用债权人持有债权处以破产财产。得到这个比例后,余下的破产财产将按照比例分配给债权人。如果债权人对破产清算结果不服,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发起民事诉讼。破产清算的程序在提出破产申请后,法院如受理破产清算案件,通常按下列程序进行:1、成立清算组。法院应当自宣告债务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由法院从公司
    2023-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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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租赁期内所有权变更新房东不履行原租赁合同义务如何处理
    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如果租赁合同一方违约的,应当依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相应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买卖不破租赁在哪些领域限制适用1、动产租赁的限制适用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产生的历史条件及各国立法规定来看,该原则应当不适用于动产租赁。对于我国民法典第725条的规定是否应当适用于动产呢?笔者认为,动产租赁不应当适用该原则,其理由如下:(1)动产的种类繁多,且价值普遍较低,通过市场交易很容易取得,因此,没有必要给予动产租赁权以特殊的保护。(2)对动产租赁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不利于财产的流通,不利于充分发挥财产的效用,不符合物尽其用的财产利用原则。(3)租赁权的物权化应有一定的边界,否则不但有违租赁权物权化的初衷,而且会导致法律体系的紊乱,这一边界应通过其适用的客体体现出来,即租赁权物权化应是指不动产租赁权的物权化。第四,从各国立法来看,立法例上都是对不动产实行租赁权物权化。2、在不动产抵押权之上设定的租赁
    2023-08-17
    177人看过
  • 租地到期不给钱宣布破产出租方怎么办
    租地到期后承租人不给租金的,是属于承租合同纠纷的情形,如果协商不成的,出租人可以起诉承租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生争议或者纠纷,当事人应当依法协商解决。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企业宣布破产流程1、成立清算组。法院应当自宣告债务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由法院从公司的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也可以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和律师参加。清算组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清算组应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法院的监督。我国《公司法》规定,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清缴所欠税款;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2、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告和通知中应当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日期。3、召开债权人会议。所有债权人均为债权人会议成员。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
    2023-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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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院宣告破产之后流程是怎么样的
    (一)破产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阶段的工作如前所述,接管破产企业是清算组成立后的首要职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宣告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企业。在司法实践中,往往是在宣告企业破产同时便宣布成立清算组,公布清算组成员名单和清算组职责,并书面通知清算组成员所在单位。由于在破产宣告前,人民法院的同级人民政府对此已作了必要的准备,因此,在宣布成立清算组后,清算组马上能进驻破产企业,投入工作,正式接管破产企业。(二)破产清算组在清理破产财产阶段的工作破产清算组在接管破产企业后,即进入破产清理阶段,破产清算组对破产企业负有管理的义务,这一管理义务至少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保管破产财产,这是清算组的日常工作之一,目的在于防止破产财产受到人为或意外的损失;二是清理破产财产,对破产企业的资产负债状况进行清理,以最终确定破产财产的范围,为破产财产的分配打下物质基础。清算组接管企业后,应组织企业留守人员和清算组的工作人员,对破产企业的全部财产清点、登记造册,查明企业的实有财产总额。可见,保管和清理破产财产,有助于维持破产企业的完整性。(三)破产清算组在评估破产财产阶段的工作评估是破产财产变现和分配的准备工作,也是破产财产变现的重要依据。因此
    2023-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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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担保人能否主张停止计息
    1、可以主张。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请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担保人主张担保债务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停止计息的,人民法院对担保人的主张应予支持。2、法律依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二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债权人如何实现债权?1995年12月17日,N市中能人民法院受理了该市商业银行申请N市地下商城破产一案。次日便在《XX日报》上刊登了N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公告内容如下:本院已受理N市商业银行申请N市地下商城破产一案。根据上述债权人的申请,凡与N市地下商城有债权债务关系的单位或个人,自本公告之日起至1996年3月17日止,持有关债权或债务证明,向本院申报。债权人逾期不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债务人逾期不申报的,一经查出,将依法追究。本院同时决定于1996年3月22日上午8时在本院经济庭召开第一产供销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务必准时参加,如不按时参加债权人会议的,视为放弃债权人会议的权利,特此公告。公告公布后,N市地下商城的一些债权人担心自己的债权得不到全额清偿,而通过各种途径试图实现自己的债权,而不考虑其他债权人的利益。有的债权人将原来与地下商城成交的商品中未销售完毕的商品提回去,有的债权人则从地下商城中拿走商品抵债。在5天时间内,有
    2023-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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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破产案件的申请
    破产宣告
    破产申请,是指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宣告债务人破产的请求。申请(被申请)破产的债务人应当具备法人资格,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合伙组织、农村承包经营户不具备破产主体资格。破产申请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提出。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第7条、第8条和《民事诉讼法》第199条的规定,债权人和债务人均可以提出破产申请,但两者的条件和要求有所不同。破产案件的适用破产案件是指通过司法程序处理的无力偿债事件。这里所说的司法程序包括三种:和解、重整和破产清算。不能把破产案件简单地归结为清算倒闭事件;破产清算是公平清理债务的一种方法,但还有其他方法。中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破产法)鼓励当事人积极寻求以避免企业倒闭清算的方式来公平清理债务。破产法设立的重整、和解和破产清算三种程序之间,存在一定的可转换性。在它们之间,当事人有一定程度的选择自由。具体说,包括以下要点:(一)债务人在提出破产申请时可以选择适用重整程序、和解程序或者清算程序,债权人在提出破产申请时可以选择适用重整程序或者清算程序。(二)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的案件,在破产宣告前,债务人可以申请和解,债务人或者其出资人可以申请重整。(三)债务人申请适用破产清算的案件,在破产宣告前,债权人或者债务人的出资人可以申请重整,债务人也可以申
    2023-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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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企破产清算职工能得到什么补偿
    《劳动合同法》中有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四十七条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也就是说即便公司破产了也要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补偿金,否则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国企破产清算的流程有哪些国企破产清算的流程:第一,破产申请与受理。1、破产申请。2、破产申请的受理。第二,破产宣告。1、法院作出破产宣告的裁定。2、破产宣告后相关事项的处理。3、清算组的设立。第三,破产清算。1、破产企业的接收和管理。2破产财产的清理。3破产债权的审核。4、破产企业财产变现。根据我国如今有关企业破产法律法规,企业自愿申请破产的破产程序通常可划分为四个阶段,国有企业的破产程序也是一样的。但是,国有企业与私有企业相比破产程序更加复杂、涉及颇广,更有很多行政要素,清算过程中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
    2023-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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