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法师兄
法律知识
民法典
抵押担保
质押
质押,是债务人向债权人移转某些特定财产的占有,并由债权人掌握这些财产,用作债务人履行约定的支付款、或者履行事先约定好责任的担保。当债务人履行完责任时,债权人须将质押的财产如数归还。当债务人拒绝履行其责任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将债... 更多>

质押

  • 股权质押是否包括土地?
    不包括。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可以质押。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股权质押能够转让吗在解押前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转让的可以转让。依据我国法律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2023-07-25
    311人看过
  • 将房产质押给个人可以么
    房产不可以质押给个人,但房产的产权人可以把房产抵押给他人作为债权的担保。一、房产不可以质押给他人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按照我国民法典物权编的规定,质权的标的是动产和可转让的权利,不动产不能设定质权。质权因此分为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质权是移转质物的占有的担保物权,质权以占有标的物为成立要件。出质的前提是必须能够转移占有,而不动产的不能实现转移占有,因此不能成为出质的标的物。因此,房产不可以质押给他人。二、但房产的产权人可以把房产抵押给他人作为债权的担保设定抵押权,不以转移占有为前提。已设立抵押权的债权,在逾期无法实现时,债权人,即抵押权人可以就该设立抵押权的财产优先受偿。1、《民法典》第394条关于抵押权的规定是: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2、房产可以作为抵押权设定的标的物。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
    2023-07-25
    457人看过
  • 股权质押没有登记有效吗股权质押登记的效力是怎样的
    以股权出质的,质权自登记时设立。根据上述规定,股权出质登记是质权的生效要件。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简言之,股权出质登记的直接效力是质权设立。关于股权质押登记的相关规定有哪些股权质押需要登记。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以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2023-07-24
    326人看过
  • 股权质押违约处置的条件
    质权人处置的充分条件有:1、融入方财务状况、信用状况恶化;2、标的证券涉及的公司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行为;3、待购回期间,履约保障比例达到或低于平仓线;4、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在实务操作中,通常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可处置,并且融入方违约或者履约保障比例低于处置线并未及时追保的情况下,质权人才会考虑处置股票。股权质押违约强制执行需评估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强制执行质押的股权时,并没有规定一定要进行评估,所以要不要评估应该由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40.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财产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应当在抵押权人、质押权人或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后,其余额部分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52.对被执行人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中持有的股份凭证(股票),人民法院可以扣押,并强制被执行人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转让,也可以直接采取拍卖、变卖的方式进行处分,或直接将股票抵偿给债权人,用于清偿被执行人的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
    2023-07-24
    237人看过
  • 有关股权质押,请提供详细的操作指南。
    股权质权的实现是指股权质权人于其债权已届清偿期而受清偿时,处分出质权而使其债权优先得到清偿。股权质权的实现是质权人所享有的优先受偿权的落实,是设立股权质权的最终归结。质权实现的方式有三种,即折价、变卖、拍卖。但由于股权质权的物的特殊性,因而股权质权的实现方式有其自身的特点。股权质权的实现,其结果是发生股权的转让。所以出质股权的处分必须符合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对以出资为质权标的物的,可以折价归质权人所有,也可以变卖或拍卖的方式转让给其他人。但对以股份出质的,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转让;对记名股票,应以背书交付的方式进行转让;对无记名股票应在证券交易场所以交付的方式进行转让。因而不宜采用折价或拍卖的方式。如何查询股权质押情况?查询一个公司股东的股权质押情况,需要持该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和单位介绍信到登记机关进行企业档案查询。一、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第7条的规定,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2、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印章);3、质权合同;4、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
    2023-07-24
    124人看过
  • 资不抵债的股权质押有用吗?
    股权质押在上市公司中非常的常见,是一种进行融资的手段之一。而在非上市公司中其实也是可以存在的。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资不抵债的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是否有效?资不抵债的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有效,根据法律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2023-07-24
    134人看过
  • 股权质押的含义是什么?股权质押与对外担保有何区别?
    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股权质押属于对外担保,对外担保包括融资担保、融资租赁担保、补偿贸易项下的担保、境外工程承包中的担保、其他具有对外债务性质的担保。股权质押就是股票质押吗股权质押就是股票质押。股票是股份的书面凭证,股权是股东基于股份而享有的权利,股票质押和股权质押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股票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可以转让。出质人转让股票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质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2023-07-24
    495人看过
  • 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股权价值如何评估呢?
    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作为权利质押的一种形式,股权质押需要评估才能通过。股权质押的评估要判断股权质押的标的财产价值,要从事实上来判断。以股权为质权标的时,质权的效力并不及于股东的全部权利;而只及于其中的财产权利。换言之,股权出质后,质权人只能行使其中的受益权等财产权利,公司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非财产权利则仍由出质股东行使。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的材料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2、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印章);3、质权合同;4、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下同);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6、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根据工商部门的要求,国家工商总局要求的其他材料主要为:1、出质人持股的公司同意股权出质的股东会决议;2、出质人持股的公司章程中股权转让无禁止性规定的证明文件。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
    2023-07-24
    234人看过
  • 股权质押解除协议所需要的手续及步骤有哪些
    股权质押解除协议所需要的手续有: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解除股权质押协议;企业合同、章程;股权质押批复(复印件);审批机关要求的其它材料。步骤有:1、把该项目的贷款结清证明复印一份。2、带同已经填写好的《公章审批表》,盖公司公章。3、带齐上述文件到市工商局办理手续,带上自己的身份证。4、在通知的几个工作日后到工商局取回执即可。股权质押解除协议的手续文件1、区县商务部门请示;2、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3、解除股权质押申请书,内容包括质押情况、解除质押原因、解除质押对象、解除质押比例等。盖企业公章;4、解除股权质押协议5、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签字或法人代表签字、盖公章;6、企业合同、章程(外资企业为章程)(复印件)7、股权质押合同(复印件);8、股权质押批复(复印件)9、企业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上述未注明复印件的,均为正本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2023-07-24
    386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质押抵押的区分具体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只能抵押,不能质押。土地使用权的抵押是一种不动产权利的抵押,它有以下特点:1、用于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必须是通过有偿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合法土地使用权,并且是已办理土地登记手续的土地使用权。2、土地使用权抵押权设定本身并不发生土地使用权转移。3、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4、土地使用权抵押不得违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5、土地使用权人将土地抵押后,并不丧失转让权,但在转让土地使用权时,应告知抵押权人。土地使用权质押的条件是什么?1、土地使用权抵押必须以初始土地登记作为前提,领取土地使用证。2、以划拨、租赁、入股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必须连同地上建筑物一同抵押。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3、土地使用权抵押应当进行地价评估。(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抵押人委托具有土地估价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评估结果由抵押权人认可并经国土管理部门确认后,发放确认文件,并批准抵押;(2)以划拨、出租、入股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按不同的用途、性质实行差额抵押,由抵押人委托具有土地估价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评估结果经土地管理部门确认,发放确认文件并批准抵押,核定出让金数额后,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签定抵押合同。4、抵押人向土地管理部门申领《抵押
    2023-07-24
    424人看过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质押 网友关注榜
    #质押 律师视频普法
    #质押 律师图文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