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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质人
:出质人是指在质押行为中提供财产的人。出质人既可能是主合同中的债务人,也可能是主合同之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 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及时行使质权,质权人不行使的,出质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质押财产。... 更多>

出质人

  • 出质人向银行申请质押时应提供哪些信息
    出质人向银行申请质押时应提供哪些信息?(一)借款人和出质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二)银行认可的人身权利证书原件;(三)以密码和印章取款权作为质押的,出质人必须按照经办行的要求验证密码和印章;(4)出质的人身权利属于第三人的,应当提供出质人同意出质的书面证明;(5)银行要求的其他文件、资料。《贷款通则》第三十五条:借款人申请贷款时,应当提供下列一项或者多项资料:(一)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基本情况;(二)自然人必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和有关资信证明;(三)法人和其他组织必须提供有关财务报告,其中年度报告必须经有关部门或者具有法律效力的会计师(审计)事务所审计,企业(事业单位)法人还应当提供借款卡(编号);(四)抵押物(质)清单、处分权人同意抵押(质)的证明或者保证人同意担保的有关证明;(五)贷款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有关资料。什么样的质押?一般来说,质押可以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动产质押,是指动产可以移动,不损害动产效用的质押。权利质权是指可转让权利的标的物的质权。动产质权人因保管不善致使质物灭失或者损坏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可能发生灭失或者毁损的,出质人可以要求质权人提存质物或者提前清偿债务返还质物,质权人可以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拍卖、变卖用于优先受偿的
    2023-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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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出质人有什么权利
    质权人有妥善保管质押物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物毁损、灭失的,有权要求质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因质权人保管不善,致使质物可能灭失或者毁损的,出质人可以要求质权人将质物提存,费用由质权人承担;也可以要求提前清偿债权,返还质物,此时应扣除未到期部分的利息。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有担保债权时,出质人有权要求质权人返还质物。出质人是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的,第三人清偿债权或者因出质丧失质物所有权时,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在动产质押中,与之相关的内容有:质押的增加、质押的不可分割性、质押的实现、质押的期限等。质权人的权利和对质物的占有既是质权成立的要件,也是质权存在的要件。质权人有权在债权清偿前占有质物,并充分行使其权利。质权人将质物返还出质人后,质权人不得对抗第三人。但因不可归责于质权人的原因丧失对质物占有的,质权人可以请求不当占有人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返还质物。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的孳息,但质押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质权人收取的孳息,应当先抵减收取孳息的费用,然后用于主债权的利息和主债权的清偿。因不能归责于质权人的原因致使质押财产毁损或者价值显著减少,足以危及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有权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拍卖或者变卖质押物出质财产,经与出质人约定,
    2023-05-08
    296人看过
  • 当出质人发生变化时,应采取什么措施
    股权质押设立登记后,如果出质人或者质权人发生变更,由于出质人或者质权人变更较少,《股权质押登记办法》没有作出具体规定。这里有两种解决方案,两种方式,供大家参考。实践中,出质人或者质权人发生变更的,可以选择下列两种方式之一处理:先申请股权注销登记,再申请新的股权质押设立登记,并按有关规定要求提交注销登记、设立登记材料;二是申请变更登记,将登记的出质人或者质权人变更为现任出质人或者质权人,并按有关规定提交材料。质权人变更的,应当提交质权转让合同和新质权人主体资格证书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质人变更的,应当提交质权转让合同,质权人同意转让的证明材料和新出质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023-05-08
    204人看过
  • 出质人发生变化时该怎么办
    出质人或质权人变更时如何办理,先申请股权注销登记,再申请新的股权质押设立登记,并按有关规定要求提交注销登记和设立登记材料;二是申请变更登记。登记出质人、质权人变更为现任出质人、质权人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材料。质权人变更的,应当提交质权转让合同和新质权人主体资格证书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质人变更的,应当提交质权转让合同,质权人同意转让的证明材料和新出质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023-05-08
    276人看过
  • 出质人是否对第三人有债权
    例如,a向银行申请贷款,并根据租赁合同向银行抵押其对C的租金索赔。在这种情况下,银行对a有贷款债权,a对C有租金债权,租金债权质押给银行作为担保,保证银行贷款债权的实现,即合同债权质押。贷款债权是主要债权,而租赁债权是设定担保主体的债权,即质押债权。在质押合同中,银行对债权的请求权从属于主债权。银行是债权人和质权人,a是主债务人和出质人,C是第三债务人。在现实生活中,利用合同债权,特别是以合同为基础的债权质权或特定财产债权质权,充分保障主合同债权的实现,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和现实意义。
    2023-05-08
    410人看过
  • 出质人借质押手机后趁机逃跑,犯了什么罪
    1、出质人借质押手机后趁机逃跑被告王某将其苹果iPhone6S手机以5000元的价格质押在一家寄售公司。第二天晚上,王某敲门进入寄售店,以查询手机中储存的电话号码为由,向店主借了一部手机。王某假装寻找自己的手机号码,游荡到商业银行门口。他看到文在商业银行柜台打电话,趁机拿着苹果iPhone6S手机逃到门口。文某追不上,于是王某带着手机逃离现场。其次,出质人构成何种犯罪本文认为本案被告人王某构成盗窃罪。盗窃和抢夺都是法定的自然犯罪。类型犯罪的共同点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背他人意志,非法取得他人占有。(1)根据传统刑法理论,盗窃罪客观上表现为转移自己或者第三人控制的公私财产,以秘密盗窃的方式非法占有的行为。秘密盗窃是指行为人以他认为不被他人发现的方式占有他人的财产。只要行为人的主观故意是偷盗,即使客观上已经被他人发现或观看,也不会影响盗窃性质的认定。具体含义包括以下三点:第一,秘密窃取是主观的,即行为人采取他人不知道的手段,包括明目张胆的窃取;第二,秘密针对的是财产所有人或保管人、持有人;第三,秘密必须贯穿于行为人的整个行为。(2)我国理论界普遍认为,抢夺罪的成立要求行为人公开抢夺他人财物,具体是指抢夺被害人持有或者管理的财物,其方式可以使被害人立即发现。一般来说,“明目张胆”是指突击
    2023-05-08
    387人看过
  • 出质人行使质权的主张是什么
    质押期间背书记载质押字样的,质权人可以依照票据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直接行使票据权利。如果质押是通过签订书面合同并交付票据的方式成立的,就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因为票据法要求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性证明其票据权利,因此背书的不连续性给质权人行使票据权利带来了法律障碍。在这种情况下,持票人在行使票据权利前需要与出质人协商,出质人将票据背书给质权人,质权人再要求债务人兑现票据。出质人不配合的,质权人需要通过有效的法律文书提起诉讼,确认持票人对质押汇票享有优先受偿权,并证明持票人取得汇票并以其他合法方式行使汇票权利。
    2023-05-08
    438人看过
  • 出质人向银行申请质押时应提供哪些信息
    出质人向银行申请质押时应提供哪些信息?(一)借款人和出质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二)银行认可的人身权利证书原件;(三)以密码和印章取款权作为质押的,出质人必须按照经办行的要求验证密码和印章;(4)出质的人身权利属于第三人的,应当提供出质人同意出质的书面证明;(5)银行要求的其他文件、资料。《贷款通则》第三十五条:借款人申请贷款时,应当提供下列一项或者多项资料:(一)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基本情况;(二)自然人必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和有关资信证明;(三)法人和其他组织必须提供有关财务报告,其中年度报告必须经有关部门或者具有法律效力的会计师(审计)事务所审计,企业(事业单位)法人还应当提供借款卡(编号);(四)抵押物(质)清单、处分权人同意抵押(质)的证明或者保证人同意担保的有关证明;(五)贷款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有关资料。什么样的质押?一般来说,质押可以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动产质押,是指动产可以移动,不损害动产效用的质押。权利质权是指可转让权利的标的物的质权。动产质权人因保管不善致使质物灭失或者损坏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可能发生灭失或者毁损的,出质人可以要求质权人提存质物或者提前清偿债务返还质物,质权人可以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拍卖、变卖用于优先受偿的
    2023-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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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出质人处分知识产权有哪些限制
    出质人处分知识产权有哪些限制根据本条第一款规定,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双方应当订立书面出质合同。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有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注册商标专用权人及其注册商标、注册号等知识产权的有关情况,专利权人及其专利号、专利权中的财产权、著作权人的姓氏或者姓名、著作权中的财产权、担保范围等。合同订立后,质权当然不成立。经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出质登记后,方可成立。这主要是因为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不能以占有的形式公示,所以知识产权质押必须以登记的形式公示。这里的有关部门,是指管理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部门。具体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条的规定,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条的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和各省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自治区、直辖市是专利权的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七条的规定,国务院著作权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省人民政府著作权行政主管部门,自治区、直辖市为著作权主管部门出质人和知识产权人将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当事人双方应当订立书面质押合同。合同订立后,质权当然不成立。经有关主
    2023-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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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是出质人,出质人的权利有什么?
    在质押行为中,提供财产的人称为出质人。质押担保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质押合同自质物或质权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质押合同的内容与抵押合同的内容基本相同。1、出质人在质权人因保管不善致使质物毁损灭失时,有权要求质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在质权人不能妥善保管质物可能致使其灭失或者毁损的,出质人可以要求质权人将质物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偿债权而返还质物;2、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出质人有权要求质权人返还质物;3、出质人如果是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该第三人代为清偿债权或因质权实行丧失质物的所有权时,有权向债务人追偿;4、债务履行期届满,出质人请求质权人及时行使权利,而质权人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质物价格下跌的,由此造成的损失,出质人有权要求质权人予以赔偿。一、出质人的权利都有什么呢?1、出质人在质权人因保管不善致使质物毁损灭失时,有权要求质权人承担民事责任。2、质权人不能妥善保管质无可能致使其灭失或者毁损的,出质人可以要求质权人将质物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偿债权而返还质物。将质物提存的,质物提存费用由质权人负担;出质人提前清偿债权的,应当扣除未到期部分的利息。3、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或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出质人有权要求质权人返还质物。二、质押合
    2023-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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