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可在规章制度中规定为不属于加班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2 15:33:46 253 人看过

以下情形不属于加班:

(1)值班;

(2)非强制的提前到岗;

(3)上下班乘坐班车的时间;

(4)休息及就餐的时间;

(5)因自身未能完成工作任务而延长工作时间;

(6)公司依法组织安排的安全培训会议;

(7)非强制性的培训;

(8)特殊工作岗位的待命或者备岗期间;

(9)每日下班后的例会;

(10)因正常的收尾工作推迟离岗的。

医院疫情防控有哪些规章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第1号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并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

根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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