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法师兄
法律知识
民法典
抵押担保
质押式回购
质押式回购是交易双方以债券为权利质押所进行的短期资金融通业务。在质押式回购交易中,资金融入方(正回购方)(在交易系统中委托显示“融资”)在将债券出质给资金融出方(逆回购方)(在交易系统中委托显示“融券”)融入资金的同时,双方约定在将来某一日... 更多>

质押式回购

  • 新质押式回购与过去的质押式回购的比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实施细则》,上证所于2006年5月8日起推出了新质押式国债回购。新质押式回购与过去的质押式回购相比区别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1、新质押式回购按照证券账户进行回购交易和核算标准券库存。过去回购标准券是以证券公司为核算单位,新质押式回购交易必须按账户申报,并且按证券账户核算标准券库存。2、质押库制度。新质押式回购的融资方在进行回购申报前必须申报质押券,作为质押券的现券将被实行转移占有。即投资者必须指明那些现券作为质押券,这些债券被过户到质押库中,作为质押券的债券不可以卖出。3、交易系统进行前端检查。在回购交易时,交易系统按证券账户对回购交易进行前端检查。只有在标准券足额的情况下,融资回购申报才有效,这意味着,投资者在进行回购融资前,必须首先申报足额的质押券,否则不能进行回购交易;融券方的资金检查还是由证券公司系统实行前端控制。2006年5月8日后,新质押式回购与过去质押式回购并行,但两个品种在证券代码和证券账户两个环节都相互隔离。
    2023-06-08
    484人看过
  • 质押式回购的一些相关规则
    1、现有的上海证券帐户可以交易新质押式回购。但原来已经做过回购登记的证券帐户,在撤销回购登记前,不能参加新质押式回购的交易。即非回购登记的证券账户可参加新质押式回购交易。深圳为现有的深圳证券帐户。2、自2006年5月8日起,上交所交易系统不再接受对证券账户进行回购登记的申报,但接受回购注销申报。3、上交所所有上市国债(包含新上市国债,不包含企业债)都可经入库申报后作为质押券,质押券将被换算成标准券用于新质押式回购交易。深圳除了质押式国债回购外,还支持企业债回购交易。4、上海结算公司以证券账户为单位对投资者的回购融资额度进行总量核算,不同账户之间的标准券不可串用。质押债券与每笔融资回购交易不存在一一对应关系。深圳结算公司以证券公司为单位对投资者的回购融资额度进行总量核算,不同账户之间的标准券可串用。5、出入库申报不支持在集合竞价时间进行。6、上海t日买入的国债可在t日申报提交为质押券,并可用于t日回购融资。深圳t日买入的国债可在t日申报提交为质押券,但不能用于t日回购融资。7、上海质押库内的质押券可以实现当日实时替换;多余的质押券可以实时申报转回原证券帐户,并进行现券交易。深圳质押券可以申报转回原证券帐户,但转回的债券当日不能交易。8、回购到期日,融资方可以在可融资额度内进行新的融资回
    2023-06-08
    485人看过
  • 质押式回购(Pledge-styleRepo)
    质押式回购(Pledge-styleRepo)是交易双方以债券为权利质押所进行的短期资金融通业务。在质押式回购交易中,资金融入方(正回购方)在将债券出质给资金融出方(逆回购方)融入资金的同时,双方约定在将来某一日期由正回购方向逆回购方返还本金和按约定回购利率计算的利息,逆回购方向正回购方返还原出质债券。质押式回购的业务综述质押式回购是交易双方以债券为权利质押所进行的短期资金融通业务。在质押式回购交易中,资金融入方(正回购方)在将债券出质给资金融出方(逆回购方)融入资金的同时,双方约定在将来某一日期由正回购方向逆回购方返还本金和按约定回购利率计算的利息,逆回购方向正回购方返还原出质债券。质押式回购的办理对象凡是进入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都可叙做买断式回购业务。主要以商业银行、外资银行、财务公司、农信社、城信社、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和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为主,也包括通过结算代理方式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企业类非金融机构。
    2023-06-08
    473人看过
  • 质押式回购是利好还是利空
    一、质押式回购是利好利空押指的是借款人以自己拥有或第三方持有依法可以转让和出质的上市公司、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作为质押,向银行申请贷款。股票质押是好事还是坏事需要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来判断,对于一些公司来说,股票质押是一种利好,它可以帮助公司解决资金紧张问题,利用股票质押获得的资金让公司发展得更好。不过如果公司经营状况出现问题,在短时间内很可能会导致公司股票下跌,股票质押贷款很容易让公司增加更多的负债率。股票质押是上市公司经常使用的融资手段,尤其是在资本环节恶劣、企业经营不佳的情况下,一些大股东就会偏向选择这种融资方式,如果到期还不上,质押的股票就会卖给银行或是信托,等于股东间接减持变现。而且如果股票价格下跌触及质押平仓线,质押机构会强制抛售质押的股票,进一步造成股价崩盘。二、质押式回购的规制1、现有的上海证券帐户可以交易新质押式回购。但原来已经做过回购登记的证券帐户,在撤销回购登记前,不能参加新质押式回购的交易。即非回购登记的证券账户可参加新质押式回购交易。深圳为现有的深圳证券帐户。2、自2006年5月8日起,上交所交易系统不再接受对证券账户进行回购登记的申报,但接受回购注销申报。3、上证所所有上市国债(包含新上市国债,不包含企业债)都可经入库申报后作为质押券,质押
    2023-06-08
    178人看过
  • 股票质押式回购的业务流程是怎样的
    一、股票质押式回购的业务流程是怎样的(一)融入方、融出方、证券公司各方签署《股票质押回购交易业务协议》;(二)证券公司根据融入方和融出方的委托向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交易申报;(三)交易系统对交易申报按相关规则予以确认,并将成交结果发送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四)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依据深交所确认的成交结果为股票质押回购提供相应的证券质押登记和清算交收等业务处理服务。二、股票质押式回购的申报类型有哪些(一)初始交易申报是指融入方按约定将所持标的证券质押,向融出方融入资金的交易申报。(二)购回交易申报是指融入方按约定返还资金、解除标的证券及相应孳息质押登记的交易申报,包括到期购回申报、提前购回申报和延期购回申报。《业务协议》应当约定提前购回和延期购回的条件,以及上述情形下购回交易金额的调整方式。延期购回后累计的回购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三)补充质押申报是指融入方按约定补充提交标的证券进行质押登记的交易申报。三、股票质押式回购主体答疑网友提问: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主体是谁?律师回答:融入方是指具有股票质押融资需求且符合证券公司所制定资质审查标准的客户。融出方包括证券公司、证券公司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定向资产管理客户、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子公司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定向资产管理客户。专项资产管理计
    2023-06-08
    402人看过
  • 股票质押式回购是什么意思
    一、股票质押式回购是什么意思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是指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向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股票质押式回购就是控股股东把持有的公司股票质押在资金融出方(一般为证券公司),然后从证券公司获得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股票的一种交易。说白了就是股票抵押贷款。具体对股票好不好,首先这种交易解决了公司的融资需求,所以对需要资金的公司肯定是好的。对股票的话,单纯的这种业务既构不成利好也构不成利空,还要看资金投向的项目方向。股票质押式回购主要是针对需要融资的客户,或者某些上市公司的大股东,短期需要资金,可以将股份质押给证券公司以融得资本,进行投资。简单说这只是一个融资手段,与股票的交易并不是直接相关。二、新三板股票质押如何质押新三板定向增发,又称新三板定向发行,简单地说,是申请挂牌公司、或已挂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挂牌公司可在挂牌后进行定向发行股票融资,可申请一次核准,分期发行。发行股票后股东累计不超过200人的,或者在一年内发行股票累计融资额低于公司净资产的20%的,豁免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在每次发行后5个工作日内将发行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备案。由于新三板定增属于非公开发行,企业一般要在找到投资者
    2023-06-08
    436人看过
  • 质押式回购是利好利空
    一、质押式回购是利好利空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简称股票质押回购)是指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简称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向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简称融出方)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其中,融入方是指具有股票质押融资需求且符合证券公司所制定资质审查标准的客户。而融出方则包括证券公司、证券公司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定向资产管理客户、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子公司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定向资产管理客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照适用。股票质押式回购大多是在股东有迫切资金需求,但由于个人不愿卖股套现或是股东所持有股票尚在限售期内无法进行上市流通交易,而通过这种方式在一段时间内融入现金。选择质押式回购方式不但能够保住控股地位,而且又能筹到资金,资金的流入刺激企业股票在短期内上涨,所以是一种利好消息。但通常情况下这种质押式回购是有期限的,回购到期时必须要用现金赎回股票或证券,并支付一定的利息,这就造成后期资金流出后,公司股票价格下跌,那么此时的质押式回购就是利空消息。在回购期内,若质押的股票价格大幅下跌,则会造成质押的股票价格满足不了维持最低资产价值的需要,一般在这种情况下,融资方会被要求追加相关的质押资产作为质押,如果追加不及时,则有可能被认为违约,此时,资金的融出方便有
    2023-06-08
    418人看过
  •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对股票有什么影响
    一、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对股票有什么影响不属于利空,只属于中性消息。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简称股票质押回购)是指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简称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向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简称融出方)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一般来说这种做法是说明股东急需用钱,但又不愿意把股卖出套现(注意如果控股股东的股票处于限售期内除外,原因是其股票还没有到时限上市流通交易),通过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能在一段时间内融资得到现金,一般这些质押式回购是有期限的,回购到期时必须用现金赎回相关股票并支付相关回购融资利息(注:这个利息在回购生效时就已经双方约定好了)。但是如果在回购期内,相关质押的股票股价大幅下跌,导致相关质押股票的价值达不到质押物维持最低资产价值要求时,一般这些质押式回购交易都会要求融资方追加相关的质押资产作为质押物的,如果未能及时追加,就可能会被视为违约,那时质押的资金出借方是有权卖出股票变现或变更该股票的拥有权(具体要看相关回购的协定),那时候就可能会变成利空消息。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申报的类型股票质押回购的申报类型包括初始交易申报、购回交易申报、补充质押申报、部分解除质押申报、终止购回申报、违约处置申报。(一)初始交易申报是指融入方按约定将所持标的证券质
    2023-06-08
    286人看过
  • 什么是质押式回购
    质押式回购
    一、什么是质押式回购质押式回购是交易双方以债券为权利质押所进行的短期资金融通业务。在质押式回购交易中,资金融入方(正回购方)在将债券出质给资金融出方(逆回购方)融入资金的同时,双方约定在将来某一日期由正回购方向逆回购方返还本金和按约定回购利率计算的利息,逆回购方向正回购方返还原出质债券。二、质押式回购的分类1、标准券所谓标准券是指在债券回购交易中,由证券交易所或同业拆借中心根据债券回购融资方证券账户的债券存量,按照不同的券种,根据各自的折合比率计算的、用于回购抵押的标准化债券。可见,标准券是一种虚拟的回购综合债券,它是由各种债券根据一定的折算率折合相加而成。也可以说,标准券是由不同债券品种按相应折算率折算形成的,用以确定可利用回购交易进行融资的额度。2、债券回购标准标准券的设立简化了回购品种的设置,克服了原先按具体券种分别以不同回购期限设置回购交易品种所带来的种种局限,实现了债券回购品种的标准化,即设立债券回购标准品种方便了回购交易的开展。标准品种所谓标准品种,是指不分券种、只分回购期限、统一按面值计算持券量的标准化债券回购交易品种。我国沪、深证券交易所在刚开展债券回购业务时,其品种的设置是非标准化的。当时两地交易所都是针对具体券种,分别按不同回购期限来设置回购交易品种的。从当时情况
    2023-06-08
    264人看过
  •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资产支持证券质押式回购交易有关事项的公告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7〕第21号根据《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0〕]第2号发布)等有关规定,现就资产支持证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的资产支持证券可用于质押式回购交易。二、银行间债券市场参与者在从事资产支持证券质押式回购业务时,应严格遵守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质押式回购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控机制,切实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对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收益特征进行独立、谨慎的识别与评估。三、正回购方所出质的资产支持证券(简称质押券)应当足额。如果回购期间出现质押券不足额情况,逆回购方可要求正回购方追加或置换质押券。如果正回购方未能在本金兑付日前追加或置换质押券,逆回购方可要求代理兑付机构扣留质押券应兑付的本金。四、本公告未尽事宜遵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质押式回购的有关规定执行。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应根据本公告分别制定资产支持证券质押式回购交易规则和、结算规则,以及质押券追加和置换操作细则,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后实施。中国人民银行二〇〇七年九月三十日
    2023-06-07
    65人看过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质押式回购 网友关注榜
    #质押式回购 律师视频普法
    #质押式回购 律师图文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