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甘肃省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号:兰政办发[2007]77号
发布日期:2007-6-5
执行日期:2007-6-5
城关、七里河、西固、安宁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兰各单位:
为确保城市道路建设和地下管网配套敷设的同步进行,减少对城市道路的重复开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和《兰州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兰州市城市规划区内道路开挖审批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即日起,兰州市城市规划区内道路(包括城市主次干道、小街巷)开挖审批一律集中到兰州市政务大厅市政工程管理处窗口统一办理。
二、各单位及个人申报的各类开挖申请,实行每月审批制,即每月1-10日审批下一月开挖手续,25日在兰州建设网(网址:www.lzjs.gov.cn)公布审批结果。
三、各申请单位根据每年初确定的计划,到兰州市政务大厅市政工程管理处窗口领取开挖申请表,经规划、园林、交警等相关部门审查同意,备齐相关文件资料后,由政务大厅市政工程管理处窗口正式受理。随后由市市政工程管理处会同各区市政管理所查看现场,核定开挖地点、面积、时间、设施类型,各区市政管理所签注意见,在市政务大厅市政工程管理处窗口办理审批手续,并按规定交纳掘路修复费及保证金,领取《挖掘城市道路许可证》。交纳的开挖修复费、保证金统一进入市财政政务大厅设立的财政专户管理。
四、年度新建、改建项目涉及的各类配套管网必须同步敷设,新建道路建成后10年内不得开挖;2006年之前新(改)建道路不满5年的、大修道路不满3年的不得开挖;重大节会、冬季明确规定不允许开挖的时段、路段不得开挖;主要干道和横穿道路开挖时,要一律安排在夜间施工;因工程建设需要封闭道路的,须报经兰州市公安局批准并发布通告,由交警部门对封闭道路周边交通进行合理分流,以确保道路畅通。
五、经批准同意开挖的城市道路,申请开挖的单位要严格按审批意见及有关规定组织施工,开挖施工结束后各区市政管理所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予以恢复。道路开挖修复费年底按工程决算拨付各区,保证金待开挖道路恢复保修期满后予以退还。
六、临时抢修抢险工程开挖审批按《兰州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对已批准的开挖项目,市市政工程管理处要以书面形式告知兰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要加强开挖道路巡查和监管,对未经批准,擅自开挖道路的,要依法予以处罚。因违法施工破坏市政设施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二○○七年六月五日
甘肃省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50条有什么规定条有什么规定?山东在线咨询 2022-09-15供热单位检查、维修供热设施时,应当事先告知用户,用户应当予以配合。供热单位的工作人员在上门服务时,应当佩带统一标志,文明服务。
-
甘肃省兰州市兰州市兰州市违章处理在哪江苏在线咨询 2021-11-101、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处。地址:盐场路1-1号。电话:0931-8350122。2、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列管理所(雁滩分局)。地址:雁北街雁滩路3266号。3、兰州市交通警察支队城关列车员。地址:静宁路134。4、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列管理所(榆中分局)。地址:栖云北路236。5、兰州市交通警察支队列管理所(安宁分所)。地址:安宁西路95日。电话:0931-5163915。6、兰
-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交通违章处理规定需要多长时间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141、一般一个工作日就可以完成。 2、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正常工作时间早上9:00至下午17:00都可以处理,最晚不迟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如果超过十五日会面临每天3%的滞纳金和法院的强制执行。 3、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
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镇江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通知广东在线咨询 2024-12-12镇江市人民政府会公开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两个方面。政务公开强调行政机关应公开其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和执法结果,属于办事制度层面的公开。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九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若想获取政府信息,应向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提出,并采用包括信件、数据电文在内的书面形式。若采用书面形式有困难,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政府信息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