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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担保
保证人

保证人

  • 取保候审的保证人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取保候审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与本案无关;担保人不能是本案同案犯,也不能是本案证人。否则,由于也是司法机关调查的对象,很难保证其认真履行担保义务。(二)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这不仅意味着担保人必须达到一定年龄,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而且担保人对被担保人有一定的影响力,担保人的身体状况可以使他完成监督被担保人行为的任务。(3)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不受限制。(4)有固定的住所和收入。保证人有固定的住所,便于与司法机关保持联系;有固定收入是考虑作为保证人承担义务的可行性。盗窃罪的取保候审保证人需要具备的条件1、保证人必须与本案无牵连,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涉嫌的犯罪没有任何利害关系。保证人不能是本案的同案犯,也不能是本案的证人。否则,因为如果其本人也是司法机关调查的对象,就难以保证他认真履行保证义务。2、保证人应当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具体来讲,保证人必须达到一定年龄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对被保证人有一定的影响力,其身体状况使其有能力对被保证人的行为进行监督等等。是否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综合判断,绝不能仅凭保证人本人的说法确定他是否有履行保证义务的能力。3、保证人应当享有政治权利,其人身自由没有受到限制。公民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就不能充当取保候审的保证人。4、保证人应当有固
    2023-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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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证人的追偿权怎样定立
    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担保责任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保证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追偿权的范围是什么保证人追偿权的范围包括两部分:1.是保证人为主债务人向债权人清偿的债务额,但以主债务人因其清偿受免责的数额为限。2.是保证人履行保证债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但因保证人的过错而多付出的费用不在此列。保证人追偿权一般只能在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才能发生和行使,但为保证保证人在履行保证债务后能够实现追偿的权利,法律规定了保证人得事前行使追偿权的情况。我国《民法典》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在一般保证当中,作为保证人在对债权人承担了责任之后,其实是享有对债务人的追偿权,也就是说这个债务并不会因为保证人承担了,就改变最终的承担者。不过要成立保证人的追偿权,还需要符合规定的条件,否则即使保证人有承担保证责任,实际也是不想有对债务人的追偿权。《民法典》第七百条
    2023-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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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证人保证的人有先诉抗辩权,行使先诉抗辩权的法律效果是什么?
    (于先诉抗辩权具有延迟性和阻却性,因此先诉抗辩权的行使阻碍了债权人的履行请求,保证人暂时不承担保证责任。(二)先诉抗辩权有效行使后,在强制执行主债务人财产无效之前,保证人不承担延期责任。(3)在上述时期,债权人不得以其对担保人的债权抵销担保人,抵销人无效。(四)保证人行使先诉抗辩权后,债权人强制执行主债务人的财产,但未能全部满足债权的;可以要求保证人履行剩余部分。此时,即使债务人的财产明显改善,足以清偿剩余部分,保证人也不得再次提前抗辩。债务人破产保证人还有先诉抗辩权吗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后,保证人没有先诉抗辩权。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表明债务人不能清偿全部到期债务已成定局,如果允许保证人行使先诉抗辩权,则对债权人明显不公。同时根据我国破产法规定,破产案件受理后即进入破产程序,其他民事执行程序被中止,债权人无法就债务人的财产强制执行,不具备先诉抗辩权行使的必要条件。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十九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
    2023-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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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债权未到期债权人的请求,保证人有的担任吗
    主债权未到期的,债权人起诉保证人要求偿还债务的,法院不受理债权人的申请。我国法律规定,债权人和担保人可以约定担保期限,但约定的担保期限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主债权过诉讼时效,保证人还应担责吗(一)主债权的诉讼时效届满,导致主债权成为自然之债,也就是丧失了国家强制力的保障。抵押权作为一种从权利,是为担保主债权的实现而设立,其效力状态应依附于主权利。在这样的状态下,抵押物上所负担的抵押登记,对原抵押权人来讲因已经丧失了国家强制力的保障而变得毫无意义。(二)对抵押人而言,继续维持抵押登记势必影响抵押物的正常使用和流转,尤其会影响抵押物交换价值的实现,妨害抵押人所有权的行使。抵押担保本来是合法设置在抵押物上的负担,它在担保主债权实现的同时,妨碍了所有权的行使。在抵押权合法存在的时候,这样的妨碍是正当的。由于主债权和抵押权都不再受国家强制力的保护,继续维持抵押登记的存在,就丧失了合法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2023-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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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取保候审时保证人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一、取保后身保证人的条件保证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一)与本案无关;(二)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不受限制;(四)有固定住所和收入;(二)取保后身保证人的义务保证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有关规定,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其居住的市、县;(二)传播时及时到达案件;(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取保候审保证人的义务包含有哪些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取保候审是什么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
    2023-08-18
    111人看过
  • 自己是保证人没钱了,可以不履行担保责任么?
    随着资金融通和商品流通的日益发展,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抵押、质押、这些担保方式也就应运而生了,而且越来越成熟,被社会大众所接受。最常见的是作为他人债务的保证人,可是有不少人在做了担保人之后却还不知道自己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事实上,保证人根据其保证的方式不同,所需要承担的责任和方式也是不同的。一、一般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即如果债务人财产没有被强制之前,债权人要求保证人履行责任的,保证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二、连带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即债权人可以同时要求债权人履行债务并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此时的保证
    2023-08-18
    495人看过
  • 债权人免除保证人责任的情况
    债权人放弃部分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时,其他保证人是否相应的免责?主要从以下两种情形分析:1.债权人未明确表示放弃部分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只是选择性起诉债务人或部分保证人。2.债权人在诉中明确表示放弃部分保证人的保证责任的,法院认为是债权人对自己诉权的正当行使。债权人免除债务是什么债权人免除债务,指债权人放弃自己的债权。债权人可以免除债务的部分,也可以免除债务的全部。比如,债务人乙应当偿还债权人甲二万元人民币,甲表示乙可以少还或者不还,就是债权人免除债务。甲表示只需要偿还一万元,是债务的部分免除;表示二万元都不必偿还,是债务的全部免除。免除部分债务的,合同部分终止,免除全部债务的,合同全部终止。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指由于某种事实的发生,使一项合同中,原本由一方当事人享有的债权,而由另一方当事人负担的债务,统归于一方当事人,使得该当事人即是合同的债权人,又是合同的债务人。比如,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在乙公司尚未支付月租金时,甲乙二公司合并成立了一个新的公司,甲公司的债权和乙公司的债务成了新公司的债权和债务,新公司没有必要自己对自己主张债权,或者自己清偿自己的债务,原甲公司和乙公司之间的合自然终止。除了前述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的情形,出现了法律规定的终止的其他情形的,合同的权利义务也
    2023-08-18
    487人看过
  • 那么在混合担保情形下,保证人如何承担责任呢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人保和物保并存时担保权的实行规则】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上述规定规范的是混合担保情形下,物保与人保在实现债权时的先后顺序,当物保是债务人提供时,如果双方对实现顺序有约定则从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则应当优先就物保实现债权。当物保是第三人提供时,则物保与人保平等对待,有债权人选择实现顺序。混合担保的法律规则《民法典》第392条是有关混合担保规则的体系化规定。在理论和制度逻辑上,混合担保情形下的债权人如何行使其担保权益,除非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法律没有理由干预债权人应当先行使哪个担保权益。对混合担保规则的解释在我国的理论和实务上一直存在争议。解释混合担保规则的基础是要构造混合担保规则的解释平台,以统一对混合担保的认识和制度要素。混合担保规则的核心问题为债权人如何实现债权的问题。以如何实现债权为中心,混合担保规则构造了债权人按照约定实现债权、自物担保物
    2023-08-18
    448人看过
  • 取保候审保证人条件是什么?
    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可以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提供保证金。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正常进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的保证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的保证人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1.保证人必须与本案无牵连,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涉嫌的犯罪没有任何利害关系。保证人不能是本案的同案犯,也不能是本案的证人。否则,因为如果其本人也是司法机关调查的对象,就难以保证他认真履行保证义务。2.保证人应当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具体来讲,保证人必须达到一定年龄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对被保证人有一定的影响力,其身体状况使其有能力对被保证人的行为进行监督等等。是否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综合判断,绝不能仅凭保证人本人的说法确定他是否有履行保证义务的能力。3.保证人应当享有政治权利,其人身自由没有受到限制。公民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就不能充当取保候审的保证人。4.保证人应当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在被保证人居所地有自己常住的居所,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上述四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司法机关应当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的保证人人选进行审查,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责令重新提出保证人或者采取提供保证金方式担保。选择取保候审保证人注意什么司法实践中,尤其是对那些本不宜被适用取保候审的
    2023-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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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务人死了,保证人还钱吗
    首先,保证人要不要还钱以债务存在为前提,而债务人死亡并不意味债务的消灭,因此保证人需要继续承担保证责任还钱。实践中,即使债务人没有保证人,在债务未清偿前死亡的,债权人可以找其继承人追偿。所以,不管债务人的生命状态如何,只要还存在债务未清偿,那么需要继续还款。其次,保证人在借款合同中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可以直接找保证人主张还钱。事实上,保证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那么不管债务人是否死亡,债权人都可以直接找保证人还款,并且保证人不能拒绝履行还款义务。最后,连带保证人积极还钱之后,接着可以找债务人的继承人追偿,并且在债务人的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还款,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的,继承人愿意继续还的不在此限。其实,在找继承人追偿时,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话,那么保证人即不能再找其继承人还款,不过还是可以找债务人遗产管理人追偿,并且也是在其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还款。债务人死了,债务人要还债吗债务人死亡,债务人如果有债权、财产存在的,这些债权或财产应该先用来偿还他人的债务,债务清偿完毕后,作为继承人才能对剩余遗产进行继承。如果没有继承债务人的遗产,则不用偿还债务人的债务,自愿偿还债务的话就不在这个限定范围内。
    2023-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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