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时,竞业禁止条款是否同意在半年保密期内有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10:32:11 227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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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5月,一家广告公司与李彦宏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并聘请李彦宏担任该公司的设计师。在两年的工作中,李彦宏为广告公司设计了许多颇具影响力的广告海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公司的经济效益和社会知名度,给同行留下了深刻印象。随着公司业务量的扩大,随着员工人数的增加,公司原有的办公用房租赁不足。该公司正在考虑寻找另一个办公空间。“2015年9月,该公司搬到了新地点的财富中心。李彦宏要求该公司辞职,因为他怀疑自己的工作地点离住所很远。”该公司总经理张女士说,李是该公司的技术骨干。尽管公司一再要求他以优惠条件留下来,但李决定离开。经讨论,公司人力资源部同意了李的辞职请求。同月,公司与Li签订了终止合同,同时同意合同签订日期为劳动合同终止日期,终止合同还规定,李在辞职后6个月内不得从事类似工作或披露公司的设计秘密。“去年10月,刚刚辞职一个多月的李彦宏不顾之前与前一家广告公司的约定,向另一家广告设计公司申请担任设计师。”张女士表示,李女士的行为严重侵犯了我公司的利益,给公司造成了一定的损失。公司认为,李违反了终止合同的相关规定,缺乏员工应有的诚信。他想起诉李违反合同并要求李赔偿违约金

[分析]

广告公司与李签订的所谓竞业限制条款是否有效?我们请上海夏律师进行分析。》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约定在劳动合同中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保密事项夏律师告诉记者,对于有保密义务的工人,雇主可以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与工人商定竞业限制条款,并同意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的竞业限制期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如果工人违反竞业禁止协议,他应根据协议向雇主支付违约金

但是,法律还规定,竞业禁止的人员仅限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业主有保密义务的其他人员。竞业禁止的范围、地区和期限应由雇主和雇员商定。竞业禁止协议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夏律师表示,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类似产品或者从事类似业务的竞业限制期,或者自行开业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者从事类似业务的,不得超过二年。“因此,如果作为设计师的李是公司的高级技术人员,主体本身可以同意竞争限制,但仍应满足这些法律规定中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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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6月25日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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