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权消灭原因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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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3-06-05 14:3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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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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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消灭的具体情况有:双方协商后另行提供担保的;债务已履行完毕的;债权人放弃留置权;债权人丧失了对留置权的占有等。其法律后果在债权清偿期延缓时,留置权消灭,即留置权不成立。... 更多>
#留置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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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消灭的原因有哪些?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29一、留置权成立的条件担保法所称留置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按照担保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留置权成立必须具备以下要件: 1、必须依照法律明文规定; 2、债权人须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对方的财产; 3、债权人的债权须与债权人占有的财产相关联,否则,债权人将不具有留置权; 4、留置权只有在债务人到期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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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的消灭的原因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151、因留置权人对留置财产丧失占有而消灭。留置权产生的前提条件是债权人对债务人财产的合法占有。留置权人的这种占有应当为持续不间断的占有,否则留置权就会因占有的丧失而消灭。 2、因留置权人接受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而消灭。留置权作为一种法定担保物权,其功能主要是通过留置权人留置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促使债务人尽快偿还债务。如果债务人为清偿债务另行提供了相当的担保,该担保就构成了留置权的替代,债权人的债权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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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灭的原因有哪些? 留置权是否有效?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30一、留置权消灭的原因有哪些债务人为使留置权消灭,对于留置权人有提出担保的权利,留置权人对于债务人有受偿其担保的义务,债权人的留置权因债务人为债权清偿提供担保而归于消灭,提供担保的优点就在于既能保证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又能使债务人可以充分利用没有留置的财产,达到物尽其用的效果。债务人提供担保必须要经过债权人的认可,担保物的价值要相当于留置物的实际价值,以免造成债权人的经济损失。留置权因下列原因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