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概念和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2 17:50:09 162 人看过

本文介绍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概念和条件,土地使用权抵押是指土地使用者(抵押人)以其合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作为抵押财产向债权人(抵押权人)履行债务作出的担保行为。

土地使用权抵押是指土地使用者(抵押人)以其合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作为抵押财产向债权人(抵押权人)履行债务作出的担保行为。

抵押权人不对抵押土地使用权直接占有使用,继续由抵押人使用并收益。土地使用权被当做贷款的担保,如果抵押人在借款合同期满后仍不能归还贷款,土地使用权将转归抵押权人所有,或者由抵押权人按法定程序处置。由于土地开发时间长、贷款数量大且风险较大,因而银行往往要求借款人将土地使用权或房地产作抵押,以规避贷款风险。

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条件

土地使用权抵押除了具有一般财产抵押权的法律特征,如抵押权是一种担保物权,以清偿债务为目的,具有不可分性、附属性以外,还具有其特有的法律特征。

(1)用于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必须是通过有偿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合法土地使用权,并且是已办理土地登记手续的土地使用权。

(2)土地使用权抵押设定本身并不发生土地使用权转移,即土地使用权抵押后,土地使用者可继续对土地进行占有、收益,只有在债务不能履行时,抵押权人才能依照法定程序处分土地使用权,此时土地使用权才发生转移。

(3)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随之抵押,也就是说,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必须同时抵押。

(4)土地使用权抵押不得违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

(5)土地使用权人将土地抵押后,并不丧失转让权,但在转让土地使用权时,应告知抵押权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19日 03: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使用权抵押相关文章
  • 土地使用权的相关概念,土地使用权的获取方式有哪些
    一、土地使用权的相关概念土地使用权的相关概念: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二、土地使用权的获取方式有哪些土地使用权的获取方式有:1.出让,出让方式主要是招标、拍卖、挂牌、协议;2.划拨,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3.
    2023-06-04
    80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可以划拨抵押吗,土地使用权抵押是什么
    一、土地使用权可以划拨抵押吗土地使用权可以划拨抵押。通过划拨的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一定的情形下可以抵押土地使用权,如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四条划拨土地使用权,除本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况外,不得转让、出租、抵押。第四十五条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1.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2.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3.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4.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效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二、土地使用权抵押是什么土地使用权抵押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土地使用权作为清偿债务的担保
    2023-06-24
    477人看过
  • 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条件有哪些,抵押的程序如何
    一、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条件有哪些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条件有以下几个:1.抵押登记应当以土地使用权登记为前提。经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登记的集体荒地土地使用权和乡村企业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其他类型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2.集体荒地土地使用权和乡村企业集体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批准登记之日起生效。未经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土地抵押权不受法律保护,土地使用权亦不能作为抵押财产进行处置。3.集体荒地土地使用权和乡村企业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须经被抵押土地的集体土地所有者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4.抵押当事人应当委托具有土地估价资格的评估机构对其抵押土地使用权进行地价评估,其评估结果需报经土地管理部门确认。二、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的程序如何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应当符合下列程序:1.集体土地所有者出具同意抵押的证明;2.对抵押的土地使用权进行地价评估;3.确认
    2023-05-20
    220人看过
  • 土地抵押权附属于土地使用权
    土地抵押权附属于土地使用权,但两者又有着密切的联系,土地抵押权的效力对土地使用权有着重大影响。一方面,它的发生要以土地使用权的存在和行使为条件,根据我国现行法律,作为主权利的土地使用权,因行政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作出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处罚而消灭时,在该土地使用权上设定的抵押权随之消灭。另一方面,它的实现必然导致土地使用权归属的变动。第四,土地抵押权的设定属于要式行为。设立土地抵押权必须订立书面的抵押合同,并进行土地抵押权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我国对土地抵押权登记实行强制登记制度,抵押权登记应当作为抵押合同生效的要件,当事人订立书面抵押合同后未办理登记的视为效力未定,效力未定的书面抵押合同,其效力经登记而确定。
    2023-06-05
    221人看过
  • 期房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抵押贷款,期房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条件有哪些
    一、期房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抵押贷款期房是可以办理抵押贷款的。期房抵押,是指房地产开发商将在建的房地产或商品房预购人将预购的商品房设定抵押权,包括在建工程抵押和预购房屋抵押:1.在建工程抵押是指抵押人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投入的资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的担保。2.预售房屋抵押是指买方在支付首期规定的房价款后,由贷款银行代其支付其余的购房款,而其将所购的商品房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的担保。二、期房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条件有哪些期房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的条件有:1.对于预售商品房抵押,商品房开发项目必须符合房地产转让条件并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且须提交生效的预购房屋合同。2.以在建工程抵押的,抵押人必须具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3.期房抵押的登记则比较特殊,登记机关应当在抵
    2023-04-10
    466人看过
  •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条件可以作为个人抵押使用吗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条件:1、抵押登记应以土地使用权登记为前提。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登记的集体荒地土地使用权和乡村企业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设置抵押权,其他类型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不可以抵押。二.集体荒地土地使用权和乡村企业集体土地管理部门申请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许可登记日起生效。未经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土地抵押权不受法律保护,土地使用权也不能作为抵押财产处置。3、办理抵押登记应符合以下手续:1、集体土地所有者发行同意抵押的证明书2、对抵押的土地使用权进行地价评价3、确认土地评价结果4、抵押双方签订抵押合同5、申请抵押登记6、审查.登记7、发行抵押证明书。四、集体荒地土地使用权和农村企业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必须经抵押土地的集体土地所有者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5、抵押当事人应委托具有土地评价资格的评价机构进行土地评价,其评价结果应由土地管理部门确认。用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
    2023-08-05
    249人看过
  • 抵押可以用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有的可以抵押,有的不可以抵押,具体要分情况判断:一、下列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单独抵押的。2、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其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抵押时,该房屋等建筑物所对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的。3、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其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抵押时,该房屋等建筑物所对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的。二、下列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1、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2、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3、依法被法院查封的。一、划拨土地继承规定是什么1、如果取得了土地使用权的国有划拨的土地,可以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除本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况外,不得转让、出租、抵押。2、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
    2023-03-14
    196人看过
  • 在建工程抵押土地使用权的条件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部分。对于抵押物范围包括整宗土地使用权还是仅仅为在建工程已完工部分所分摊的土地份额,同样存在两种观点。一种观点是将在建工程已完工部分所分摊的土地份额视为抵押物,在建工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面积及价值应按抵押建筑面积在工程总建筑面积的所占比例进行分摊,不得将该在建工程占用范围内的全部土地列入抵押范围。另一种观点是以整宗土地使用权不可分割作为抵押物。笔者赞同将整宗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按房屋面积比例对土地进行份额分摊的做法,不符合土地使用规律,其分摊的份额无法在实地得以体现,因此不具备实际意义。银行在办理在建工程抵押贷款时应把握在建工程及土地使用权整体作为抵押物的原则,在抵押登记时应将整宗土地使用权纳入抵押登记的范围,而不应按分摊份额登记。所以在建工程一旦抵押,就相当于在建工程所使用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后续该土地上面的建筑物也随着一并抵押,不能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分离,因此也不存在建筑物
    2023-06-27
    469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实现的方式以及土地使用权抵押需要的材料
    一、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实现的方式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实现的方式如下:1.拍卖实现土地抵押权,一般可以通过拍卖的方式将土地使用权变现。土地使用权一经拍卖,便产生如下法律后果。(1)对抵押人来讲,拍卖所得价款,在扣除强制执行费用后,抵押权人以所剩价款实现债权优先受偿,若余额超出抵押权人应得款额时,超出部分退还给抵押人。若抵押有数个抵押权人则按抵押权人登记次序,依次受偿。(2)对拍定人来讲,拍卖成交后,拍定人取得拍卖土地的土地使用权。(3)对抵押人来讲,享有的土地使用权消灭。2.土地使用权折价如果拍卖流拍无法实现,债务人又没有其他可供清偿的财产时,应当对国有土地使用权依法评估。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确认的地价评估结果,将土地使用权折价,经抵押人同意,将折价后的土地使用权抵偿给抵押权人,土地使用权归抵押权人享有。二、土地使用权抵押需要的材料土地使用权抵押需要的材料有:1.土地抵押登记申请书;2
    2023-06-28
    162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抵押商品房抵押的区别
    一、土地使用权抵押商品房抵押的区别土地使用权抵押商品房的抵押物不一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七条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照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第三百九十八条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二、土地使用权抵押给银行能否办到房产证在一般情形下,土地使用权抵押给银行,可以办理房产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
    2023-04-12
    215人看过
  •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概念上的区别是什么
    一、抵押人和抵押权人概念上的区别是什么抵押人和抵押权人概念上的区别是:抵押人是指为担保自己或他人履行债务,向债权人提供抵押担保的人。抵押权人是指对债务人享有债权,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就得抵押物优先受偿的人。两者的区别还在于:1.权利不同。抵押权人对抵押权有处分权,抵押人有孳息收取权;2.义务不同。抵押人的行为可能使抵押财产毁损或价值减少,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二、抵押权人如何实现抵押权抵押权可以通过将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抵押财产的方式来实现。但是抵押权人要实现其抵押权的前提,是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1.协议折价是指债务履行期届满后,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协商订立债权人取得抵押物所有权的协议,以实现抵押权的方法,性质上属于代物清偿,即以转移抵押物所有权的形式代替债务的清偿。2.拍卖是指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
    2024-01-20
    341人看过
  • 2024年的土地使用权证的概念是什么?
    一、土地使用权证的概念是什么?土地使用权证的概念是:又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指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由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权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2015年3月1日,停办集体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证。统一发放不动产权证书。二、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应提供以下资料:土地登记申请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成都市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复印件(验原件)、身份证双面复印件(第二代双面复印)验原件,特殊情况附书面说明。(一)因房屋买卖发生的个人《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关于办理土地登记的函”(成都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出具);(二)因房屋买卖发生的单位《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审查表”(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出具),同时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
    2024-03-21
    348人看过
  • 土地使用人对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的前提
    本文为您介绍有关抵押担保的知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土地使用人在符合一定的条件的前提下,有权以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土地使用人在符合一定的条件的前提下,有权以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这些条件主要是:1、抵押人是该幅土地的使用权人。亦即土地抵押合同的抵押人必须对抵押的土地享有使用权,不享有土地使用权的人,不能对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2、抵押的土地使用权通常是有偿取得的。经划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如符合下列条件,并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的,其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抵押:(1)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2)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3)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4)依照法律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以出租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3、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不得
    2023-06-08
    138人看过
  • 抵押贷款是否只抵押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
    贷款抵押不能只抵押建筑物而不抵押土地所有权。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照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一、企业能否将房产抵押给股东能。如果企业缺少资金,向股东借款,可以以企业的房产作抵押。根据法律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二、民法典中债权可以设置抵押权吗?债权不可以设置抵押权。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下列财产可以进行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
    2023-03-28
    98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权抵押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土地使用权作为清偿债务的担保,而不转移占有的行为。土地使用权抵押关系成立后,债务人到期不能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得申请人民法院拍卖作为抵押物的土地.使用权,以拍卖款抵偿债务,如有剩余,应退还给抵押人,... 更多>

    • 土地使用权和在建工程的抵押抵押条件有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15
      在建工程抵押时,土地使用权应与在建工程一并抵押,不能剥离抵押。
    • 抵押土地和抵押的土地使用权的区别在哪里?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31
      答: 1、土地抵押是指土地使用权人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在不转移土地占有的情况下,将土地使用权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务人有权依法处分该土地使用权并优先受偿处分所得的价款。 2、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连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只不过划拨土地使用权须经国土部门批准,现在该批准手续与抵押登记手续合二为一。 3、根据《担保法》第
    • 土地使用权设立抵押权的,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如何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2-15
      土地使用权设立抵押权的,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在抵押合同签订后15日内,将被抵押土地使用证、抵押合同、地价评估及确认报告,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件共同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抵押登记,一方到场申请抵押登记的必须持有对方授权委托文件。 申请登记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分别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以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提交土地管理部门确认的抵押的土地使用出让金额证明。 二、以房屋及其占有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抵押
    • 土地使用权的抵押和土地抵押的区别是什么
      澳门在线咨询 2021-08-23
      1、土地抵押是指土地使用权人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在不转移土地占有的情况下,将土地使用权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务人有权依法处分该土地使用权并优先受偿处分所得的价款。 2、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连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只不过划拨土地使用权须经国土部门批准,现在该批准手续与抵押登记手续合二为一。 3、根据《担保法》第三十七
    • 土地使用权抵押和抵押的法律规定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16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五章土地使用权抵押第三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第三十三条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抵乏础催飞诎读挫嫂旦讥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抵押。第三十四条土地使用权抵押,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当签订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第三十五条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