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存在有效的抵押权
抵押权的实现首先应以抵押权存在为前提,当事人只有享有抵押权时,才可以实现抵押权。其次,抵押权必须合法有效。抵押权是对物的价值的支配权,如果不能合法存在,则不享有支配权,也就谈不上优先受偿了。
(二)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
抵押权的目的在于担保债权受偿。若债权人的债权未届清偿期而允许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将损害债务人依法应当享有的期限利益。因此,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以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为要件。但对于未届清偿期的债权,若因法定原因或者约定原因,使债务人丧失期限利益时,债权人得即时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债权受抵押担保,因债务人丧失期限利益,债权人因此亦可行使抵押权。
(三)债务人不履行债务
倘债务已届履行期,但债务人履行债务,债权人的债权受清偿,抵押权即消灭,自无抵押权实现。
(四)债务的未清偿不是因为债权人的原因所造成的。
一、抵押权设立过程应注意什么
(一)房地产抵押时,分别到房屋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房地产的房屋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分别隶属于不同的行政部门,为避免抵押人将同一房地产分别抵押给不同的抵押权人,抵押权人在设立抵押时,就应当要求抵押人将房屋和房屋所占用的土地一并抵押给抵押权人。尽管这样的建议有些保守,但从谨慎角度出发,避免房屋与土地的重复抵押是非常有效的。
(二)设立抵押与发生债权同时进行。在发生债权的同时,就设立抵押权,避免发生债权在先,设立抵押在后,这样可以防止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时,被其他债权人认为抵押权人与债务人恶意串通的嫌疑。如果债权发生在前已经既成事实,那么,债权人在设立抵押权时,应充分考察债务人是否有多个债权人,债权是否已经届满,若债务人将该财产抵押给一个债权人时,是否会导致债务人履行能力的丧失,等等。如果可能会构成恶意抵押的要件,则我们建议,债权人就不要接受抵押,不如直接行使诉权,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并申请财产保全。
二、哪些财产可以设置抵押权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四)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
设立抵押权的注意事项有哪些,设立抵押权的方式有哪些
283人看过
-
设立抵押权的抵押合同应当包括哪些条款
272人看过
-
哪些房屋不能设立抵押权
356人看过
-
最高额反担保抵押权设立条件
407人看过
-
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的情形有哪些
386人看过
-
所有权转移抵押权还存在吗,设立后的抵押权有哪些规定
103人看过
抵押,主要指的是抵押人和债权人通过书面的形式签订有关的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的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拒绝履行或者没有能力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将抵押的财产进行折价变卖、或者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进行受偿。... 更多>
-
-
设立抵押权的抵押合同应当包括哪些条款呢北京在线咨询 2022-05-29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1)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归属或者使用权归属; (4)担保的范围; (5)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
抵押权的实现条件有哪些,抵押权的实现需要哪些条件海南在线咨询 2022-12-02抵押权的实现是指在特定条件下对抵押物行使优先受偿权的行为。抵押权的实现是抵押权设立的终极价值所在,而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又是抵押权实现的核心目的,那么抵押权的实现条件有哪些,抵押权的实现需要哪些条件?
-
2022年民法典规定设立抵押权的抵押物有哪些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1-12设立抵押权的抵押物有以下这些: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
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的情形有哪些陕西在线咨询 2022-06-17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的情形有: 1、以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2、交通运输工具 3、正在建造的船舶和航空器。 抵押权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如某人向银行申请贷款,并以自己的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