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权对出质人有什么效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2 11:12:18 200 人看过

一、股权质权对出质人有什么效力

1、股权质权出质对出质人的效力如下:出质股权的表决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和余额返还请求权。股权质权又称股权质押,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六条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二、股权质押之后谁来行使股东权利

1、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按照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制度的规定。

2、一般观点认为,以股权为质权标的时,质权的效力并不及于股东的全部权利,而只及于其中的财产权利。换言之,股权出质后,质权人只能行使其中的受益权等财产权利,公司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非财产权利则仍由出质股东行使。

3、首先,当股权出质的时候,出质的究竟是什么权利呢?无论出质的是财产权利还是全部权利,权利都不可能向实体物那样转移占有,只能是通过转移凭证或者是登记的做法来满足。因此究竟转移了什么,我们从设质的活动中无法辨明,但可以从质权执行进行考察。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06日 01: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出质人相关文章
  • 股权质押与股权出质有何异同?
    股权质押是担保方式的一种,就是债务人以股权出质,作为债权的担保。一种权利要成为质押的标的物,必须满足两个最基本的要件:1、具有财产性;2、具有可转让性。股权兼具该两种属性,因而,在质押关系中,是一种适格的质物。根据法律规定,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方可以设立质押。可见,可转让性是对股权可否作为质押标的物的唯一限制。股权质押就是股票质押吗股权质押就是股票质押。股票是股份的书面凭证,股权是股东基于股份而享有的权利,股票质押和股权质押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股票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可以转让。出质人转让股票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质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
    2023-07-07
    418人看过
  • 股权出质公司股权质押登记有效期是多久
    股权质押登记有效期一般无具体、统一规定,是随着主债权的消灭而消灭的,在工商登记的质押期限应当和主合同中约定的期限一致。股权出质流程为了解出质人及拟质押股权的有关情况,是否有禁止出质的情况,签订质押合同或背书质押。股权出质的法律规定《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设立及转让限制】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2023-07-28
    464人看过
  • 股权出质质权合同怎么写?
    出质人:质权人:鉴于:为确保债权人全面、及时履行其在主合同(详细参见本合同第九条)项下各项义务,确保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出质人自愿以本合同项下之质物提供质押担保。质权人经审查,同意接受出质人提供的质押担保。为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制订本合同。(一)质物1、本合同项下的质物为出质人所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标的公司及股权具体情况参见本合同第九条)。2、出质股权应包括该股权所享有的所有现时和将来的权利和利益,出质人如没有按期履行主合同,出质股权由质权人全权处理。3、本合同项下的质物在质押期间发生配股的,出质人应以自有资金出资购买并随质物一起质押。出质人不购买而出现质物价值缺口,出质人应当及时补足。出质期间,因质物而取得的分红、派息应作为保证金存入质权人的保证金账户(账户详细参见本合同第九条)。(二)主债权和质押担保1、被担保的主债权(1)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的详细情况由本合同第九条约定。(
    2023-02-17
    379人看过
  • 股权质押需要什么手续?股权出质流程
    1、可以申请股权出质的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及未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2、填写表格等材料(填写《股权出质设立申请表》等表格:提交执照复印件,质权合同,质权人、出质人身份证明等文件、证件。)3、现场材料提交(携带齐所有提交的材料,预约成功后于电话提示的受理时间到投资服务大厅取号办理。)4、领取股权出质通知书(受理后取得股权出质通知书。您的登记申请材料被受理后,请按工作人员的提示到投资服务大厅一层发照窗口领取股权出质通知书。)一、股权出质登记注册应提交文件、证件(一)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2、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印章);3、质权合同;4、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5、以外商投资的有限公司
    2023-03-29
    326人看过
  • 股权质权人为什么可以质权公司
    所有权质量权的实现是指所有权质量权人在债权到期后偿还时,处分质量权优先偿还债权。所有权质量权的实现是所有权人享有的优先赔偿权的执行,是设立所有权质量权的最终总结。所有权质量权的实现与动产质量权相同,一般需要以下两个要素:一是质量权的有效存在。其二,债权偿还期满未偿还。所谓未偿还,不仅是债权全部未偿还,也包括债权全部未偿还。当然,质量所有权价值的减少足以危害质量所有者的权利,质量所有者不想提供补充保证时质量所有者也可以提前实现所有权质量。此外,实现质量权的方法有折扣、销售、拍卖三种。股权质权登记手续是怎样的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3、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腾-讯众创空间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
    2023-08-06
    212人看过
  • 出质人对质物是否具有所有权?
    是的。根据法律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这里所说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所以,出质人对质物具有所有权。质权人和出质人的区别1、出质人出质人资格:出质人既可能是主合同中的债务人,也可能是主合同之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但是,无论是主合同之债务人还是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都必须是依法享有有效专利权的人。权利:出质人在质权人因保管不善致使质物毁损灭失时,有权要求质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出质人有权要求质权人返还质物。出质人如果是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该第三人代为清偿债权或因质权实行丧失质物的所有权时,有权向债
    2023-08-02
    347人看过
  • 股权质权质权人的权利
    (一)优先受偿权。质权人可就出质股权的价值优先受偿。这是质权人最重要的权利。这种优先受偿权主要体现在:第一,质权人就出质股权之价值优先于出质人的其他债权人受清偿。第二,质权人就出质股权优先于后位的质权人优先受清偿。从理论上讲,质权以交付占有为设立要件,这就排除了出质人再就质物设立质权的可能性,但依外国的立法例,质物的移转占有,不以现实交付为限,而允许简易交付、指示交付,这些变相占有做法,使得在同一质物上设定两个以上质权成为可能。(二)物上代位权。因出质股权灭失或其他原因而得有赔偿金或代替物时,质权及于该赔偿金或代替物。如日本《民法典》规定,质权人对债务人因其质物的出卖、租赁、灭失或者毁损而它受的金钱或其他物,也可行使质权。日本《商法》第208条规定,“股份的销除、合并、分割、转换或收买时,以原股份为标的的质权,破在于因销除、合并、分割、转换或收买,股东应得的金钱或股份上。”中国《民法典》(
    2023-04-04
    158人看过
  • 股权质押是否属于利空股权质押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股份质押是一个中性名词,利好利空的判定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而定。股权质押的效力包括:1、优先受偿权,质权人可就出质股权的价值优先受偿;2、物上代位权,因出质股权灭失或其他原因而得有赔偿金或代替物时,质权及于该赔偿金或代替物;质权保全权。股权质押的流程是什么1、股权出质的企业召开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并作出股权质押决议。2、股权质押贷款的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质押贷款需提供下列资料:(1)股权质押贷款申请书。(2)质押贷款的借款人上一季度末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3)股权出质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的资产评估报告。(4)股权出质公司同意质押贷款证明。股份公司股权出质的,需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同意质押的决议。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出质的,需出具股权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的复印件。(5)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3、股权质押贷款的借款人和贷款人双方应以书面形式签订贷款合同。4、出质人和贷款人双方应以书面形式订立
    2023-07-26
    348人看过
  • 股权质权出质行为生效机制是怎样
    股权质权出质行为生效条件是:转让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协议能体现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等。一、可以约定离婚后财产分割吗?可以约定离婚后财产分割。我国遵循民商事意思自治原则,离婚后对财产的分割协议只要是符合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背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符合公序良俗,订立双方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该协议则是有效的。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二、夫妻关系自己写的离婚协议书有效么?离婚协议可以自己写。当协议双方当事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并且离婚协议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时,夫妻自己写的离婚协议书即为有效。《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
    2023-06-24
    379人看过
  • 质押权人如何保障质权的效力?
    质押权人质权实现的方式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权的效力如下:一、对债权人:1.占有质物,质权人有权在债权受清偿前占有质物。2.债权人有权处分质物并就其价金优先受偿。3.债权人可以收取孳息。二、对出质人:1.出质人在质权人因保管不善致使质物毁损灭失时,有权要求质权人承担民事责任。2.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或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出质人有权要求质权人返还质物。质权人和质押权人是同一个意思吗质权人和质押权人是一个意思吗质押权人又叫质权人,是指占有财产,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人。质权人和质押权人其实同一个意思的,质权人其实就是质押权人,在质押中是暂时将质押物作为抵押品的那一方。《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
    2023-07-09
    117人看过
  • 什么情况会股权出质
    在公司股东短期内流动资金严重不足的情况下,会股权出质。公司股东出质的股权应当是已经实际缴纳了出资额所占比例的股权,未实际缴纳的认缴部分不可以用于出质。一、初创企业股权分配方式是什么初创企业股权分配方式有:1、根据出资比例分配,出资是股权分配的依据,股权分配是根据出资额与总出资额的比例进行的,这可能会使每个投资者获得多少股权;2、股权协商分配方式,两个股东,一个出资60%,一个出资40%,但股权平均分配,平均分配可能会削弱公司创始人的控制,影响公司的决策。法律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二、认缴资本股权转让后原股东责任是否改变认缴资本股权转让后原股东责任改变,认缴资本股权转让后由受让股权的股东承担责任,但是原股东要对认缴前的出资额承担责任。如果原股东已经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期足额缴纳了认缴的出资额,全额转让认缴资本股权后其股东身份不再拥有。三、股东出资不实
    2023-03-31
    134人看过
  • 出质股权是出售质押吗?
    股权质押是指以股权作为出质物对债务进行担保的行为,股权出质后出质人不能对股权进行处置,但清偿担保债务后,质权人的行权消失,所以股权质押不是出售股权。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物。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质物。质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股票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可以转让。出质人转让股票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质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一、什么是质权人和出质人释义:在质押行为中,提供财产的人称为出质人。出质人资格:出质人既可能是主合同中的债务人,也可能是主合同之债
    2023-03-10
    72人看过
  • 股权质权在法律上有哪些效力
    股权质权的效力是指质权人对质押股权在担保债务范围内优先受偿的效力以及质权对质押股权其他权利的限制和影响。1、担保债权范围的有效性。股权质押担保的债权范围一般由当事人在质押合同中约定。主要包括:主债权、利息、延期利息、质权费用和违约金。二是对质物的作用。股权质权对质物的有效范围一般应包括:(2)孳息。也就是说,出质股权所产生的利益。主要指股息、红利、公司盈余公配等。3、质权人的效力。股权质押对质权人的效力是指股权质押合同对质权人的权利和义务。首先,股权质权人享有的权利一般应包括:(1)优先受偿权。质权人可以优先受偿出质股权的价值。(2)物上代位权。当因出质股权灭失或其他原因必须有赔偿或替代品时,质权及其赔偿或替代品。(3)质权保全权。质量保护权,又称预行拍卖质量物权。是指质权人在因质物而遭受损害或价值明显下降的可能性,足以损害质权人权利时,必须预先处分质物,并以所得价格提前清偿担保的债权或充
    2023-08-18
    145人看过
  • 什么叫出质人转让出质权利
    "动产质权"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交由债权人占有,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就该动产依法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例如以字画出质设定的质权,其中,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质权所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因此,质权是可以转让的。一、什么情况下质权生效(一)动产质押权的生效及范围1、交付质押财产是质押权的生效要件动产质押权的标的是动产,动产具有易于转移、难以控制的特点,为了保障动产质押权的实现,也为了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本条规定动产质押权的设立以交付为生效要件。2、质押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出质人与质押权人订立动产质押权合同,该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在移转质物的占有之前,并不发生担保物权的效力,出质人只有实际移转质物交付到质押权人占有时,质押权才发生效力。出质人代替质押权人占有质物的,质押权
    2023-03-17
    423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出质人
    词条

    :出质人是指在质押行为中提供财产的人。出质人既可能是主合同中的债务人,也可能是主合同之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 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及时行使质权,质权人不行使的,出质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质押财产。... 更多>

    #出质人
    相关咨询
    • 股权出质后,质权人还有什么权利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08
      对质权人没有要求。但是要到工商局做股权质押备案。
    • 借款人出质股权有效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6-04
      借款人进行股权出质的符合下列条件才能有效: 1、向公司其他股东以外的人质押股权的,要经过半数的股东同意; 2、股权质押要订立书面的质押合同; 3、要办理出质登记。根据《民法典》第四百条规定,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第四百四十三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
    • 股权出质和质权人的关系是什么?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6-27
      质押行为中,提供财产的人称为出质人。 质押权人又叫质权人,是指占有财产,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人。 股权是指股东对其所投资的股份公司所享有的权益。 1.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公司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按照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制度的规定,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股权质押就属于权利质
    • 股权出质申请书的出质人和质权人是什么意思?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07
      在质押行为中,提供财产的人称为出质人。质押权人又叫质权人,是指占有财产,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人。股权是指股东对其所投资的股份公司所享有的权益。 1.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公司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按照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制度的规定,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股权质押就属于权利质押
    • 民法典动产质权对质权人的效力有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5-13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动产质权对质权人的效力有以下几个: 一、质权人孳息收取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条: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二、质权人的保管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二条: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质权人的行为可能使质押财产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