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否主张保证人承担违约责任,保证的种类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7 19:47:54 229 人看过

一、可否主张保证人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保证担保的范围之一,所以债务人违约后,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但保证合同另有约定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一条【保证范围】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二、保证的种类有哪些

1、一般保证一般保证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行为。

一般保证最重要的特点就是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

所谓先诉抗辩权,是指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可见,先诉抗辩权的存在使一般保证中的保证人所承担的责任成为一种纯粹的补充责任。

同时,债权人仅于诉讼外向债务人提出履行债务的请求后即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亦有权拒绝其主张。

2、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行为。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也就是说,只要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即在连带保证责任中,保证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其承担保证责任不再以债权人先诉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为前提。

这是连带责任保证与一般保证最为重大的区别。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所以除了保证合同另有约定外,债务人违约的,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违约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5日 08: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证人相关文章
  • 保证有哪些主要的种类
    (一)一般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1)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2)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3)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保证的种类(一)、依据保证人在保证关系中的地位划分为:一般保证和特别保证。1、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
    2023-06-01
    156人看过
  • 没有约定违约责任,保证人还需要承担责任吗
    事实上,并不是没有约定违约责任,保证人就不需要承担保证责任。而且很多人还会误以为,签订保证合同的自己才算是担保人,而且自己作为保证人也仅仅只是承担主债务的保证责任。首先,在实践中,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保证合同是最典型也是普通大众最了解的保证方式,除去这种,保证人与债权人、主债务人一同签订保证合同;保证人单独出具保证书都属于保证合同的情况,即使没有独立签订保证合同的保证人,同样也是需要承担保证责任。其次,保证人担保的责任除去主债权外还包括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实现债权的费用等等。合同中没有具体违约责任,并不能免除保证人的担保责任,只要担保合同没有其他的效力瑕疵的,保证人就应当承担担保责任。当然,保证人对于这些违约责任的承担会受到具体的保证方式的影响。1、一般保证,在保证期间,被担保人和保证人是有先后之分,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此时有没有约定违
    2023-06-25
    209人看过
  • 主张违约金过高的举证责任应由谁承担
    根据最高法九民纪要会议精神,关于违约金过高的举证责任分配问题,最高法的观点是:在违约方请求减少过高的违约金时,应当按照“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违约方负有证明违约金过高的举证责任。但是,鉴于衡量违约金是否过高的最重要标准是违约造成的损失,守约方因更了解违约造成损失的事实和相关证据而具有较强的举证能力,因此,违约方的举证责任也不能绝对化,守约方也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形势下审理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8条规定,人民法院要正确确定举证责任,违约方对于违约金约定过高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非违约方主张违约金约定合理的,亦应提供相应的证据。
    2023-05-01
    469人看过
  •  受让人违约承担责任有哪些类型
    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一、主要违约责任形式违约责任形式:预期违约、不履行、迟延履行、不适当履行。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二、合同订立违约责任如何承担不履行合同、不按合同履行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是:1、未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对方可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2、迟延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应当支付该价款或者报酬的逾期利息;3、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外:①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②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
    2023-03-26
    137人看过
  • 保证的种类有哪些,保证人的责任范围是怎样的
    一、保证的种类有哪些保证的种类包括:1、一般保证一般保证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行为。一般保证最重要的特点就是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所谓先诉抗辩权,是指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可见,先诉抗辩权的存在使一般保证中的保证人所承担的责任成为一种纯粹的补充责任。同时,债权人仅于诉讼外向债务人提出履行债务的请求后即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亦有权拒绝其主张。2、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行为。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也就是说,只要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
    2023-03-01
    204人看过
  • 民法典保证人是否对违约金承担责任
    一、民法典保证人是否对违约金承担责任保证人是否对违约金承担责任,要看是否有约定,有约定的,按约定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的,违约金是保证的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一条【保证范围】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二、保证人可以免除责任吗保证责任的免除,是指对已经存在的保证责任基于法律的规定或当事人的约定加以除去、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的现象。根据民法典规定,保证责任的免除事由主要有:1、恶意串通的情形,可以免除责任。主合同当事人双方恶意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2、欺诈、胁迫的情形,可以免除责任。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主合同债务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欺诈、
    2023-06-17
    185人看过
  • 保证人破产后,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一、保证人破产后,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保证合同约定违约责任的,保证人破产后,违约责任是保证人承担的债务之一,债权人可以向保证人申报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四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第四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一条【保证范围】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二、申请破产的条件公司破产,是指对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由债权人或者由债务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还债。公司破产成立的条件有两层意义:1、公司不能清偿债务,指公司在经营中陷入困境,不能偿还债务或者不能继续偿还债务。偿还的能力表现于:(1)公司的负债
    2024-03-22
    315人看过
  • 担保合同未明确约定保证保证人应否承担责任
    应该承担。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一、法律对担保期限有何规定?法律对担保期限的规定如下:1、担保期限是确定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期限,不中止、中断、延长;2、债权人和担保人可以约定担保期限,但约定的担保期限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3、债权人和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限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
    2023-03-25
    314人看过
  • 担保的种类有哪些,担保有哪些种类
    一、担保的种类有哪些从现有的种类看,有四种分类:1、人的担保与物的担保。人的担保是指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以信用作保证,承诺把债务的实现。物的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以特定财产权作为履行债务的保证;2、一般担保与特殊担保。一般担保是指债务人用自己的财产保证合同履行的。特殊担保是指债务人用特定物担保的;3、法定担保与约定担保。法定担保是指法律直接规定的担保。约定担保是指法律没有规定,由当事人约定的担保;4、本担保与反担保。本担保是指担保人为主合同提供的担保。反担保是指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反过来再叫债务人提供反担保。二、担保合同应该怎么写担保合同怎么写就是指担保合同的内容是什么,以下为您展示有关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的内容。1、保证合同内容:(1)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3)保证的方式;(4)保证担保的范围;(5)保证的期间;(6)双方认为需要约
    2024-03-27
    407人看过
  • 保证担保有哪些责任,保证责任的方式有哪些?
    一、保证担保有哪些责任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务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保证责任的内容包括代为履行和承担赔偿责任两种,具体应由当事人约定。代为履行即双方约定,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代其履行。只有在保证人履行不能时,才可以承担赔偿责任替代债务的实际履行。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取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取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的书面同意,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债务人破产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二、保证责任的方式有哪些1.
    2023-02-28
    139人看过
  • 承担保证债务的形式有哪些种类
    一、承担保证债务的形式有哪些种类保证的方式有以下这些:1.一般保证约定了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才由保证人承担责任的,是一般保证。2.连带保证如果担保合同中没约定或约定不明,则为连带保证。即债权人可以选择起诉债务人,也可以起诉保证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方式】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二、免除保证责任的方式有哪些免除保证责任的方式有:1.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未取得保证人同意的,不再承担保证责任。2.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未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3.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
    2023-09-27
    114人看过
  • 违反保证义务保证人应承担的责任
    取保候审保证人,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由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审查符合保证条件,并出具保证书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担保的人。它是取保候审的方式之一,也就是人保,其作用就是保证被保证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不逃避和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违反保证义务的保证人所承担的责任有以下几种:其一,司法处分即罚款。法律规定,被保证人有违反刑事诉讼法关于遵守取保候审义务的行为,保证人未及时报告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那么,根据这一规定,是否无论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只要发生了被保证人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行为,都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我们认为,不能一概而论。如果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保证人对被保证人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确实属于不知情,而且他也不可能应当知道,保证人在主观上不是出于故意,甚至连过失也没有,那么,对保证人就不应当追究其责任,从而不应当对之罚款。易言
    2023-06-11
    254人看过
  • 履约保证金未交纳是否承担违约责任
    当事人在合同是约定一方交纳履约保证金时,如果交纳方不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就会构成合同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2023-04-21
    239人看过
  • 合同解除后能否主张违约的责任承担?
    合同解除后能否主张违约的责任承担?司法实践中,对于解除合同能否适用违约金责任的问题存在较大的争议。一种意见认为,合同解除是合同自始失去效力,赔偿损失的范围不包括可得利益的损失,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因此被违约方不能提出给付违约金的要求。另一种意见则持截然不同的观点,认为被违约方可以要求对方给付违约金。其实合同解除后违约责任条款仍然有效。合同解除是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情形之一。关于结算和清理条款,当然也应当包括违约金条款。因此,在合同因为一方违约而另一方依法解除的情况下,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仍然是合法有效的,被违约一方仍然可以请求违约金之给付。立法目的显然是鼓励交易,鼓励甚至奖励守约,而不是鼓励违约。在因违约导致一方行使解除权的纠纷中,常常存在非违约方的损失难以计算或者损失过小的情况。如
    2023-06-17
    301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证人
    词条

    保证人是对某项事务作出保证行为的人。再如债务等项的担保方面,保证人是指具有代为清偿票据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是非票据债务人对于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作出保证行为的人。 保证人与被保证人承担同样的责任。国家机关、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 更多>

    #保证人
    相关咨询
    • 保证债务承担有哪些种类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4-26
      保证债务的承担包括几种情形: (一)连带共同保证(连带共同保证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保证人对债务人的债务承担没有份额的保证责任)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没有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 (二)按份共同保证(按份共同保
    • 担保责任的承担种类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1-14
      一般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1、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 (一)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2。 2、主
    • 民法类担保责任保证人可否免除本保证人的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1-03
      出现了某种法定事由,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1、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2、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4、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保证人对
    • 可否主张多种违约承担方式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3-18
      要看是哪种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如果是违约金和定金,是不能同时主张的。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 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又主张利息保证人不履行保证责任的该怎么处理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14
      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为连带责任保证。第三十一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第二十一条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违约金,按照约定,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第十八条当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