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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担保
借贷担保是指在借贷过程中为了保障债权人的利益而有一定的担保人作保证或利用一定的财产作抵押或质押而取得借款,它确保了债务的履行,降低了借贷风险。... 更多>

借贷担保

  • 民间借贷担保期限过了怎么办?
    民间借贷担保期限已过意味着担保人对债权人不再负担保责任,债权人只能向债务人主张债权。《民法典》规定,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民间借贷人跑了怎么办?对于债务人逃跑了的借款案件,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两条途径追讨欠款。第一条途径: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我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第四十条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第四十二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第二条途径: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
    2023-08-10
    247人看过
  • 民间借贷担保期限一般为多久?
    民间一般借贷担保人时效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的6个月内,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可以从约定。《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民法典中民间借贷担保期限多久民法典规定,民间借贷担保期限要依据担保类型而定,担保物权担保的,担保期限是主债权诉讼时效内。而保证的期限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的,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6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1.主债权消灭;2.担保物权实现;3.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4.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第四百一十九条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
    2023-08-10
    378人看过
  • 民间借贷担保人保证期限是多久
    民间借贷中,担保人的保证期限由双方约定。保证合同中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担保人承担责任期限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民间借贷担保人责任1、一般保证,即当借款期限届满后,经法院审判或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并经依法强制执行,借款人仍不能返还借款时,出借人才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2、连带保证,《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即当借款期限届满后,无论借款人有无能力归还借款,出借人既可以要求借款人返还借款,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返还借款的保证责任。当然,在连带保证的情况下,出借人可以同时把借款人和保证人起诉到法院,要求借款人承担还款责任并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借款合同或保证合同中,如果当事人没有明确约定是一般保证的,即为连带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
    2023-08-10
    186人看过
  • 办理民间借贷担保人怎么办?需要什么条件
    担保人具有法律规定的资格,即符合所需条件:(一)与本案无关;(二)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不受限制;(三)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四)能够履行担保义务。(5)无明显违约记录。担保人和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签订担保合同。民间借贷合同需要办理公证吗在我们日常生活当中,经常会出现财政危机,自己的经济可能没有办法保证自己的生活,此时可以向民间的一些借贷机构进行借贷来度过自己的难关。借贷不同于银行等借贷机构,因为他们的主体是民间,所以在法律保护的方面可能会比银行借贷弱一点,所以我们在进行了民间借贷的时候,通常要签订书面的协议,也就是民间借贷合同来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如果和民间的借贷主体签订了借贷合同之后,很多人会有一个疑问,如果双方已经签字或者是按了手印之后,合同已经生效,那么还需不需要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呢?其实简单来讲,民间借贷合同到底是否需要公证是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的,这取决于双方自己的约定,如果是双方约定需要公证的话,就可以到公证部门办理公证。如果说方便,没有关于此的约定的话,公证也不是法定必须经过的程序是不强制进行的。虽然在法律上不都要求必须要去公证,但是我们还是建议大家在签订的合同之后可以去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因为在公证之后的合同有两大好处是非常有利于借款人和借贷人的。第一个好处
    2023-08-08
    417人看过
  • 民间借贷担保人需要什么条件
    一、民间借贷担保人需要什么条件1、民间借贷担保人需要的条件如下:(1)与本案无牵连;(2)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3)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4)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5)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而且担保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第六百八十三条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二、借款担保人需要签字吗借款担保人需要签字。只有签字才是同意承担相应责任。如果不签字,就没法和出借人之间订立担保合同关系,没法证明担保人的事实,法律上是不会承认的,担保人也就不具备担保责任了。民间借贷担保人有什么责任担保人要承担连带责任。1、一般保证,即当借款期限届满后,经法院审判或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并经依法强制执行,借款人仍不能返还借款时,出借人才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2、连带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
    2023-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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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间借贷担保人有哪些职责,因该如何负责
    民间借贷的担保人应当按照担保合同的约定承担担保责任。保证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保证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之前,一般前,可以拒绝对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连带责任担保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未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担保人在其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担保人没有先诉抗辩权。在担保期间,债权人依法向连带责任担保人请求担保责任,担保人不得拒绝。民间借贷担保人如何解除民间借贷担保人的解除方式是要依据担保方式而定,例如设立担保物权的,主债权消灭、担保物权实现等,担保人都可以解除担保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条【担保物权消灭事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一)主债权消灭;(二)担保物权实现;(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
    2023-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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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间借贷担保人需要有什么要求
    民间借贷担保人需要符合的要求:1、保证人应当具有代为清偿能力。法律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2、保证人应当是合格的保证主体。包括法律允许的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条规定,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贷款担保人要满足什么要求法律严格规定贷款担保人要求,一方面是保证贷款担保人有经济能力提供保证,另一方面也是在规制贷款市场,防止滥用贷款担保人。法律规定的贷款担保人的条件: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等等。《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条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2023-08-07
    451人看过
  • 民间借贷担保已到期还不上怎么办?
    民间借贷的担保期限已经过去,意味着担保人不再对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债权人只能向债务人主张债权。《民法典》规定,一般担保债权人在担保期间未向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连带责任担保的债权人在担保期间未请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民间借贷用债权担保的内容民间借贷用债权担保这就是让与担保。债务人或者第三人通过转移财产所有权为他人的民间借贷或者债权提供担保就叫做让与担保。让与的是财产的所有权。让与担保成立的前提要件是什么?根据《规定》的相关规定,必须以买卖合同为民间借贷提供担保,这个买卖合同签订的目的并不是真的买卖,而是为了担保,只有具有担保意图的买卖合同才是让与担保,没有担保意图,买卖合同不能构成让与担保。让与担保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让与担保合同当然有效,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的有关设立、变更、转移消灭不动产合同,除法律、合同另外有规定之外,该合同有效,未办理物权变更登记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原因在于,让与担保合同是个债权合同,所以当然有效。债权的担保取决于双方的意思自治,故让与担保合同有效。简便是让与担保的显著特点,这也是让与担保合同在英美法系中流行的原因。让与担保的劣势在于流质契约,让与担保合同通过《规定》中规定的拍卖来
    2023-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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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贷担保人的法律责任怎么定义?
    贷款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具体如下: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1、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的,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之前,一般担保人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执行;人民法院已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的能力;(四)保证人书面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2、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连带责任。连带责任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担保人在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民事法律责任的定义是什么?民事责任是民法规定的保护民事主体权利的救济措施。民事责任具有以下特征:以民事义务的存在为前提;主要是财产责任;以恢复被侵害的民事权益为目的;是一种独立的法律责任。另外,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继续履行;(八)赔偿损失;(九)支付违约金;(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一)赔礼道歉。《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2023-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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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贷担保人的法律责任怎么定义?
    贷款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具体如下: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1、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的,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之前,一般担保人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执行;人民法院已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的能力;(四)保证人书面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2、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连带责任。连带责任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担保人在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民事法律责任的定义是什么?民事责任是民法规定的保护民事主体权利的救济措施。民事责任具有以下特征:以民事义务的存在为前提;主要是财产责任;以恢复被侵害的民事权益为目的;是一种独立的法律责任。另外,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继续履行;(八)赔偿损失;(九)支付违约金;(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一)赔礼道歉。《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2023-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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