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担保保证期限时担保人的责任是如何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4 20:13:08 65 人看过

担保人超过担保期限还债

原告吴某与被告刘某是朋友关系。2011年8月,刘某因为想要买房,向第三人李某借了15万元,约定于2012年10月归还。吴某为借款提供了连带保证。2013年6月,因为被告刘某无力归还借款,李某于是要求吴某承担保证责任,吴某无奈之下归还了李某的借款共计15万元。

吴某归还借款后告知刘某,刘某未持异议。后吴某多次要求被告刘某归还相关借款。2014年2月,吴某将刘某诉至法院,要求归还借款15万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2万余元。

刘某辩解,吴某虽然系借款合同保证人,但债权人在向其主张保证责任时已超过保证期间,吴某应当享有抗辩权,不应承担保证责任。现吴某自愿承担保证责任后,无权向债务人刘某进行追偿,应当依据不当得利要求李某归还相应款项。

担保人如何承担担保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合法的债权利益应受到法律保护。债权人李某在向吴某主张保证责任时已超过保证期限,吴某丧失了保证人身份。虽然吴某是在超过保证期限的情况下归还了借款,但事后将还款事实告知了刘某,刘某未持异议,视为已发生债权转让效力,成为新的债权人,享有一般债权的诉讼权利。最终,法院支持了吴某的诉讼请求。

承办法官指出,根据《民法典》规定,连带责任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限的,债权人有权在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保证期限,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本案中,双方约定2012年10月还款,2013年6月时,吴某已超出担保期。

但吴某代偿后,三人间的债权关系发生变化。根据《民法典》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吴某归还借款后告知刘某,刘某也未持异议,这时可以认定债务关系发生了转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5月24日 07: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担保保证相关文章
  • 保证担保期限已过还可以追究保证人的责任吗?
    保证期间已过就不能追究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第六百九十三条【保证责任免除】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一、签合同担保公司的担保期限是多久公司的担保期限以合同的约定为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2023-03-11
    166人看过
  • 担保人还钱的期限多长时间担保责任解除?
    一、担保人还钱的期限多长时间担保责任解除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二、自然人做担保人需要什么材料一般需要担保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籍薄,担保人月收入证明,流水账单。担保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应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3、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国家机关不得成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学校
    2023-06-17
    489人看过
  • 担保贷款超过担保期还有没有责任
    一、担保贷款超过担保期还有没有责任担保贷款超过担保期没有责任,具体如下:1.过了约定的担保期限的;2.如果没有约定担保期限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未主张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3.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二、反担保的从属性具体体现在什么方面反担保的从属性具体体现在:1.本担保合同无效,反担保合同当然无效。当然,当事人也可以在反担保合同中约定,反担保合同不因担保合同的无效而无效。2.一般情况下,主合同无效会导致担保合同无效进而使反担保合同也无效。当担保合同的效力因当事人的特别约定而独立于主合同时,或担保合同中约定有见索即付或者见单即付条款时,担保合同的效力不受主合同的影响。3.因担保合同无效导致反担保合同无效时,反担保人不能免除赔偿责任。反担保合同无效并不意味着反担保人可以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三、担保人的资格条件是什么担保人的资格条件
    2023-04-30
    406人看过
  • 担保关系中有多个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如何分担
    担保关系中有多个保证人的保证责任的分担是,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一、连带共同保证人追偿的先后顺序如何确定连带共同保证人追偿的先后顺序: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二、保证保险合同与保证担保合同有哪些区别1、合同内容,保证担保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一种法定担保形式。保证合同作为保证担保的法律形式,是以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作为合同的核心内容。保证保险作为一种保险手段,是以转嫁被保险人即债权
    2023-02-06
    335人看过
  • 保证期限已过保证人不再担责
    因在保证期限内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因此而被免除保证责任。11月27日,如皋某汽车租赁公司法定代表人接到如皋法院的一审民事判决书后才明白保证也是有期限的。该汽车租赁公司曾经将一辆汽车租赁给如皋市如城镇的赵某某,2004年9月3日,赵某某对其所欠汽车租赁费27980元向汽车租赁公司出具还款协议书,该协议书载明所欠款项于2004年10月26日前结清。赵某某的姐夫纪某某在还款协议书上担保人位置亲笔签名,但未约定保证责任及保证期限。后赵某某偿还该公司租赁费欠款13000元,下余欠款多次催要未果。2006年10月,汽车租赁公司向法院起诉,请求赵某某立即给付欠款14980元;赵某某、纪某某对上述款项互负连带偿还责任。如皋法院审理后认为,汽车租赁公司与赵某某所发生的汽车租赁合同事实存在,该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且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应为有效,受法律的保护。赵某某使用汽车租赁公司提供
    2023-06-08
    145人看过
  •  私人担保的保证责任
    这段内容讲述了个人担保中不同担保责任方式下的保证人权利和义务。一般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一般保证责任中,保证人在债务人的财产经法院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而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同一的还款责任,不享有先诉抗辩权。根据担保责任的方式不同,个人担保将承担下列担保责任。其中,一般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务人的财产经法院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如就债务人的财产经法院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偿还的,担保人应当承担偿还责任。2、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同一的还款责任,不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不论债务人是否有财产,是否经过法院强制执行,保证人都有义务承担保证责任,向债权人偿还欠款。 不 同 担 保 方 式 下 个 人 担 保 责 任 详 解在个人签订担保责任书时,根
    2023-10-06
    357人看过
  •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和保证担保的区别以及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有多久
    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和保证担保的区别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和保证担保的区别在于:1.承担责任的具体作法不同。2.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及其责任问题适用于连带债务的法律规定。3.连带责任保证中的债务人无先诉抗辩权,即不能以债权人是否催告主债务人作为是否履行保证义务的抗辩理由;而一般保证中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当债权人要求保证人代为履行时,保证人可以要求债权人保证人先就主债务人的财产诉请强制执行或设有物的担保时先执行担保物权为由而拒绝清偿;4.连带责任保证是由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无规定或约定的亦按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一般保证则由当事人约定。5.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力度较强,对债权人颇为有利,保证人的负担较重,而一般保证的担保力度相对较弱,保证人的负担相对较轻。二、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有多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2023-04-14
    402人看过
  • 担保人责任期限届满:银行担保责任是否仍需承担?
    一、一般保证:1、有约定保证期间的从约定;2、无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第六百九十三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银行担保人承担的责任有哪些银行担保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担保责任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一般担保是指在对借款人通过诉讼仍不能承担债务时,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连带担保责任是指,债权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和担保人任何一方承担责任,不
    2023-07-03
    284人看过
  • 反担保超过合同期限是否需要担责
    法律咨询:2006年1月20日,我朋友从银行借款60万,期限12个月,有担保公司提供担保,我提供了反担保,反担保合同中规定担保期限是,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也就是说,我的担保期限到2009年1月20日。此前,未收到担保公司主张债务请求。2009年6月4日,担保公司被法院强行划走12万(借债人、担保公司在合同有效期内被起诉),2009年7月1日,担保公司起诉我与债务人共同担责,我没到庭,一审判决我与债务人共同担责。一审判决合法吗?律师解答:第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第二十一条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
    2023-06-01
    59人看过
  • 过了担保期限贷款人没还款担保人是否存在责任
    要看具体情况。担保方式有两种,一般担保或连带担保。前者在借款合同期限届满6个月内,债权人未起诉要求债务人还款,担保人免除担保责任;后者在借款合同期限届满6个月内,债权人未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担保人免除担保责任,反之则需要承担责任。一、民间借贷借款人跑了担保人怎么办民间借贷借款人跑了,担保人要依照担保合同约定承担担保责任。如果是连带担保的,借款到期之后,出借人可以选择要求借款人、连带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如果约定一般担保的,在借款人不能履行还款义务时,出借人就可以要求一般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二、债务担保人必须知道的法律风险有哪些债务担保人必须知道的法律风险如下:1、有两种担保: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2、担保时,最好明确担保份额或当前顺位担保人;3、担保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后,无论是一般担保责任还是连带担保责任,都可以向债务人等额追偿,以弥补自己的损失;4、债务人和债权人恶意侵吞担保;5、一般
    2023-04-05
    272人看过
  • 无还款期限的担保期限是多久,担保责任是怎样的?
    一、无还款期限的担保期限是多久主合同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保证期限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2年;没有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向主债务人提起诉讼或仲裁的(一般保证中)或向保证人主张(连带保证中)保证债权,则保证期间因此而早于约定的期间提前结束,但保证责任并不因此而结束。即使超过保证期间,保证人仍然可能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二、担保责任是怎样的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
    2023-06-19
    431人看过
  • 保证人需在何时承担对时效性债务的担保责任?
    民间借贷中,超过保证责任期限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知责任保证中,保证期限为约定的保证期限内或者未约定保证期限的,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内,债权人未对保证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责任消灭。债务连带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有哪些连带债务保证人承担的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
    2023-07-10
    453人看过
  • 什么是反担保人,反担保人应如何承担反担保责任?
    反担保,又称求偿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为确保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实现对主债务人的求偿权而设定的担保,是为了担保人求偿权的实现而创设的一种担保形式,本质上仍属于担保。反担保制度的功能主要体现为:一是通过能有效降低保证人的风险,可以强化第三人提供担保的意愿,从而缓解“觅保难”的问题。二是促进债务人依约履行义务,尤其是在债务人自己提供反担保的情形下。反担保人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担保。为了防止担保人出问题而无法追究担保事项,再设置一个反担保人来对担保人进行担保。当担保人履行了担保责任,可向债务人追偿,也可要求反担保人代债务人偿还担保人已承担的担保责任。反担保包括全部意定担保方式,如保证、抵押和质押,但不包括法定担保方式。当原始担保为留置时,不可适用反担保;反担保本身也不能容纳留置方式。反担保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反担保人向本担保人承担反担保
    2023-05-07
    213人看过
  • 担保担保人承担的责任期限,什么情况下属于无效担保
    一、担保担保人承担的责任期限,什么情况下属于无效担保(一)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保证合同的从属性及保证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主合同无效而无效。(二)主合同有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主体资格不合格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主体资格不合格导致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主要有:1、是国家机关不得为担保人。否则,担保合同无效。但应当明确的是,国家机关既包括各级党委机关、政府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又包括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2、是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不得为担保人。但是,应当明确的是,这些单位以其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以外的财产
    2023-05-03
    229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担保保证是指保证人与贷款人约定,当借款人违约或者无力归还贷款,保证人按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行为。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及其他组织或公民(自然人)可以做保证人。 ... 更多>

    #担保保证
    相关咨询
    • 担保人超过担保期限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23
      景律师回复:感谢您的咨询,可以电话详尽咨询以便于给您提供更加完善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的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景律师联系方式:137XXXX8304。
    • 担保人超过担保期限多长时间就不承担责任了?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2-27
      担保人超出期限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在保证期限内债权人未对保证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责任消灭。所谓保证期间,是指当事人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
    • 中连带担保责任人超过保证期限法院如何处理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05
      1、民间借贷中,超过保证责任期限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2、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期限为约定的保证期限内或者未约定保证期限的,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内,债权人未对保证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责任消灭。《担保法》第二十六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
    • 担保人超过保证期限应当如何定罪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05
      1、民间借贷中,超过保证责任期限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2、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期限为约定的保证期限内或者未约定保证期限的,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内,债权人未对保证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责任消灭。《担保法》第二十六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
    • 担保人的担保期限过了是否需要承担担保责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18
      需要看担保合同中,是否约定了保证期限,如果约定了具体期间,按担保期间计算,如果约定不明,按3年计算,如果未约定期限,按6个月计算。不过期需要承担责任,如果过期,还要看债权人是否在此期间向债务人或担保人主张过权利,如果已经主张,担保人也需要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