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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担保
抵押物
抵押物是指债务人(抵押人)为担保某项义务的履行而移转给债权人(抵押权人)的担保物。可以是有形财产,也可为登记无形财产如地上权、政府公债、人寿保险等。在一些国家分为动产抵押物和不动产抵押物。前者为可移动之物,包括流通票据和所有权凭证。后者如土... 更多>

抵押物

  • 什么财物可以做抵押物
    下列财物可以做抵押物:(1)动产,如有价证券(股票、国库券、定期存单、期票、汇票,债券)、商品(电冰箱、电视机、钢琴)、生活资料(金银首饰、家具)、部分生产资料(机器设备)等。(2)不动产,如房产、土地使用权等。(3)权利,如知识产权、债权等。财团抵押物是什么财团抵押的标的是企业的整体财产,即财团。以企业的单项财产或部分财产抵押的,不构成财团抵押,而属于普通抵押问题。若在企业财产上分别设定抵押权,以数个抵押权共同为同一债权提供担保的,尽管抵押的标的可能囊括企业的全部财产,也不构成财团抵押,而属于共同抵押问题。财团抵押的标的事实上是指为企业经济需要而结合为一体且具有特定性的物和权利。在德国、日本的财团抵押制度中,虽然构成财团的财产既包括土地、建筑物等不动产,也包括机械设备、运输工具等动产,还包括在企业不动产上产生的各种财产权利(如租赁权、地上权、地役权等)以及工业产权等。但在德国法上,与企业经营无关的财产,是被排除在企业财团之外的。而在日本法上,尽管构成企业财团的财产包括不动产、动产和权利,也是作为一个不动产看待的。因此,财团抵押的标的既不是企业的全部财产,也不是企业财产的简单相加,而是企业经营所涉及的可以特定化的物和权利的集合。性质上作为一个不动产看待。《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
    2023-08-13
    357人看过
  • 抵押物能直接直接归债权人吗?
    抵押物不能直接归债权人,如果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自己有权处分的财产进行抵押,当债务人没有按照约定履行其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可以通过与抵押人协商将抵押财产进行拍卖或者变卖的方式实现自己的抵押权。抵押权人可以直接拍卖抵押物吗1、如果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协商一致达成合意,可以直接变卖抵押物,但是不能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利益。2、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3、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抵押权的定义】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
    2023-08-13
    92人看过
  • 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按什么顺序清偿
    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按以下顺序清偿:先顺序的抵押权人优先于后顺序的抵押权人受偿;后顺序的抵押权人只能在先顺序的抵押权人受偿之后的抵押物价值余额中受偿;同一顺序的抵押权人则按照各自债权额的比例进行受偿。抵押物清偿的顺序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规定。《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条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规定。
    2023-08-13
    341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哪些可以作为抵押物
    以下这些财产可以作为抵押物:(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民法典抵押物业如何行使业主权利民法典规定,房屋抵押后,房屋仍然属于抵押人的,抵押人可以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行使业主权利不得损害抵押权人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的定义】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第四百零六条【抵押财产的处分】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2023-08-13
    62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抵押物租金属于抵押权人吗
    抵押物的租金是不属于抵押权人的。抵押物在设立抵押权时,是不转移占有的。因此其抵押物的孳息是属于抵押人的,不属于抵押权人。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的,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物的孳息,这个收取的孳息也不归抵押权人所有的,也是归抵押人所有的,但抵押权人可以优先受偿这个孳息。民法典规定哪些可以作为抵押物以下这些财产可以作为抵押物:(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二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是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义务人的除外。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2023-08-13
    143人看过
  • 抵押物可以重复抵押吗?
    同一抵押物可以重复抵押,只不过在受偿时有先后顺序。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条: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一)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二)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抵押人处分抵押物有效吗对于抵押人处分抵押物的效力问题,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下:1、抵押物的转让(1)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2)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如果主债权已经得到清偿,抵押权亦随之消灭,此时,抵押物的转让,自然无需债权人的同意。受让人以清偿债务的方式涤除抵押权、以获得抵押物所有权的权利,称为涤除权。2、抵押物的出租(1)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抵押物的受让人继续有效。(2)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抵押人将已
    2023-08-13
    53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土地所有权可以作为抵押物吗
    不可以。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民法典之中的抵押权可以作为担保吗?抵押权不可以进行担保。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抵押权不可以进行担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2023-08-13
    419人看过
  • 抵押物有无担保期限
    抵押物有担保期限。根据法律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据此,抵押权有行权期限,即抵押物有担保期限。抵押物是指债务人(抵押人)为担保某项义务的履行而移转给债权人(抵押权人)的担保物。有抵押物和担保人先执行谁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在同时有抵押物和担保人的情况下,先按照当事人的约定顺序来执行,没有约定的话,如果抵押物是债务人自己的,则先执行抵押物,如果抵押物是第三人提供的,则债权人可以选择执行抵押物或者担保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九条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2023-08-13
    70人看过
  • 抵押物在抵押期间能否可以转让
    1、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2、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3、抵押关系设定之后,抵押人要转让已经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物时,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因为这种转让可能与抵押权人未来的利益相关。再者,也应当如实告知受让人该转让物已经抵押他人的情况,以使受让人据此决定自己是否继续受让该物。抵押物转让如何处理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
    2023-08-13
    298人看过
  • 抵押权人可不可以变卖抵押物
    抵押权人可以变卖抵押物。如果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协商一致达成合意,可以直接变卖抵押物,但是不能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利益。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担保公司把抵押物变卖,合理吗按法律规定,对于作为担保的财产不是一定会拍卖,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法律规定《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七条【质权的及时行使】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及时行使质权;质权人不行使的,出质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质押财产。出质人请求质权人及时行使质权,因质权人怠于行使权利造成出质人损害的,由质权人承担赔偿责任。《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2023-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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