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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担保
担保保证
担保保证是指保证人与贷款人约定,当借款人违约或者无力归还贷款,保证人按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行为。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及其他组织或公民(自然人)可以做保证人。 ... 更多>

担保保证

  • 担保保证期限是多久
    一、担保保证期限是多久1、《民法典》(规定,一般保证、连带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2、保证期间可以设定为除斥期间,在约定不明时可以按主债务诉讼时效的计算方法计算债务到期日起算二年。而在抵押担保中,尽管抵押权存续于主债权存在的始终,但法律也给予了明确的限制,即应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二年内行使,时效有中止、中断的除外。3、司法实践中,亦经常发生约定的保证期间为3年以上,或者七、八年的都有,虽然约定期间明确,不像二年以上的约定不明确,但司法机关倾向于按主债务诉讼时效二年计算担保责任期间,既可及时督促债权人主张担保权利,亦可将担保人的担保义务固定,并依法保障其追偿权的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五条主合同变更对保证责任影响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减轻债务的,保证人仍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履行期限,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不受影响。二、保证期限的类别保证期限因其产生方式不同,可分为约定期间,催告期间和法律推定期间三种。1、所谓的约定保证期间是指当事人的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保证期间,通称之为定期保证期间
    2023-06-08
    174人看过
  • 反担保保证期限
    担保保证
    一、反担保保证期限一般以反担保合同约定的期限为准。没有约定的,从产生担保责任开始时计算,六个月。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二、什么是反担保反担保即担保的担保,它是指第三人为借款人向银行提供担保时,借款人应第三人的要求为第三人所提供的担保。如银行对借款人发放保证贷款时,保证人因要承担风险,故要求借款人为自己再提供担保,借款人为保证人所提供的担保即属反担保。担保旨在保障债权的实现,是对银行利益的保护,而反担保则是对担保人利益的保护,旨在保护担保人不受损失。借款人为第三人提供的担保形式,既可以是保证,也可以是抵押、质押。因此,借款人为第三人提供担保的内容和程序均适用我国《民法典》关于担保的规定。担保实践证明,反担保的做法能够促使第三人放心大胆地担任借款人的保证人,或者拿出自己的财产为银行设定抵押权和质权。这不仅有利于保障第三人的利益,也有利于担保银行利益的实现。三、反担保与担保的区别反担保中的债权人为原本担保人;反担保是以原担保有效存在为前提的;反担保仅限于约定担保;反担保所担保的实际是原本担保人的追偿权。由于原本担保人的追偿权是在一定条件下才出现的,因此反担保所担保的属于未来的债权,这一点与最高
    2023-06-08
    231人看过
  • 何谓担保保证?
    担保保证
    (一)保证的概念:保证是指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向债权人担保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的协议。不能做保证人的有:(1)国家机关(2)公益性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3)法人的职能部门(4)分支机构(但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二)保证的特征:1.从属性。保证合同所担保的是主债,保证债务是从债,其本身具有从属性。2.补充性。只有主债务人不履行主债,保证人才应当履行其保证债务。3.独立性。保证债务附从于主债,但并非主债的一部分,而是一个独立的债。
    2023-06-08
    166人看过
  • 反担保保证函
    担保保证
    致*******:因(以下简称担保申请人)与贵司已签订《担保协议书》(编号:),约定由贵司为其提供以为受益人,币种为人民币,金额为(大写)的保证函,我单位接受担保申请人的请求,愿意就贵司为担保申请人提供上述保证向贵司提供如下保证:1、本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上述《担保协议书》项下、币种为人民币,金额为(大写)的债务本金及相应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贵司实现债权的费用。2、本保证担保的方式为见索即付。在本保证期间内当贵司之担保书受益人向贵司主张担保债权时,贵司即可直接向我单位索偿,我单位将自贵司索偿之日起三日内无条件一次性向贵司支付本反担保保证函保证范围内贵司索赔的金额。我单位确认,当担保书申请人不履行其债务时,无论贵司对《担保协议书》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保函等担保方式),贵司均有权直接要求我单位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3、本保证期间为本反担保函签发之日至《担保协议书》项下担保书有效期届满后个月。4、本反担保保证函是我单位的连续性义务,不受任何争议、索赔和法律程序的影响。5、我单位的保证责任不因出具《担保协议书》或其项下担保书的无效或解除而免除。6、贵司与担保书申请人变更上述《担保协议书》及该协议书下担保书的任何内容,视为已征得我单位的事先同意,
    2023-06-08
    208人看过
  • 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限
    一、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限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的规定即指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期间。具体说就是,债权人在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期间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超过此期限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法律将不予保护。保证期间属于民法理论中的除斥期间,所谓除斥期间,是指权利人享有某项实体权利的存续期间,期间经过,该项实体权利即告消灭,他来自于实体法,消灭的是实体上的权利。二、连带担保责任的诉讼时效《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对一般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起算的条件和日期作了规定,但对连带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的条件和起算日期却只字未提。这并不是立法者的疏忽,这是因为连带责任保证人与主债务人承担着同样的责任和义务,债权人既可以要求主债务人承担义务,又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义务,又可以同时要求主债务人和保证人共同承担义务。
    2023-06-08
    133人看过
  • 连带担保保证人如何申报破产债权
    一、连带担保保证人如何申报破产债权1、应申报的破产债权的范围。破产法(试行)第三十条规定: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为破产债权。如果债权人未依法律的规定申报债权,则其程序法与实体法上的权利均归于消灭,即债权不复存在。2、申报破产债权的期限。申报破产债权的期限是指法律规定或法院指定的债权人向法院或其指定机关申报债权的期间。破产法(试行)第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破产案件后10日内通知债务人并发布公告。人民法院在收到债务人提交的债务清册后10日内应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债权人应当在收到通知后1个月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在破产公告后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3、申报破产债权的内容。破产法(试行)第九条规定,债权人在申报债权时,应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这些证明材料应包括申报债权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债权的内容和原因、债权的性质等。4、接受破产债权申报的机关。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向法律规定的机关为之。否则,不发生债权申报的效力。破产法(试行)第五条规定:破产案件由债权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连带责任保证的特点1、连带责任保证是由保证人与主债权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和法律推定的保证方式。作为保证方式的一种,当事人应当在保证合
    2023-06-04
    117人看过
  • 建筑工程合同担保保证协议书怎么写?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担保保证协议书保证人:根据xx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41条规定,保证人自愿并慎重签署本协议书。第一条、保证事由由保证人xx对xx工程施工合同、变更文件和补充协议自愿向xx城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以下担保保证。第二条、保证内容1、税、费:A、建筑经营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附加费,所得税,印花税等;B、按国家规定施工企业应缴纳的规费;C、按>规定向分公司上缴的管理费;D、民工工资支付、材料费支付;E、债务偿还。2、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违约:A、因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有关部门对事故的罚款处理和违规处罚全部费用等;B、因出现质量事故而发生的返工整改费用;因工期延误发生的违约损失;因文明施工达不到要求被处罚造成的损失和费用。3、债务:拖欠的工人工资,拖欠的建材款项以及赊购的材料物资。以项目部工程(项目专用章、项目工程技术专用章)或工程名义借款、贷款、欠款、利息、违约金等所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民事责任。第三条、保证责任1、对第二条所例条款内容,由保证人承担民事责任和经济偿付;2、保证人首先应自行对经济和民事责任造成的损失进行清偿或赔偿;3、如果保证人自行清偿或赔偿后的不足部分,用担保人财物和资产清偿或拆抵赔偿;4、如果保证人不积极主动履行清赔偿责
    2023-06-04
    498人看过
  • 反担保保证范围是什么
    保证担保的责任范围分为全部和部分两种。全部的保证担保责任范围完全与债成立时确定的债务人之责任范围一致。包括如下内容:一是主债权的全部。在保证合同中,如无具体的专门约定,应认为是担保主债权全部。二是利息。利息有法定和约定两种,凡是因主债权所生的利息,不管是法定的还是约定的,均应列为保证担保的对象。法定利息,如迟延履行所生之利息(迟延利息),本来就是由主债权派生的,应属保证之列无疑;而约定利息及当事人另外约定的,虽也是从属于主债权的,但要适用前述限制性作法,亦只有在事先成立保证合同时直接约定的,方可计入保证担保的债权范围。当然,如约定利息显失公平或法律有专门限定的,则应作适当调整或依法定。三是违约金。必须是就主债权所应付的违约金,才能予以保证担保。违约金虽说具有从属性,但有一定的独立性,需在主债权之外另定违约金合同或者另立独立的条款,因此,在适用保证时,与约定利息一样,采取限制性作法,也就是对于违约金的保证,应以保证合同与主债成立的同时约定为限。四是损害赔偿。由主债而生的损害赔偿之债,应当予以保证,在这种情况下,不论损害赔偿之债的发生是因为债务不履行还是迟延履行,只要归结到债务人头上的,保证人就有代为赔偿或连带赔偿责任的义务。五是其他从属于主债权的负担,如代理费用、公证费用、诉讼费用等原
    2023-06-01
    271人看过
  • 自然人反担保保证书范本
    致:xxxx担保有限公司根据贵公司与xxxxxxxx有限公司(下称委托人/借款人)签署的编号为xxxxxxxxxxxxxx号的《委托担保协议书》,贵公司为委托人/借款人向xx银行xx分行(债权人/受益人)所申请的期限为x年金额为人民币(币种)xx万元的贷款(贷款/工程/其他)提供贷款(贷款/履约/其他)担保。本人xxx应借款人/委托人的请求,愿意以反担保保证人(以下简称反担保人)的身份向贵公司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现出具以贵公司为唯一受益人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无限连带责任的反担保保证书,并做如下保证:一、本反担保保证书所担保的债权种类为:依据委托人/借款人与贵公司签订的《委托担保协议书》中约定,由贵公司为委托人/借款人向债权人/受益人提供的金额为人民币(币种)xx万元的贷款(贷款/工程/其他)担保而对委托人/借款人享有的债权。具体的内容以委托人/借款人与债权人/受益人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以及贵公司与债权人/受益人签订的保证合同或保函之约定为准。二、本反担保保证书担保的范围包括:贵公司所担保的借款本金(借款本金/履约金/其他)、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贷款人以及贵公司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或仲裁费、财产保全或证据保全费、强制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鉴定费
    2023-05-30
    221人看过
  • 自然人反担保保证书该如何写
    致:XXXX担保有限公司根据贵公司与XXXXXXXX有限公司(下称委托人/借款人)签署的编号为XXXXXXXXXXXXXX号的《委托担保协议书》,贵公司为委托人/借款人向XX银行XX分行(债权人/受益人)所申请的期限为X年金额为人民币(币种)XX万元的贷款(贷款/工程/其他)提供贷款(贷款/履约/其他)担保。本人XXX应借款人/委托人的请求,愿意以反担保保证人(以下简称反担保人)的身份向贵公司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现出具以贵公司为唯一受益人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无限连带责任的反担保保证书,并做如下保证:一、本反担保保证书所担保的债权种类为:依据委托人/借款人与贵公司签订的《委托担保协议书》中约定,由贵公司为委托人/借款人向债权人/受益人提供的金额为人民币(币种)XX万元的贷款(贷款/工程/其他)担保而对委托人/借款人享有的债权。具体的内容以委托人/借款人与债权人/受益人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以及贵公司与债权人/受益人签订的保证合同或保函之约定为准。二、本反担保保证书担保的范围包括:贵公司所担保的借款本金(借款本金/履约金/其他)、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贷款人以及贵公司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或仲裁费、财产保全或证据保全费、强制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鉴定费
    20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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