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质押是否通知债务人生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6 18:40:24 207 人看过

一、债权质押是否通知债务人生效

出质人或者质权人应当将应收账款出质的事实通知债务人,否则对债务人不生效力。

根据质权设立的一般原理,普通债权质押设定应具备的条件有:

(一)质押人与质权人订立书面的质押合同,约定质押的债权性质、债务人名称、具体金额、到期时间等内容;

(二)权利质权的设定应当公示,即以一定的方式将权利质权存在的事实表现于外部而使他人可能知晓,以防止第三人受不知的不利后果。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质押合同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

(三)质押人应当其质押的债权的债务人(又称第三债务人)发出通知书,通知第三债务人该债权已质押的事实,并且明确质权人有保全质押债权的权利。

二、股权质押合同公证的注意事项

股权质押合同公证的通常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股权(股份)质押合同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股权质押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二)办理股权(股份)质押合同公证应提供的材料(温馨提示:本处尽可能的向您列明办理此项公证所需证明资料,但不排除承办公证员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不明之处请向承办公证员咨询,并以承办公证员要求提供的为准)。

三、签订质押协议的有效条件

质押协议,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双方基于主债务合同就质物担保事项达成的书面担保协议。如果是私人签订质押协议的,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才视为有效:

(一)私人签订的质押合同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就具有法律效力,例如是当事人自愿签订,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等。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04日 11: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质押相关文章
  • 债权转让是否通知债务人
    一、债权转让是否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如果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行为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只有通知债务人,债务人才有向受让人履行义务的责任。债权人对自己所有的债权的处置应该是完全自主的。债权的转让是债权人和受让人之间发生的合同关系,债务人并不是转让合同一方的当事人,所以债务人的同意与否并不影响债权转让的成立。但债权的转让涉及到债务人向谁履行债务有效的问题,所以,债权人转让权利,应当通知债务人,只有通知债务人后,该债权转让才能对债务人发生法律效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二、哪些债权不可以转让1、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要求这种约定须在转让之前订立,否则,该约定无效。且该约定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如果债权人违反双方禁止转让的约定,将债权转让给善意第三人,
    2023-04-13
    132人看过
  • 股权质押质权人是否承担债务
    以股权出质为债务提供担保的,出质人以其质押的股权承担债务。所以出质人要承担履行债务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六条【质物返还及质权实现】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一、股权质押申请条件申请股权质押贷款的企业需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经营业绩良好;3、作为质物的股权业经浙江省证券登记中心登记托管;4、《贷款通则》要求的其他条件。二、股权质押效力股权质押的效力,是股权质押制度的核心内容。股权质权的效力是指质权人就质押股权在担保债范围内优先受偿的效力及质权对质押股权上存在的其他权利的限制和影响力。(一)股权质押对所担保债权范
    2023-02-24
    327人看过
  • 普通债权质押生效条件
    (一)质权的设立,通常都是以合同进行的。当事人签订的质押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二)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以非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三)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一、可转让的权利如何办理质押(一)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有关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二)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的兑现日期或者提货日期先于主债权到期的,质权人可以兑现或者提货,并与出质人协议将兑现的价款或者提取的货物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
    2023-03-18
    362人看过
  • 质权登记后是否属于通知债务人
    一、质权登记后是否属于通知债务人质权登记并不属于通知债务人,质权登记是设立质权的方式,例如出质股权、基金时,质权以办理登记时设立。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一条【有价证券出质的质权的设立】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设立及转让限制】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第四百四十四条【以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质权的设立及转让限制】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后,出质人不得转让或者
    2023-04-12
    110人看过
  • 债权转让是否通知到债务人
    一、债权转让是否通知到债务人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如果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行为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只有通知债务人,债务人才有向受让人履行义务的责任。债权人对自己所有的债权的处置应该是完全自主的。债权的转让是债权人和受让人之间发生的合同关系,债务人并不是转让合同一方的当事人,所以债务人的同意与否并不影响债权转让的成立。但债权的转让涉及到债务人向谁履行债务有效的问题,所以,债权人转让权利,应当通知债务人,只有通知债务人后,该债权转让才能对债务人发生法律效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二、哪些债权不可以转让1、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要求这种约定须在转让之前订立,否则,该约定无效。且该约定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如果债权人违反双方禁止转让的约定,将债权转让给善意第三人
    2023-04-13
    82人看过
  • 债权转让是否要通知债务人
    一、债权转让是否要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如果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行为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只有通知债务人,债务人才有向受让人履行义务的责任。债权人对自己所有的债权的处置应该是完全自主的。债权的转让是债权人和受让人之间发生的合同关系,债务人并不是转让合同一方的当事人,所以债务人的同意与否并不影响债权转让的成立。但债权的转让涉及到债务人向谁履行债务有效的问题,所以,债权人转让权利,应当通知债务人,只有通知债务人后,该债权转让才能对债务人发生法律效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二、哪些债权不可以转让1、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要求这种约定须在转让之前订立,否则,该约定无效。且该约定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如果债权人违反双方禁止转让的约定,将债权转让给善意第三人
    2023-04-13
    361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质押
    词条

    质押,是债务人向债权人移转某些特定财产的占有,并由债权人掌握这些财产,用作债务人履行约定的支付款、或者履行事先约定好责任的担保。当债务人履行完责任时,债权人须将质押的财产如数归还。当债务人拒绝履行其责任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将债... 更多>

    #质押
    相关咨询
    • 债权质押是否应该告知债务人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1-15
      需要。债权质押会影响到债务人的权利,所以债权质押需告知债务人。 债权是一种权利,质押是一种担保方式,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对于有价值的财产权,是可以质押给他人的,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质押权人可以行使自己的质押权。
    • 债权出质是否通知次债务人呢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2-20
      债权质押需要通知次债务人。质权人和出质人设定普通债权质押后,应当按照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通知第三债务人准备履行,否则第三债务人有权只向出质人履行义务,无义务向质权人履行义务。
    • 债权出质是否需要通知债务人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1-15
      债权出质需要通知债务人的。 质权人与出质人设定普通债权质押后,基于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应该通知债务人,以便其做好履行准备,否则债务人有权只向出质人履行义务,而无义务向质权人履行。
    • 债务人将合同债权质押是否有效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13
      1、债务人将合同债权质押的法律效力为:债权质押可以担保债权的实现,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
    • 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是否发生法律效力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5-27
      合同债权的转让协议应通知债务人:通知的效力。在合同权利转让对债务人的效力问题上,明确采取了让与通知原则。债权人已将合同权利转让给第三人,如果债权人未通知债务人,债务人仍可以向债权人履行合同义务,并可以此作为不向受让人履行合同义务的抗辩。反之,一旦债务人收到转让通知后,即使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义务,也不构成不向受让人履行合同义务的抗辩,债务人仍应向受让人履行义务。债权转让一旦通知债务人,债权即移转于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