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担保保证范围怎么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1 19:03:33 104 人看过

保证担保的责任范围分为全部和部分两种。全部的保证担保责任范围完全与债成立时确定的债务人之责任范围一致。包括如下内容:一是主债权的全部。在保证合同中,如无具体的专门约定,应认为是担保主债权全部。二是利息。利息有法定和约定两种,凡是因主债权所生的利息,不管是法定的还是约定的,均应列为保证担保的对象。法定利息,如迟延履行所生之利息(迟延利息),本来就是由主债权派生的,应属保证之列无疑;而约定利息及当事人另外约定的,虽也是从属于主债权的,但要适用前述限制性作法,亦只有在事先成立保证合同时直接约定的,方可计入保证担保的债权范围。当然,如约定利息显失公平或法律有专门限定的,则应作适当调整或依法定。三是违约金。必须是就主债权所应付的违约金,才能予以保证担保。违约金虽说具有从属性,但有一定的独立性,需在主债权之外另定违约金合同或者另立独立的条款,因此,在适用保证时,与约定利息一样,采取限制性作法,也就是对于违约金的保证,应以保证合同与主债成立的同时约定为限。四是损害赔偿。由主债而生的损害赔偿之债,应当予以保证,在这种情况下,不论损害赔偿之债的发生是因为债务不履行还是迟延履行,只要归结到债务人头上的,保证人就有代为赔偿或连带赔偿责任的义务。五是其他从属于主债权的负担,如代理费用、公证费用、诉讼费用等原则上都是债权生出的负担,当列于保证范围之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5月28日 09: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担保保证相关文章
  • 担保和反担规定
    一、担保和反担规定(一)担保的概述:担保是为了保证债权实现而采取的法律措施。担保是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以当事人的一定财产为基础,能够用以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和保障债权实现的方法。通俗来讲就是债权人为了能够保证按时收回或实现自己的债权而让债务人提供一定的钱和物作保的方式。担保并不是债务人一方就能决定的,而必须征得债权人的同意,满足债权人的合理要求才能成立。它是一种双方或多方的活动。担保具有从属性,它依附于主债务的存在,随着主债务无效与消灭而无效与消灭。担保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政策,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和有害社会利益,它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担保的方式有保证、抵押、质押、定金、留置与违约金等六种方式。担保的标的物可以是动产、不动产、无形资产、有价证券等,绝对禁止以人身作为标的物的担保。(二)反担保的概述:反担保是指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同时,又反过来
    2023-04-30
    218人看过
  • 质押反担保的期限与范围
    1、质押反担保的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甲方完全清偿主合同项下债务之日止。2、质押反担保的范围包括乙方实际向贷款方代为偿还的资金总额、利息、逾期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质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以及其它乙方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的费用。3、当甲方完全清偿主合同项下债务后,甲方有权要求解除本合同项下的质押。一、房屋抵押合同模板个人房屋抵押借款合同模板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向乙方借款__________元暂时不
    2023-06-21
    162人看过
  • 关于留置担保范围的规定
    所谓担保范围,是指债务人届期未履行债务,债权人应在什么范围内受偿的问题。留置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的费用。实践中,留置物的价值并不总是与担保债权等额,因此需要明确留置物担保债务的范围。一、债权担保的方式有哪些区别债权担保的方式的区别是:1、担保范围不同:(1)保证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2)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3)质押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4)留置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2、生效期不同:(1)抵押合同中,必须办理抵押物登记的自抵押物登记之日起生效;(2)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3)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二、留置权的特点1、具有物权性留置
    2023-03-12
    148人看过
  • 反担保的作用和范围以及与担保的区别
    反担保又可称为求偿担保,偿还约定书获反保证书。是指为保障债务人之外的担保人将来承担担保责任后对债务人的追偿权的实现而设定的担保。反担保的作用担保中心作为保证人,要求借款人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其目的是为确保担保债权能够顺利实现,担保中心通过对抵押物的权利主张,保证担保中心资金的安全,从而保证更广大贷款购房人的担保需求。如果没有反担保,担保中心就无法对抵押物主张权利,担保中心资金无法保证,其最终结果,直接影响到其他担保需求人的利益。反担保抵押物的范围反担保抵押物可以是本次贷款所购住房,也可以是借款人其他自有住房或第三人合法房产。目前,担保中心要求借款人申请贷款担保所需提供的抵押物就是其申请贷款所需购买的房屋。反担保和担保的区别(1)反担保中的债权人为原担保人。(2)反担保是以原担保有效存在为前提的。(3)反担保仅仅限于约定担保。(4)反担保所担保的实际是原担保人的追偿权。
    2023-06-09
    80人看过
  • 担保的范围怎么划分?
    担保的范围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的,法定担保范围为:1、主债权,有称原债权、本债权,是担保的重要内容;2、利息。包括法定利息和约定利息。3、损害赔偿金;指债务人因不履行债务或者不适当履行债务给债权人造成损害而支付的赔偿费用。4、违约金;指合同一方因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时,为违约行为支付的带有惩罚性或者补偿性的金钱。5、延迟利息;指由于人延迟履行而导致的利息,延迟利息是法定的附随性债权,因此不必经当事人特别约定或登记,即属于房地产抵押的担保范围。6、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指抵押权人因行使抵押权而支出的费用,比如拍卖费、变卖费、诉讼费等。一、担保期限的法律规定内容1、当事人对保证期间有约定的,从约定。2、保证合同约定的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未约定。3、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4、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
    2023-03-23
    168人看过
  • 如何确定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中担保人的担保范围
    一、如何确定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中担保人的担保范围首先,在最高额保证中,保证人以自身的担保能力为限,为自身限定一个担保最高额,应当是保证人明确所能承受的一个数额,即最高保证额。如果此额仅为所保证的本金,那么对于保证人而言,他所有可能负担的债权仍然是一个未知数,这个数额也极有可能会超过保证人承受之范围;对于债权人而言,保证债权的范围超过保证人承受范围,其将丧失超过部分债权的追偿。因而,最高额保证合同中的最高额设定应为定额。《民法典》规定:第四百二十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经当事人同意,可以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其次,法律规定,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不特定债权确定后,保证人应当对在最高债权额限度
    2023-05-03
    176人看过
  • 法律规定的保证的范围
    保证责任的范围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保证人在多大限度内承担保证责任。当事人在签订保证合同时,必须明确约定保证责任的范围。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保证责任的范围主要包括:(一)主债权。主债权即主合同债权人请求债务人为特定行为的权利,是保证范围最主要的内容,从根本上讲,保证的设定就是为了保障主债权的实现,保证范围的其他内容也是由主债权派生出来的,是从属于主债权的。(二)利息。利息主要是当主债权的标的为金钱时发生的,可以分为约定利息和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和法定利息都派生于主债权,所以属于保证责任的范围。(三)违约金。违约金是当事人通过协商预先确定的、在违约后生效的独立于履行行为以外的金钱给付。(四)损害赔偿金。主要是指债务人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债务给债权人造成损害而向债权人所应支付的赔偿金。(五)实现债权的费用。是指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后,债权人为了使其债权实现而付出的费用
    2023-06-14
    328人看过
  • 保证担保是什么意思,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哪些
    保证担保是指保证人与贷款人约定,当借款人违约或者无力归还贷款,保证人按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行为。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及其他组织或公民(自然人)可以做保证人。保证担保的范围就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请求保证人代为履行或负连带责任以及申请法院予以强制执行的范围。关于保证所担保的债权范围,各国法律原则上并无限制。一般说来,除了一些有极强的人身特定性而不能由他人代替履行的债权外,都是可成立保证担保的。与人身属性密切相关的特定债权虽不能成立保证,但由于这种债权发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也可以成为保证担保的对象。从许多国家的民法规定以及有关判例实践上看,在保证合同设有具体的约定的情形下,保证所担保的债权与主债权的范围是一致的。有约定的,则从约定,此为确定保证之范围的基本原则。保证担保的责任范围分为全部和部分两种。全部的保证担保责任范围完全与债成立时确定的债务人之责任范围一致。包括如下内容:一是主债
    2023-05-10
    336人看过
  • 保证担保的范围是什么,保证物权是担保物权吗
    一、保证担保的范围是什么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的全部、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1.主债权的全部。在保证合同中,如无具体的专门约定,应认为是担保主债权全部。2.利息。利息有法定和约定两种。3.违约金,只有因主债权所生之违约金才能予以保证担保。4.损害赔偿,由主债而生的损害赔偿之债属于保证范围。5.实现债权的费用。二、保证物权是担保物权吗担保物权是物权,是与用益物权相对应的他物权,因而并不是担保物权。担保物权指的是为确保债权的实现而设定的,以直接取得或者支配特定财产的交换价值为内容的权利。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保证债权是指设定了保证担保,债权人可依法向保证人主张权利的一种债权。另外,保证和担保物权是两种不同的担保方式,保证属于人的担保范畴,而担保物权属于物的担保范畴。三、保证与担保是怎样的关系保证与担保的关系如下:1.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债务人自己提供的物的担保
    2023-05-03
    117人看过
  • 法律如何规定质押担保范围的范围和限制?
    法律对质押担保范围的规定作用如下:1、为当事人约定的担保范围提供参考,或者提供范本;2、当事人对质押担保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但法律对质押担保范围的规定,属于任意规范,当事人在约定时,可以增删。当事人在合同中对担保范围的约定与法律规定不一致时,应当从其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法律上对于附加遗产规定有什么法律上对于附加遗产规定: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财产和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财产权益。包括积极遗产和消极遗产。积极遗产是指死者生前个人享有的财产和其他可以继承的合法权益,如债权和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益。负面遗产是指死者生前所欠的个人债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遗产范围主要是生活资料,包括法律允许的个人所有生产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九条担
    2023-07-07
    62人看过
  • 反担保规定解读
    反担保要求如下:1、第三人先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才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2、债务人以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3、只有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担保、抵押或质押担保时,债务人才能向债务人提供反担保;4、必须符合法定形式,即反担保应当书面形式,依法需要登记或者转让占有的,应当办理登记或者转让占有手续。反担保,又称求偿担保,是指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债务人或者债务人以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的担保,确保第三人对债务人的追偿权得以实现。适用于担保的原则、方法、标的物和类型适用于反担保。但反担保的担保方式只有担保、抵押、质押。反担保是担保人转移担保风险的一种措施,其本质与担保没有区别。反担保有哪些反担保有下列方式:1.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2.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
    2023-07-07
    435人看过
  • 保证担保的范围是如何的
    保证担保的范围就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请求保证人代为履行或负连带责任以及申请法院予以强制执行的范围。在保证合同设有具体的约定的情形下,保证所担保的债权与主债权的范围是一致的。有约定的,则从约定,此为确定保证之范围的基本原则。保证担保的责任范围分为全部和部分两种。(一)全部的保证担保责任范围全部的保证担保责任范围完全与债成立时确定的债务人之责任范围一致。包括如下内容:1、主债权的全部。在保证合同中,如无具体的专门约定,应认为是担保主债权全部。2、利息。利息有法定和约定两种,凡是因主债权所生的利息,不管是法定的还是约定的,均应列为保证担保的对象。法定利息,如迟延履行所生之利息(迟延利息),本来就是由主债权派生的,应属保证之列无疑;而约定利息及当事人另外约定的,虽也是从属于主债权的,但要适用前述限制性作法,亦只有在事先成立保证合同时直接约定的,方可计入保证担保的债权范围。当然,如约定利息显失公平
    2023-06-13
    403人看过
  • 对所担保债权范围的效力规定
    因权利质押,法律未作特别规定的,准用动产质权的有关规定,所以与动产质权相同,股权质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一般由当事人在质押合同中约定。但各国的立法大都有关于质押担保范围的规定。主要包括:主债权、利息、迟延利息、实行质权的费用及违约金。法律对质押担保范围的规定,有两方面的作用:一是为当事人约定担保范围提供参考,或者说提供范本;二是在当事人对质押担保范围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时,援以适用。但法律对质押担保范围的规定,属于任意性规范,当事人在约定时,可予以增删。当事人在合同中对担保范围所作的约定与法律规定不一致时,应从其约定。对于股权质押的具体认定,一般也是属于当事人对自己所持有的股权进行抵押并办理担保的一种形式,相关操作方式是需要基于实际的法律规定和要求来进行处理的,不清楚的可以聘请律师来对质押事项进行认定。抵押担保债权范围有哪些1.主债权。主债权又称原债权、本债权,是担保的重要内容。2.利息。利息
    2023-08-12
    336人看过
  • 反担保函范文范本
    反担保又可称为求偿担保,偿还约定书获反保证书。是指为保障债务人之外的担保人将来承担担保责任后对债务人的追偿权的实现而设定的担保。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公司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与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签订一份商务合同(合同号:_________)。根据该合同第_________条的规定,该公司须向对方提供_________银行出具的担保函。担保金额为_________,外方受益人为_________。为此,我单位愿为该公司承担对外付款责任并担保下列各项:一、本反担保函为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函。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如受益人按保函及合同有关规定要求你行履行保函义务,而_________公司无力履行对外付款责任时,你行不必事先征得我单位同意即可委托我单位开户行从我单位的外汇帐户或外汇额度帐户及人民币帐
    2023-06-13
    275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担保保证是指保证人与贷款人约定,当借款人违约或者无力归还贷款,保证人按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行为。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及其他组织或公民(自然人)可以做保证人。 ... 更多>

    #担保保证
    相关咨询
    • 反担保合同中的反担保是什么,反担保的含义及适用范围是怎样规定的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14
      反担保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担保。在债务清偿期届满,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由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第三人即成为债务人的债权人,第三人对其代债务人清偿的债务,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当第三人行使追偿权时,有可能因债务人无力偿还而使追偿权落空,为了保证追偿权的实现,第三人在为债务人作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为其提供担保,这种债务人反过来又为担保人提供的担保叫反担保
    • 反担保人的责任范围怎么定?等额?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23
      反担保人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担保。为了防止担保人出问题而无法追究担保事项,再设置一个反担保人来对担保人进行担保。当担保人履行了担保责任,可向债务人追偿,也可要求反担保人代债务人偿还担保人已承担的担保责任。反担保人是由被担保人反过来向担保人提供的,负责支付超过担保人原担保额的部分的担保。反担保的目的在于保障保证人对被保证人追偿权的实现。所以,反担保的责任
    • 反担保诉讼的时效范围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04
      反担保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3年。 反担保合同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而与债务人以及反担保保证人签订的担保合同。 如银行对借款人发放保证贷款时,保证人因要承担风险,故要求借款人为自己再提供担保,借款人为保证人所提供的担保即属反担保。
    • 全部保证担保的责任范围一般是怎么规定的?
      台湾在线咨询 2023-11-10
      法律分析 进行全部保证担保的责任范围是: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自行协商在上述范围内提供一般保证责任或者连带责任保证。
    • 担保免责范围多大担保法有什么规定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23
      免责范围多大民法典是有具体规定的。具体如下: 1、担保合同无效的,保证人会部分免责。 2、主合同当事人恶意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保证人不承担责任。 3、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4、因主合同内容变更而免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