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最高额抵押权设立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5 08:51:00 491 人看过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最高额抵押合同(原件);

5.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的合同或者其他登记原因证明材料(原件);

说明:当事人将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存在债权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申请登记的,还应提供下列材料:

①已存在债权的合同或者其他登记原因证明材料(原件)。

②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同意将该债权纳入最高额抵押权担保范围的书面材料(原件)。

办理流程:

1、申请

2、受理

3、审核

4、记载于登记簿

5、收费

6、发证

收费标准:

住房登记收费标准为:

受理公众办事时间:6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13日 11: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最高额抵押相关文章
  • 办理抵押登记的注意事项,办理抵押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一、办理抵押登记的注意事项办理抵押登记的注意事项为:1.土地所有权不得抵押;地上没有建筑物、构筑物或在建工程的,纯粹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进行抵押;乡(镇)、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但是已经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土地使用权除外。3.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和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不得抵押。4.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不得进行抵押。5.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不得抵押。办理抵押登记需要留意房产是否属于适用抵押的范畴之内。二、办理抵押登记需要什么材料办理抵押登记需要的材料如下:1.法人营业执照(年检)及法人代码证;2.法人代表证明书;3.法人代表授权书;4.·法人代表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5.注册资本验资报告。《民法典》第
    2023-06-28
    485人看过
  • 可以设立最高额抵押权吗
    1、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二十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经当事人同意,可以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综上,在我国是可以设立最高抵押权的。2、需要注意:(1)最高额抵押是限额抵押。设定抵押时,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议约定抵押财产担保的最高债权限额,无论将来实际发生的债权如何增减变动,抵押权人只能在最高债权额范围内对抵押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实际发生的债权超过最高限额的,以抵押权设定时约定的最高债权额为限优先受偿;不及最高限额的,以实际发生的债权额为限优先受偿。(2)最高额抵押是为将来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最高额抵押权设定时,不以主债权的存在为前提,是典型的担保将来债权的抵押权。这里的“将来债权”,
    2023-02-28
    188人看过
  • 最高额抵押登记期限
    第三十二条: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最高额抵押合同有约定担保期限的,按担保的期限执行,没约定期限或者约定期限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办理最高额抵押登记的注意事项一是申请时,当事人有可能无法提供主债权债务合同,因为所需要担保的债权尚未发生,但是当事人应当提供最高额抵押合同。二是审查时,注意审查当事人提交的最高额抵押合同是否对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以及最高额抵押的期间等作出约定,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是否超过所抵押的土地价值,最高额抵押的期间是否超过所抵押土地的剩余使用年限等(但笔者认为,如果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超过所抵押土地价值,则抵押权人只能就所抵押土地的价值优先受偿,如果最高
    2023-08-12
    197人看过
  • 哪些财产不需要登记就能设立抵押权
    一、哪些财产不需要登记就能设立抵押权(一)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二)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房;(三)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四)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五)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产。二、抵押权的设立的条件(一)抵押物在法定允许抵押的范围内1、允许抵押的财产《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规定,允许抵押的财产大致可以分为:不动产、不动产他物权、动产与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2、禁止抵押的财产(1)土地所有权;(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3)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以公益为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2023-06-08
    496人看过
  • 办理了抵押登记,却没能设立抵押权?
    很多出借人为了保证自己的借款能被偿还,往往会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并设立抵押权。但实践中,依旧存在着很多出借人最终没能收回借款的情况,究其原因,大多是由于没能设立有效的抵押权导致,今天给大家分享的案件主人公就遭遇了类似的情形。案情介绍:黄先生想向吴先生借款200万,签订借款合同之前,双方就借款的担保方式进行了协商约定:“为确保借款偿还,将黄先生名下的房产以签订买卖合同的方式作为抵押后,吴先生再向黄先生借款”。2017年1月12日,吴先生与黄先生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约定将房产出售给吴先生。同日,双方就该协议进行了公证并就房产向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了抵押登记,该中心经审核后,在登记表上记载“黄先生12-115-A-(9-10)抵吴先生”,进行了抵押登记。2017年1月13日,吴先生与黄先生签订借款合同,由吴先生向黄先生借款200万元,黄先生于当日收到该笔借款。后吴先生就借款问题向法院提起诉讼,
    2023-06-22
    394人看过
  • 抵押权设立登记和抵押权变更登记
    抵押作为担保的一种方式,由于具有诸多的优点而被广泛采用,成为目前我国最普遍、最活跃的一种融资方式。对于抵押权设立登记和抵押权变更登记应如何进行区分?我们可以从两者的定义及本质特征来进行区分。一、划拨土地房子可以抵押贷款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395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二)建设用地使用权,没有区分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但实践中以划拨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的方式并不少见,现行的行政法规与部门规章主要是在如何抵押的问题上有诸多的分歧。一种司法规则认为,划拨土地使用权,必须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先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将划拨土地使用权转为出让土地使用权后,才能与附属建筑物一并抵押。现行有效的国土资源局《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5条与国务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45条都采取了这种做法。另一种司法规则认为,
    2023-06-20
    337人看过
  • 如何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房产抵押登记需要哪些资料?
    房地产抵押登记是抵押双方当事人为使抵押成立而在房地产登记机构依照法定程序履行的法定行为。1.办理房产抵押登记申请;2.审查申请人所提交的文件是否真实、齐备,申请文件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申请文件符合规定的,则予受理,给该申请编号并给回执,回执注明所收取的文件、受理日期和编号;3.登记机关从房地产登记册查明申请转移登记的房地产权利状况,审查相关文件是否真实、齐全和有效;4.对核准抵押登记的,在房地产权利证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并在房地产登记册上作抵押记录。抵押记录应包括抵押人,抵押权人,抵押物名称、面积、价值、抵押金额和抵押期限等内容;5.收费发证,登记费的收取标准按国家或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6.按规定建立土地和房地产登记的档案。律师补充:办理房产抵押登记要提交的材料:1.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2.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3.抵押合同。4.《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
    2023-05-07
    438人看过
  • 最高额抵押何时设立
    最高额抵押
    普通抵押权得由当事人对任何债权设立,法律一般没有限制。但最高额抵押权设定担保的债权,依各国法律规定,应以继续性法律关系为限。继续性法律关系是债权连续发生、变动的社会基础,也是最高额抵押权存在的基本依据。一、未设最高限额的担保是否有效如果既没期限又没限额,最高额保证合同是不成立的。最高限额保证合同,既要有限额,又要有期限。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通过协议变更债权确定的期间、债权范围以及最高债权额。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条规定,保证人与债权人可以协商订立最高额保证的合同,约定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保证。最高额保证除适用本章规定外,参照适用本法第二编最高额抵押权的有关规定。二、最高额抵押权和一般抵押权有什么区别最高额抵押权和一般抵押权具有下列区别:我国法律规定的最高额抵押权是一种特殊的抵押权,与一般抵押权相比,主要的
    2023-03-21
    180人看过
  • 兰州不动产最高额抵押权首次登记办理流程及申请材料
    1.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2.申请材料序号申请材料名称要求备注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和经比对的复印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主债权合同原件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债权的合同或其他登记原因等必要材料。最高额抵押合同原件主债权合同中包含抵押条款的可不提交单独的最高额抵押合同。已存在债权的合同以及当事人同意将该债权纳入最高额抵押权担保范围的书面材料原件同意将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的提交登记测绘报告原件有房屋编码的可不提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2023-05-29
    415人看过
  • 房屋抵押登记的最高抵押额度
    申请最高额抵押权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房地产权证书;(四)最高额抵押合同;(五)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的合同或者其他登记原因证明材料;(六)其他必要材料。房屋抵押登记需要注意的事项根据《民法典》和《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的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或抵押时受一定限制,需要我们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土地所有权不得抵押;地上没有建筑物、构筑物或在建工程的,纯粹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进行抵押;乡(镇)、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但是已经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土地使用权除外3、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和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不得抵押。4、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不得进行抵
    2023-07-03
    457人看过
  • 最高抵押权的设立要求
    一、最高抵押权的设立要求最高抵押权的设立需要满足如下要求:1.最高额抵押权须为继续性法律关系中的不特定债权而设立如前所述,普通抵押权得由当事人对任何债权设立,法律一般没有限制。但最高额抵押权设定担保的债权,依各国法律规定,应以继续性法律关系为限。继续性法律关系是债权连续发生、变动的社会基础,也是最高额抵押权存在的基本依据。2.当事人须订立最高额抵押合同设立最高额抵押权,当事人须订立书面抵押合同。最高额抵押合同与普通抵押合同的内容基本相同,不同者在于,最高额抵押合同应订明以下两项内容:最高额和决算期。3.设立最高额抵押权须进行登记二、最高额抵押的特点最高额抵押具有以下特点:1.最高额抵押所担保的债权额是确定的,但实际发生的债权额是不确定的。2.最高额抵押是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所谓一定期间,是指发生债权的期间。3.最高额抵押只适用于贷款合同以及债权人与债务人就某项商品在一定期间内
    2023-04-23
    473人看过
  • 土地抵押去哪里办,需要什么材料办理土地抵押登记
    办理土地抵押的当事人,可以去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办理。办理土地抵押登记时需要的材料包括抵押双方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以及土地申请表、双方签订的抵押合同、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还有地价评估报告及技术报告。一、土地抵押去哪里办当事人需要将土地抵押的,去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七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全国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工作。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工作。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抵押管理工作。二、需要什么材料办理土地抵押登记需要以下材料办理土地抵押登记:1.抵押双方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土地抵押登记申请表2.抵押双方签订的抵押合同和
    2022-09-25
    282人看过
  • 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与抵押登记
    从国外立法例及最高额抵押权的特性看,最高额抵押权担保债权可以基于当事人约定的原因而确定,也可基于法律规定的原因而确定。一般地说,确定原因有以下几种:1.当事人之确定请求。2.决算期届至。3.债权发生的可能性消灭。4.抵押物被强制拍卖。一、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怎么办?债权确定期间是指确定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实际数额的时间。实践中,最高额抵押权人为了防止抵押人任意行使确定债权额的请求权,而使自己处于不利地位;抵押人为了防止自己的抵押物所担保的债权长期处于不稳定的状态,一般都愿意在最高额抵押合同中对债权确定的期间进行约定。所以,对确定债权的期间进行约定是最高额抵押合同的重要内容。当事人约定的确定债权期间届满,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额即自行确定。这里需要区分两组概念:一是当事人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与最高额抵押权的存续期间。前者是指最高额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之间约定的,用以确定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债
    2023-03-11
    134人看过
  • 哪些情况可以设立抵押权登记
    房屋抵押登记申请的相关名词解释:(1)抵押权人:即人,如某某银行或接受抵押的单位、个人(若为法人或其他组织需加盖行政公章);(2)抵押人:即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所有权人(若为法人或其他组织需加盖行政公章);(3)债务人:即主债权合同中的债务人(若为法人或其他组织需加盖行政公章);(4)房屋坐落:即房屋登记簿上记载的房屋自然状况,包括区、路(街)、栋、单元、房号;(5)档案保管号:即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档案保管号;(6)合同备案号:预购商品房购房合同备案号;(7)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在建工程申请抵押权登记填写内容,(8)本次抵押面积:即此次抵押面积;(9)房屋规划用途:即房屋登记簿上记载的设计用途;(10)被担保主债权数额:即主债权合同中约定金额;(11)债务履行期限:即主债权合同中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最高额抵押填写债权确定期间,若当事人双方无约定则记载为无约定;(12)担保范围:即中约定的担
    2023-06-15
    473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最高额抵押,是指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议,在最高限额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最高额抵押具有担保债权的不特定性的特点。即最高额抵押所担保的未来债权是不特定的,将来的债权是否发生、债权类型是什么、债权额是多少均是不确定的。... 更多>

    #最高额抵押
    相关咨询
    • 需要哪些材料办理土地抵押登记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15
      申办材料: 1、填写《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申请审批表》 2、抵押双方签订的抵押合同和借款合同(原件) 3、抵押双方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原件,个人为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6、地价评估报告及技术报告 7、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上有房屋的) 8、土地部门认为应提交的其它材料
    • 如何区别抵押权变更登记与抵押权设立登记,并准备哪些材料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4-01
      抵押作为担保的一种方式,由于具有诸多的优点而被广泛采用,成为目前我国最普遍、最活跃的一种融资方式。对于抵押权设立登记和抵押权变更登记应如何进行区分我们可以从两者的定义及本质特征来进行区分。抵押权设立登记是指根据抵押当事人申请,登记机构依法将抵押权设立的事项在登记簿上予以记载的行为。抵押权的变更登记,是指房地产抵押权主体(抵押人、抵押权人、抵押物)不发生改变,只是抵押权的客体和内容发生变化(例如抵押
    • 办理抵押权设立登记和抵押权变更登记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30
      抵押权设立登记和抵押权变更登记抵押作为担保的一种方式,由于具有诸多的优点而被广泛采用,成为目前我国最普遍、最活跃的一种融资方式。对于抵押权设立登记和抵押权变更登记应如何进行区分我们可以从两者的定义及本质特征来进行区分。抵押权设立登记是指根据抵押当事人申请,登记机构依法将抵押权设立的事项在登记簿上予以记载的行为。抵押权的变更登记,是指房地产抵押权主体(抵押人、抵押权人、抵押物)不发生改变,只是抵押权
    • 最高额抵押登记如何办理?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1-20
      办理最高抵押登记需要注意什么?首先是最高抵押合同的合同文本。由于最高抵押是一种特殊抵押,与普通抵押有许多实质性的区别,因此在最高抵押合同的条款设计中需要高度重视。二是对抵押物的所有权进行审查,如抵押物上是否有其他在先物权,抵押物上是否有其他法定优先受偿权,抵押物的剩余价值是否超过抵押担保的最高限额等。第三,如果抵押物是房地产或者车辆、船舶等特殊动产,必须及时到抵押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第四,在设定
    • 办理股权质押登记所需材料有哪些,股权质押登记办理要提交哪些材料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1-24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3、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印章);4、股权质押合同;5、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