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期间和保证债务诉讼时效的区别,保证期间的特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9 09:32:38 251 人看过

一、保证期间和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的区别

保证期间和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保证期间与保证债务诉讼时效期间的客体不同。

保证期间是针对的是债权人形成权的行使期限。保证债务诉讼时效期间是针对债权人的请求权的行使期限。

2.保证期间与保证债务诉讼时效期间长短不同。

保证期间分为约定保证期间和法定保证期间,法定保证期间为六个月。保证诉讼时效期间适用三年的普通诉讼时效期间。

3.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不同。

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起算点都始于主债务履行期届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二、保证期间的特点

保证期间有如下特点:

1.保证期间原则上由保证合同的当事人自由约定。

2.保证期间是债权人应当主张权利的期间。在该期间内债权人未主张权利的,保证人则免除责任。

3.债权人主张权利的对象及方式因保证方式不同而有所不同。

4.从法律后果来看,保证期间的经过具有消灭债权人的权利的法律效果,但其效果取决于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是否对主债务人或保证人主张权利。

三、保证期间的法律意义

保证期间有如下几点法律意义:

1.保证期间的实质是一项保证人利益的制度,这是立法上平衡保证人与债权人利益的结果,是由保证合同的性质所决定的。

2.敦促权利人积极行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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