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权利抵押的有哪些范围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9 17:04:42 447 人看过

可抵押的土地使用权范围如下:

(1)按出让方式和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即城镇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抵押;

(二)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人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水、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3)乡镇、村企业工厂等建筑物及其占用的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划拨的范围有哪些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的范围如下:

1、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3、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八条,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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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6月20日 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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