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引产假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26 21:00:09
279 人看过
扩展阅读
-
28周以上引产假规定
337人看过
-
企业规定产前假产后休违法
184人看过
-
房地产企业破产指引
477人看过
-
工伤假的企业规定
287人看过
-
引产国家规定的休假法律
348人看过
-
引产休假国家规定有哪些
387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产假
词条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 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 更多>
#产假
最新文章
#产假
相关咨询
-
广东省规定引产假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151、女职工产假为98天,难产的,多胞胎的,适当增加休假天数。 2、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3、另外,对于女职工流产的,也相应的享有产假待遇: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
产假国家规定企业待遇贵州在线咨询 2023-04-08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的第七条和第八条说明,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
企业不支付婚假和产假的规定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16产生劳动纠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
-
国家规定的引产假期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062015年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产假天数具体如下: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
引产后休假有规定吗?河北在线咨询 2022-06-25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含人工流产),其所在单位应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按下列规定给予产假:三个月以下的,产假15天;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至四个月的,产假30天;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至七个月的,产假四十二天;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按正常产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