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产质押合同中应注意的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8 10:14:28 186 人看过

动产质押合同应注意哪些问题?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交付债权人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对动产依法享有优先受偿权,如以书面形式设定的质权和提存方式设定的质权。其中,债务人或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动产质押的设立应注意以下几点:(1)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动产不得质押。(2)设立质押的,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有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担保的范围;质押财产的交付时间。(3)出质人交付质物时,质物成立。(4)出质人和质权人可以协议设定最高出质额。(5)债务到期前,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质权人不得与出质人约定质物归债权人所有。相关法律知识:

动产质权人因保管不善造成质物灭失或者损坏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可能发生灭失或者毁损的,出质人可以要求质权人提存质物或者提前清偿债务,返还质物,质权人可以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担保的,出质人应当承担责任。抵押权人可以拍卖、变卖质物,按照与出质人约定优先受偿或者向第三人提存。

标明权利质押物兑现或提货日期的各种票据日期在债务履行期之前的,质权人可以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兑现或提货,并与出质人约定以兑现价款或提货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货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存款。股票产权或者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利、著作权出质的,出质人与出质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向证券登记机关或者其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因为没有明确的规定,我想解释一下。在法律上,存在期是指合同或权利的有效期,在该有效期内具有法律效力或约定的效力。

不知情的第三方相对于知情的第三方。例如,知情第三人是指在明知存在法律缺陷会损害相关人权益的情况下,故意购买某一物品或权利的行为。不知情的第三人对同一法律行为完全不知情,所谓不知情并不奇怪,在法律上,不知情的第三人不会受到处罚,而知情的第三人将承担连带责任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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