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人能否放弃先诉抗辩权追偿或赔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5 16:35:02 189 人看过

1、保证人的追偿权是独立于抗辩权之外的一项权利。《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三百九十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并未将追偿权的享有与抗辩权的行使相挂钩。保证人只要承担了保证责任,即应享有追偿权。若否定保证人在放弃抗辩权而承担保证责任情况下的追偿权,一则于法无据;二则会在很大程度上限制甚至剥夺保证人的追偿权,对其不公平。

2、保证人放弃抗辩权,乃是对自己权利的自由处分,与债务人无涉,司法者不应干预。

3、保证人的追偿权是一种代位求偿权。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取代债权人的地位而行使债权人的原债权,实质上是债权人债权的法定转移。

一、什么是第三人先诉抗辩权

先诉抗辩权,又称检索抗辩权或先索抗辩权,是指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权人向其请求履行保证责任时,有权要求主债权人先就债务人财产诉请强制执行;在主合同债权债务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主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保证人可以对主债权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特殊抗辩权。就其性质而言,它是一种延期的抗辩权。先诉抗辩权行使的结果,是暂时的延续债权人请求权的行使,而并不是消灭其请求权。因此,它的作用仅在于阻却,而不是消灭。先诉抗辩权不再是一般保证人所的专属抗辩权,基于一般保证合同的相对独立性而产生,由一般保证人直接取得和专门享有的对抗债权人之请求权的一种抗辩权。中国《民法典》于第六百八十七条第二款确立了一般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该款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依然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二、担保方式保证的权利有哪些

担保方式保证的权利有:

(1)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享有向主债务人请求偿还的权利。其实际清偿额大于主债权的,保证人只能在主要债权范围内对债务人行使追偿权。保证人求偿权适用3年的诉讼时效,从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完毕之日起算。

(2)保证人对债权人不享有请求给付的权利。其权利主要为抗辩权和抵销权。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5日 02: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证人相关文章
  • 保证人放弃先诉抗辩权属法律效力吗?
    保证人放弃先诉抗辩权是合法的,这是其权利,可以放弃,先诉抗辩权是指在保证债务中,保证人虽对债权人不享有要求其对待给付的权利,但并不等于保证人仅承担义务而不享有任何权利,保证人对债权人仍然享有一些权利,只不过这些权利均属于消极的、防御性权利即抗辩权。一、有抵押物的担保人如何划分责任在一般保证责任中,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在连带保证责任中,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或执行担保物权未果前,拒绝债权人的请求偿还的权利。连带保证人没有这种权利。撤消担保人的责任: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担保,保证
    2023-04-12
    321人看过
  • 保证人自动放弃先诉抗辩权是不是可行
    保证人放弃先诉抗辩权可行,但是保证人放弃先诉抗辩权可能会导致债权人直接对保证人提出债务偿还的请求。先诉抗辩权是指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用于清偿债务前,对债权人可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2024-05-11
    188人看过
  • 保证人可不可以放弃抗辩权
    一、保证人可不可以放弃抗辩权法律规定保证人具有抗辩权,这是法定权利,不得以任何理由(包括以合同的形式)予以剥夺。以合同的形式约定借款人和保证人放弃诉讼时效消灭的抗辩权的合同因违法属无效合同。诉讼时效消灭的抗辩权也属于法定权利,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包括以合同的形式)予以剥夺。保证人可以主张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债务人放弃抗辩的,保证人仍有权向债权人主张抗辩。保证人可以主张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债务人放弃抗辩的,保证人仍有权向债权人主张抗辩。二、抗辩权的类型有哪些对抗辩权进行类型上的划分有助于进一步认识抗辩权的含义与特征,在学理上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对抗辩权作出不同的分类。抗辩权按其是否从属于主债权而存在,可以分为独立抗辩权和从属抗辩权。独立抗辩权是指抗辩权的一方当事人自己不必有主债权存在,只是在另一方行使债权请求权时,有对请求权予以抗辩的权利。比如时效完成抗辩权、先诉抗辩权。而从属抗辩权则是指有抗
    2023-05-06
    344人看过
  • 先诉性抗辩权可不可以在诉前放弃
    律师解答:可以。先诉性抗辩权可以在诉前放弃,先诉性抗辩权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保证人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2024-05-04
    253人看过
  • 债务人放弃抗辩权保证人怎么办
    债务人放弃抗辩权保证人可能就会被债权人申请让保证人还钱,这时候保证人可以主张先诉抗辩权。一、保证人放弃先诉抗辩权合法吗先诉抗辩权是保证人的权利,放弃自己的权利是自己的选择,当保证人主动履行保证债务的时候,是可以自动放弃先诉抗辩权的。先诉抗辩权只适用于一般保证,对于连带保证责任而言,由于连带责任保证的性质使得债务人保证人对主债务的履行无先后次序之分,保证人与债务人属于同一次序,保证人不享有次序利益,因而没有先诉抗辩权。而在一般保证中,主债务履行期限届至而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只能先请求债务人履行,此时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清偿次序有先后之分,其中债务人是第一次序,保证人为第二次序。所以,先诉抗辩权只存在于一般保证中。二、抗辩权定义是怎样的抗辩权:是指阻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他人行使的权利是否为请求权。抗辩权根据是否属于主债权而存在,可分为独立抗辩权和从属抗辩权。抗辩权根据其行使效力的不
    2023-04-06
    212人看过
  • 担保人追偿权可否约定放弃?
    担保人追偿权是可以约定放弃的。《民法典》第七百条的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可以看出,担保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在承担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的,但双方当事人约定担保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不得对债务人追偿的,应当遵守其约定,担保人无追偿权,不得对债务人进行追偿。担保人追偿权诉讼时效担保人追偿权诉讼时效是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行使追偿权需要以下这些条件:保证人已经向债权人承担了保证责任。保证人的追偿权只有在保证人已经承担保证责任后才会产生。因保证人履行保证债务而使主债务消灭,即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而使主债务人得以免除对债
    2023-08-02
    115人看过
  • 能不能放弃一般抗辩权?
    抗辩权是对抗他人请求的一种权利,它一般发生在债权债务合同中。在债权债务合同中通常都会有保证人的存在,保证人为债务人提供担保,如果债务人未能偿还债务,保证人应承担还款义务。不过,法律同样赋予了保证人一般抗辩权。那能不能放弃一般抗辩权?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保证人能不能放弃一般抗辩权?抗辩权属于一种权利,权利是可以放弃的。需要权利人以书面的方式或者以行为来作出放弃的意思表示。二、一般抗辩权的性质一般抗辩权是保证人以通常的事由对抗债权人的保证债务请求权的权利,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属性:(1)一般抗辩权是保证人对抗债权人提出清偿要求时的防御性权利。保证人在债权人向其主张权利时,若基于其债务人的地位、主债务人的抗辩权或者其他权利,对其利益的维护有必要时,可以行使一般抗辩权;债权人没有向保证人主张权利,保证人即使有行使一般抗辩权的理由,但没有行使一般抗辩权的必要。(2)一般抗辩权是保证人得以通常的事由所主
    2023-04-19
    164人看过
  • 保证人能先履行先履行抗辩权吗
    连带责任保证人有先履行抗辩权。1、先履行抗辩权的要件先履行抗辩权须符合以下要件:(1)须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2)两个债务须有先后履行顺序,至于该顺序是当事人约定的,还是法律直接规定的,在所不问;(3)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其履行不符合债的本旨。2、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是否需要明示,应区分:(1)在先履行一方未构成违约时,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不需要明示;(2)在先履行一方已构成违约并请求后履行一方履行时,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需要明示;(3)在先履行一方构成不能履行、拒绝履行、迟延履行、不完全履行但未请求后履行一方履行时,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不需要明示。保证人先履行抗辩权要怎么行使?行使先履行抗辩权,表现为当事人在履行期届至时,拒绝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这种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可以表述为“保留自己的给付”,也可以表述为“中止履行合同义务”。行使履行抗辩权,是否需要向对方作明确的意思表
    2023-07-23
    58人看过
  • 反担保人是否享有抗辩权与追偿权
    反担保人当然依法享有抗辩权与追偿权,这是法律赋予的权利。由于反担保本质上也是担保的范畴,所以与本担保合同的担保人一样,反担保人亦享有其抗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规定: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一、反担保人可以获得债权人的抵押权吗是完全可以的。债权人享有抵押权,在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时,债权人可以行使抵押权。反担保人作为为债务人提供担保的一方,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抵押以保障自己的权利。在履行了担保责任后反担保人也就变相成为债权人了,所以反担
    2023-02-25
    455人看过
  • 放弃先履行抗辩权承诺书范本
    一、放弃先履行抗辩权承诺书范本××市××有限责任公司:由××××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位于××市××路××号的××××项目,其土建部分由我司承建,同意并支持××××房地产开发公司以该项目的土地使用权(或建筑工程款)为抵押向贵公司抵押借款人民币万元,利息%,(实际以其合同或展期凭证为准),对此,我公司郑重保证承诺如下:1、本公司系依法成立的公司,主体合法,具备合法有效的施工资质条件,有能力承建上述项目。2、自愿放弃对上述项目工程款的全部优先受偿权,贵公司上述抵押受偿权为第一权人。3、保证上述项目工程的工人工资及相关税费不拖欠,按时结清,全部由本公司承担,保证贵公司在受偿以上工程款时为第一优先权。(是否留该条可以视公司情况而定)4、在××××房地产开发公司不能履行上述债务时,无条件积极配合贵公司实现上述抵押权,自愿放弃其诉权、抗辩权。5、本承诺书为无条件不可撤销,直至上述债务全部清偿之日为止。特
    2023-06-04
    205人看过
  • 放弃先诉抗辩权的后果是怎么样的呢
    先诉抗辩权是一般保证人所专属的抗辩权,基于一般保证合同的相对独立性而产生,由一般保证人直接取得和专门享有的对抗债权人之请求权的一种抗辩权。保证人放弃先诉抗辩权可能会导致债权人会直接对保证人提出债务偿还的请求。一、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的区别第一,一般保证中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债务人没有先诉抗辩权,即不能以债权人是否催告主债务人作为是否履行保证义务的抗辩理由。第二,连带责任保证是由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无规定或约定的,按连带责任保证承担;而一般保证则只是由当事人约定。第三,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力度较强,对债权人很有利,而保证人的负担相对较重;而一般保证的担保力度相对较弱,保证人的负担也就相对较轻。二、担保人的抗辩权类型1、保证人的一般抗辩权一般抗辩权,是基于保证的从属性划分的,保证人享有的抗辩权是指保证人基于所保证的主合同债务人抗辨权而享有的在债权人提出保证之债履行请求时
    2023-03-07
    81人看过
  • 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产生原因
    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又叫检索抗辩权,它是指保证人于债权人未就主债务人之财产强制执行而无效果前,对于债权人得拒绝清偿的权利。该项权利产生于东罗马帝国的优-帝一世时期。在这之前,古罗马法由于过分强调债权人的利益,因而在保证关系中,债务人如不履行债务,债权人可在债务人和保证人中任选其中之一而请求履行,此时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关系,颇似共同连带债务人[①a]。加之,古罗马的“证讼”有更改债的效力(即在债务人有数人时,债权人可任意选择其中一人诉请履行,而其他债务人在证讼后免予负责),所以纵使债务人尚有支付能力,债权人为确保其债权实现,一般仍先对最富有的保证人起诉。这一作法显然加重了保证人的责任,既有失公允,又影响了信贷的发展。基于此,优-帝一世时,罗马法学家乃设想各种办法使债权人首先控告主债务人,在主债务人不能全部给付时,始由保证人负补偿之责,其所采取的措施如下:一是保证人被诉时,保证人可委托债权
    2023-06-15
    439人看过
  • 擅自放弃追偿权不能获得赔偿吗
    我国《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的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被保险人未经保险人同意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的,该行为无效。依此来看,保险人在赔偿被保险人损失后,以被保险人名义向造成损害的第三者要求赔偿是保险合同赋予保险人的一项法定权利。故此,放弃向第三者的追偿权应由保险人来决定,被保险人是无权决定的。财产保险中,保险财产由他人致损后,被保险人不能擅自放弃对第三者的追偿权,而应协助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否则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另外,要提醒被保险人的是,保险合同订立后,遇到问题须与保险人协商决定,不可擅作主张,以免到时投了保却不能获得保障。
    2023-05-01
    93人看过
  • 如何理解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
    先诉抗辩权,又称检索抗辩权或先索抗辩权,是指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权人向其请求履行保证责任时,有权要求主债权人先就债务人财产诉请强制执行;在主合同债权债务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主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保证人可以对主债权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特殊抗辩权。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律师补充:连带责任保证和一般保证相区别的重要标志在于: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债权人必须先行对主债务
    2023-05-07
    444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证人
    词条

    保证人是对某项事务作出保证行为的人。再如债务等项的担保方面,保证人是指具有代为清偿票据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是非票据债务人对于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作出保证行为的人。 保证人与被保证人承担同样的责任。国家机关、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 更多>

    #保证人
    相关咨询
    • 无先诉抗辩权可否放弃先诉抗辩权?
      天津在线咨询 2023-11-29
      先诉抗辩权是我们保证人可以行使的的一项民事权利,它是可以为我们保证人自行决定行使或者抛弃的,还可以选择预先抛弃或事后抛弃,所以我们可以肯定的的说先诉抗辩权是可以放弃的。
    • 想了解一下对于保证人放弃先诉抗辩权追偿是否享有权益
      广东在线咨询 2024-09-11
      保证人放弃先诉抗辩权后,仍有权利行使追偿权。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的规定,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第七百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 放弃后诉抗辩权是否可以追偿?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15
      保证人在放弃专属于保证人的抗辩权,或者在放弃债务人所享有并且债务人也表示放弃的抗辩权,而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况下,应当享有追偿权。但保证人在放弃债务人所享有并且债务人未表示放弃的抗辩权,而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况下,不应享有追偿权。
    • 担保人放弃抗辩和追偿权一样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1-02
      1、保证人在放弃专属于保证人的抗辩权,或者在放弃债务人所享有并且债务人也表示放弃的抗辩权,而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况下,应当享有追偿权。 2、但保证人在放弃债务人所享有并且债务人未表示放弃的抗辩权,而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况下,不应享有追偿权。
    • 保证人放弃先诉抗辩权的保证人还可以上诉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8-12
      保证人在放弃专属于保证人的抗辩权,或者在放弃债务人所享有并且债务人也表示放弃的抗辩权,而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况下,应当享有追偿权。 但是保证人在放弃债务人所享有并且债务人未表示放弃的抗辩权,而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况下,不应享有追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